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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99,(2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劳动保障部、卫生部、中医药局制定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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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99,(2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物价局(委员会)、经贸委、财政厅(局)、卫生厅(局)、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医(药)管理局: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劳动保障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卫生部、药品监管局、中医药局制定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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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4,(7)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劳动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03]122号)精神,在总结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经验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做好扩大我市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以下简称"医保扩面")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加快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政府的重要任务之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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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3,(15)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市劳动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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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报》2001,(12)
豫政〔2 0 0 1〕 5 1号 (二○○一年十月十九日 ) 《河南省省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遵照执行。河南省省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职工基本医疗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 4 4号 )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1999〕 38号 ) ,结合省直实际情况 ,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原则是(一 )基本医疗保险的水平要与经济发展水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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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政策是根据国家哪一号文件开展的?答:根据国务院1998年12月14日颁发的《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的规定进行的。2、国务院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政策的基本原则是什么?答:主要有4条原则:(1)基本医疗保险的水平要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2)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3)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4)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3、福建省贯彻国务院44号文件是什么时候开始的?答:福建省人民政府1999年5月14日颁发了《贯彻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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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与保障》2004,(11)
各设区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及电力、铁路分中心,各有关定点医疗机构:为加强基本医疗保险的医疗服务项目管理,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委《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意见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22号)以及福建省物价局、卫生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闽[2004]服237号)精神和要求,经多次听取专家意见及医改有关部门研究,我厅制定了《福建省基本医疗保险可予支付(含部分自付)费用的医疗服务项目》,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一、基本医疗保险可予支付的项目是临床诊疗必需、安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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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2013,(9):51-52
二○一三年八月三十一日宁政办发[2013]101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拟定的《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联网结算试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联网结算试行办法(市人社局市财政局2013年8月)为推进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险体系建设,加快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步伐,现就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联网结算工作制定本办法。一、对象范围(一)我市(含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五个统筹区,下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参保人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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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12,(3):18-19,5
为加强我市进城务工的农村户籍人员医疗权益保障,建立统一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加快缩小城乡差别,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起,取消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将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并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同时将农民工大额医疗费互助保险并入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互助保险。《重庆市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市级统筹试行办法》(渝办发[2007]146号)同时废止。暂未纳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区县(自治县),参照本通知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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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报》2002,(2):52-56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1999]38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政[2001]51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制定本细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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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2008,(17)
闽政办[2008]90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省劳动保障厅《关于福建省城镇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雇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指导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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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10,(22)
渝办发[2010]324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重庆市委关于做好当前民生工作的决定》(渝委发[2010]19号)精神,努力构建城乡统筹社会保障体系,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快实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提出如下意见一、加快实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重要意义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精神,我市于2000年建立了分层次统筹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并根据情况逐步扩大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范围。目前,全市共有31个统筹区,其中主城九区和双桥区为市级统筹,其余30个区县(自治县)分别在本地区内实行统筹。随着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工作的不断推进,统筹层次低、待遇水平不齐、看病就医不便、基金抗风险能力弱等问题已成为医疗保险事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加快实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不仅是消除医保待遇差异、方便群众看病就医、增强基金抗风险能力、促进社会公平和构建城乡统筹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也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保障需求的必然要求。二、加快实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总体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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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3,(18)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根据机构改革和人员变动情况,为推进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医疗卫生体制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改革,经与有关部门协商,市政府决定调整重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医疗卫生体制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现将调整后的人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黄奇帆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副组长:吴家农市政府副市长谢小军市政府副市长成员:侯行知市政府副秘书长史锦杰市劳动保障局局长侯小川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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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国务院在京召开全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并在年底下发了《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按照会议要求和《决定》精神,我国将全面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在今年年底基本完成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任务。至此,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在经历5年多试点探索的风雨历程后,进人全面实施阶段。一、改革的目的和任务现行的城镇职工公费、劳保医疗保险制度已经难以适应绝大多数职工特别是企业职工合理的医疗保障需要,随着改革的深化,为实现我国跨世纪的战略目标,必须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基本建…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