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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罪犯中开展国学教育是新时期教育改造工作的创新与发展,是全面提升监狱教育改造罪犯质量的重要举措。实践表明,国学教育是教育改造罪犯的新途径,新内容,有利于提高罪犯的改好率;国学教育是贯彻落实“首要标准”的具体体现,是教育改造罪犯的标本兼治的重要举措;国学教育能使罪犯增长智慧、陶冶情操,明晰事理;国学教育有利于改造罪犯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国学教育对罪犯良好的行为养成具有深刻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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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自我改造能力的高低与否,是衡量实现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的重要标准。罪犯入监至刑满释放的整个服刑改造过程中,能否自觉认罪服法,接受管理教育,矫正犯罪思想,掌握劳动技能,培养健康心理,提高思想认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及辨别是非、荣辱观念,罪犯自我改造能力起着决定性作用。建立罪犯改造激励机制,能够培养罪犯自我改造能力,在罪犯中形成积极改造、文明向上的良好改造氛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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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矫正激励机制的构建与优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湖北省沙洋监狱管理局课题组 《中国司法》2008,(8):32-36
“在现代社会,监狱执行刑罚,安全固然是其基本的法律属性,但对罪犯实施有效矫正,提高罪犯的改造质量更是监狱的本质要求。”提高罪犯改造质量,重在对罪犯的矫正和转化,以便重构罪犯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激励,就是激发与鼓励,它是与惩罚相悖的一种基本的转化罪犯思想的方法。激励用于罪犯矫正中,是指激发罪犯的行为动机,换言之,就是用各种有效的方法去调动罪犯的改造动力,挖掘罪犯的改造潜力,使罪犯感到“力有所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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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奖励对罪犯劳动改造积极作用的比较分析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对罪犯的奖励可分为三种类型,即物质奖励、精神奖励、刑事奖励。物质奖励改善了罪犯的生存条件,有利于稳定罪犯的改造情绪,还能使罪犯认识劳动的价值和意义,有利于其价值观、人生观的转变。精神奖励能在较大程度上满足罪犯的尊重需要等合理的精神需要,尤其对于成就感较高的罪犯,还能使其正确的自我实现需要得到满足,这有利于罪犯养成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刑事奖励能使罪犯看到以积极改造获得自由的希望,极大地激发了改造的热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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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罪犯人权与惩罚改造的冲突及其解决——试论新形势下监狱行刑文明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惩罚改造罪犯和罪犯人权的保障是对立的统一。其对立性表现为:一方面,一些监狱干警过分注重惩罚和改造,忽视对罪犯人权的保障,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当罪犯提出人权主张时,传统的管理、教育模式受到冲击,感到束手无策;另一方面,一些罪犯不切实际地主张自己的权利和法律规定、监管秩序发生了冲突。统一性表现为:从整体上看,对罪犯人权的保障是为了更好地进行惩罚和改造,只有保障罪犯的人权,尊重罪犯的人格,改造内容才能为罪犯所认同。监狱工作以改造人为宗旨,通过改造使罪犯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学会生存的技能,从而立足于社会。改造罪犯成为新人,就是对罪犯最根本人权的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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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的定势错位是罪犯个体的病态心理活动。宏观社会环境因素是罪犯定势错位的社会基础,罪犯个体的心理和行为因素是定势错位的心理基础。定势错位的危害极大。对罪犯个人而言,可能会导致信念丧失、心灵空虚、斤斤计较、算计他人、不思自我改造。甚至再次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就人际关系而言,会导致罪犯人际闻的不信任、磨擦与冲突。对罪犯定势错位的调适,要定位于确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要加强罪犯自身的品德修养;也可以采取系统脱敏法去纠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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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服刑能力”一般指罪犯适应监狱环境、承受刑罚惩罚的能力,它主要包括罪犯认知能力与行为能力。从实践看,它是影响罪犯安心服刑的重要因素,是影响司法公正的潜在要素,是影响监管改造质量的内在因素。而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我们对此问题的关注却十分不够。因此,加强对罪犯服刑能力的评估就显得十分重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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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改造环境是为罪犯服务的,对罪犯改造有着重要影响,是罪犯改造的外在条件,优化罪犯改造环境是提高罪犯改造质量的需要。可从监狱布局、结构、规划、设计、管理等方面着力优化罪犯改造的物质环境;可通过加强罪犯心理疏导、加强监区文化建设、拓展罪犯改造时空、推行宽严适度管理等方面改善罪犯改造的心理环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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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参加劳动改造,是对罪犯进行改造的基本手段之一。对罪犯劳动的考核,也是对罪犯改造质量考核的一个重要方面。只有将罪犯的劳动表现、劳动成果与罪犯的减刑、假释等奖励条件切实结合起来,才能取得罪犯劳动和改造质量的双丰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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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的思想观念必然受到拜金主义的影响。在罪犯中,特别是一些因金钱利益的驱动而走向犯罪的罪犯心理,拜金主义的影响尤为严重。监狱要强化罪犯的教育改造功能,必须重视和解决拜金主义对罪犯心理的影响问题。提高罪犯教育的针对性,有的放矢,有利于罪犯尽快认清自己的犯罪起因,加速他们的改造步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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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结果表明,法理情因素都对罪犯改造发挥重要作用,但影响力大小有差异。在相同条件下,总体上法因素的影响力最大,理因素次之,情因素的影响力较小;在适用对象上法因素对年龄较大的罪犯影响力较大,对年龄较小的罪犯影响力较小;情因素则相反,对年龄较小罪犯影响力较大,对年龄较大罪犯影响力较小;理因素则介于法和理因素之间,对中年的罪犯影响力较大。掌握这些特点和规律,对在改造罪犯工作实践中,灵活地运用法、理、情手段改造罪犯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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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场所服刑罪犯的减刑、假释和保外就医是党和政府对能够积极投入改造的服刑罪犯和身患重病罪犯的一种奖励和实行人道主义的关怀。但是,由于个别人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有些监管司法工作人员被利益诱惑,在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的违法办理减刑、假释、保外就医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司法机关的形象和声誉,造成了极坏的政治影响。加大对监管场所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打击力度,这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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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有严重疾病”的罪犯保外就医以使其疾病得到及时治疗,这本是我国司法文明在罪犯羁押改造制度方面的一个重要体现,但是在实践中,保外就医罪犯在保外之后脱管失控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甚至又犯罪,不仅严重地影响了社会治安,也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群众反映比较强烈。保外就医罪犯脱管失控的原因是多方面造成的,这里既有保外就医罪犯在主观上有试图逃避刑罚惩罚、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