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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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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近期,王兆国同志多次对工会要积极参与立法,从源头上维护职工权益作出重要指示,并提出了明确要求。王兆国同志指出:“依法维权是工会突出的基本的职责,从参与立法和修法中维权就是从源头参与维权,立了法,修改好法,党政维权、工会维权就都有法可依。希望同志们高度重视涉及职工权益、工会工作的立法和修法。”认真学习领会王兆国同志的指示精神,积极做好参与立法和政策制定工作,对加强我国的民主与法制建设、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维护社会稳定具有莺要音义.一、充分认识工会参与立法,从源头上维护职工权益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第一.积极参与立法,从源头上维护职工权益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保障了人民享有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的各项政治权利。中国工会是工人阶级最广泛的群众组织,是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实现工人阶级的领导地位,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会必须积极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尤其是参与涉及职工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只有这样,才能从国家法律政策上充分体现工人阶级的整体意志,才能从制度上、法律上保障工会依法履行基本职责。  相似文献   

2.
一自主性,从哲学意义上讲,是指主体的基本规定性,即主体的地位、权利和功能的统一。工会的自主性,是指工会在社会政治和经济体制中独立自主的社会主体地位的确立,依法享有自己的权利和承担义务,并能独立负责地发挥它应有的社会功能。首先,工人阶级取得政权后,工会是最重要的社会政治团体,应该积极参加政权工作,参与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的管理和决策。它的地位应同作为国家领导阶级的工人阶级的地位相适应。它是职工群众具体利益的代表者、表达者和维护者;是党和国家政权坚实的阶级基础与群众基础;是社会主义政治、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份;是建设民主政治的强大因素和不可缺少的方面。工会的这种地位表明,它不是一个消极的、“中介”的组织,而应是积极的、独立的社会主体。  相似文献   

3.
在我国当前的政治体制改革中确立工会的法定权利,对于履行工会的基本职能,发挥工会应有的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工会的法定权利的确立,首先要在政治上接受党的领导,积极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其次要真正代表自己所联系的广大工人群众的利益和愿望,在一定的范围内参与决策,并且对党和政府的决策和实践拥有建议权、监督权和评议权。现在,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逐步展开,明确工会法定权利的条件日益成熟。根据工会是工人阶级重要的社会政治团体的性质和工人阶级在国家中处于领导地  相似文献   

4.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工会要按照自己的特点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能够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更好地表达和维护工人阶级的具体利益,这是党的十三大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工会职能的科学论断。这一论断深该地揭示了社会主义条件下工会运动的基本规律,从而结束了长期以来关于工会职能问题的论争。工会是资本主义制度下阶级斗争的产物。在社会主义条件下,虽然阶级经济斗争的基础已经消失,但非阶级的经济斗争的基础依然存在,这是由我国现阶段的具体国情所决定的。  相似文献   

5.
工会的职能是指工会组织应有的作用或功能,是解决工会到底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这一职能是由工会的阶级性、群众性所决定的,它还受工会成员的素质与组织程度、社会制度与工人运动任务的影响。在我国,工会是工人阶级自愿结合起来维护自己利益的组织,因而表达和维护工人阶级和工人群众的利益理所当然地应是工会的一项重要职能。这是由于:一方面,经过近四十年的努力,我国确定了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指导,全国人民的总体利益是一致的。但另一方面,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多种经济经营方式,多种分配制度同时并存,加上实行不同的劳动分工,客观上存在着各种不同的具体利益。这一具体利益的内涵不只是指眼前利益、切身利益,还包括各社会集团的政治、经济、社会利益,  相似文献   

6.
建设高度发达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伟大战略目标之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民主政治建设怎么搞,无数理论工作者正在艰难地探寻着。工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民主政治建设中处在什么样的地位?起什么样的作用?这是工会理论工作者当  相似文献   

7.
工会参与立法是新时期工会改革的一项新的实践,是工会参政议政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更好地促使工会工作的法制化,做到工会工作有法可依、依法办事,工会必须广泛参与立法,必须从理论上对参与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参与立法的特点、范围与途径等问题作些探究,以指导这项工作更好地开展。一、工会参与立法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工会参与立法是由我国的国家制度及工会的性质所决定的。我国宪法对国家制度作了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工会是工人阶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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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运论点集粹应建立政协中工会界委员例会制工会是代表工人阶级和职工利益的团体,工会界的政协委员,在人民政协中要注意代表工会和职工群众群体利益,利用政协这个高层次民主参与渠道,表达工人阶级的意愿,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为适应工会界委员集体履行职能的需要...  相似文献   

9.
一议:发展经济——工会运动的中心任务在社会主义时期,工人阶级由被剥削阶级变为国家的主人,职工成为社会的主体,工会成为国家重要的社会政治团体,成为国家政权的支柱。在这样的形势下,工会为什么需要而且必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呢?这是因为: 1.为了工人阶级的根本利益,为了实现党的中心任务,工会不能不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党的根本利益,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工会组织的根本利益都是一致的。现阶段党的中心任务是发展经济,建设四化。工会作为党领导下的群众团体,必须从自己的特点出发,为实现党的中心任务而奋斗。从工人阶级的根本利益出发,只有把经济工作搞上去,中华民族才能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工人阶级才能真正地得到彻底解放。  相似文献   

10.
加强工会的群众监督职能,发挥工会代表职工群众在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活动中的作用,是提高工人阶级的社会地位,确立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主导思想的关键。一社会主义制度的生命力之所以远远超过其他任何社会制度,其关键就在于它的民主和自由是任何社会制度都不可比的最广泛的民主和自由。因此,要保证社会主义制度永远充满活力,必须搞好工会的群众监督,也就是说,只有工人阶级的群众监督行之有效,才能保障广大劳动群众的民主和自由。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就明确地告诉我们,要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必须树立工人阶级是领导阶级的观念。所谓领导,有政治上的引导和服务,有对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辖两方面的含义。工人阶级在政治上的引导和服务是由共产党的作用来体现的。而工人阶级对国家和社会事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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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三大报告指出:工会等群众团体“能够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更好地表达和维护各自所代表的群众的具体利益。”这一论断精辟地概括了工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职能,为工会工作指明了方向。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工会为什么要代表和维护职工群众的具体利益?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第一,工会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具体利益,这是由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的。我们的社会主义脱胎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生产力水平远远落后于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这就决定了我  相似文献   

12.
党与工会的关系,是漫长的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历程中所长期争论的一个问题。在俄国十月革命与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相继诞生的社会主义国家,这一争论日益成为探讨如何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理论的热点。这一问题的实质是工人阶级在实际的政治生活中要求实现当家作主的权利问题在理论上的反映。因此,它是有关社会主义国家根本性质的大问题。在当前我国政治体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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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政治文明建设,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涉及政治思想、政治制度、行政管理、法制建设等方面,是一个内容广泛的系统工程。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工会作为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在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中肩负着义不容辞的重要职责。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江泽民同志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反映了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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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工会作为党领导下的教职工群众自愿联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教职工具体利益的直接代表者和维护者,应该如何表达和维护教职工群众的具体利益呢?笔者认为,首先要弄清维护教职工具体利益的涵义,然后要明确教育工会表达和维护教职工具体利益的工作内容、通过的途径和应遵循的原则。一、教育工会维护教职工具体利益的涵义教职工的具体利益是相对于全国人民的总体利益和其它群体利益的特殊利益。教职工群众作为工人阶级的一部分,作为一个利益群体,有其整体的具体利益,又有其不同层次不同方面的具体利益;每个教职工个人又由年龄、性别、文化程度、民族、家庭情况的不同,又有各自不同的具体利益,也就是个人利益。教职工群众具体利益的内容,包括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两个方面。物质利益又包括劳动(工作)领域中法律规定的劳动(工作)的权利、在劳动(工作)过程中得到保护的权利以及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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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12月,中共中央在《关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领导的通知》中指出:工会应当成为广大职工群众有组织、有纪律、有领导地参政、议政的民主渠道,各级政府应当逐步建立和完善工会对政府工作民主参与的制度。这是党中央对工会民主参与工作的新的要求,它体现了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思想。如何通过工会代表职工参政、议政,逐步实现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充分发挥工会的民主参与职能,是工会工作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一、工会民主参与制度的性质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工人阶级在通过共产党领导国家的同时,积极地通过各种有组织、有领导的民主渠道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参与管理企业和事业,是职工群众的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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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法律知识问答问:工会怎样参与立法活动?答:工会参与立法是工会法律工作部门承担的一项重要工作。它是工会法律工作机构参与国家法律法规的起草和讨论,反映工会意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一系列活动。工会参与立法,不仅是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需要,也是履行工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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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真正享有各项民主权利,享有管理国家和企事业事务的权力。社会主义企业管理本质上是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在平等、互助及合作基础上的民主管理。因而职工群众当家作主的权力不仅反映在我们国家的根本制度中,而且也应该体现在职工对企业的具体管理和监督过程中。而要做到这一点,就离不开通过厂务公开以完善企业民主政治建设,深化国企改革和促进企业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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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参与企业、事业单位的民主管理,是我国工会的基本职能之一。加强对工会“参与”理论的研究,认真履行工会的参与职能,对于发挥工会组织的社会作用,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拟根据改革带来的变化,比较国外工人参与或企业民主的理论和实践,分析我国工会参与理论,探讨发展这一理论的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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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劳动法》履行工会维护职能江兴瑞《劳动法》的颁布和实施,使劳动者应有权利和合法权益进一步有了明确的法律保障。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民主的不断发展,广大劳动者对工会代表他们的利益,为他们说话办事的要求也将越来越迫切。工会履行参与职能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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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之初,百业待举、百废待兴。反映在工运领域,是如何保证党对工会的正确领导,保证工人阶级的领导地位,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推动工会运动的健康发展。为此,李立三和他的战友们同心同德、勤奋工作。李立三对新中国工会事业的建树是多方面的,在劳动立法方面的建树尤为显著。一、李立三是新中国劳动立法的倡导者和推动者新中国诞生后,李立三同志主持全总工作并兼任国家劳动部长,他大力倡导新中国的劳动立法,借以确立工人阶级在这方面的地位和权利,保障职工群众的各种正当利益,并要求尽快制定和颁布全国统一的、有权威的劳动法规。李立三从我国的国情实际出发,提出了新中国劳动立法的客观根据: 第一,工人阶级必须随着全国人民政权的建立而确立自己的法律地位。1949年10月新中国建立。随着政权性质的根本改变,工人阶级的地位也随之发生了根本变化。但是,这种变化需要得到国家法律的确认和保护。李立三长期从事工人运动,非常熟悉旧中国工人群众恶劣的劳动状况和悲惨遭遇。旧中国“工人生活象牛马一样,因而没有劳动保护是不行的,而我们今天的劳动立法的基本精神就在于保护劳动人民的利益。”他积极主张,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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