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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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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互联网产业中“相关市场”之界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黄勇  蒋潇君 《法学》2014,(6):92-99
互联网产业的兴起给反垄断法的适用提出了诸多挑战,其中如何界定互联网产业中的"相关市场"是其中之一。有必要从互联网产业的通行商业模式及特点入手,对近年来应用于互联网产业"相关市场"界定时讨论最多的双边市场理论作一反思,并在此基础上判断越过相关市场界定直接判断市场支配地位的可能性。在界定互联网产业的"相关市场"时应考虑来自双边的竞争性产品,同时在特定条件下可以越过"相关市场"界定这一传统理论中的必备环节直接认定企业的市场支配地位,从而达到有效节省反垄断法司法与执法成本、提高司法与执法效率之目的。  相似文献   

2.
《现代法学》2014,(6):65-77
对于互联网产业中被广泛采用的免费模式而言,涉及反垄断法案件时首先需要确定是从免费端还是广告端来进行相关产品市场界定。目前最为流行的双边市场理论虽然关注到了网络用户和广告商之间的关联性,但是并没有很好地解决上述问题,而其理论内部的调整也并不成功。对此,在单边市场语境下从上、下游的角度理解互联网企业的商业模式,能够简化对商业模式的理解,明确争议发生的领域,解决相关产品市场确定的基本问题。同时,为了避免将上游相关产品市场界定为注意力市场而导致范围过于宽泛,应从网络用户对于互联网产品的功能需求出发,而实证的研究也支持这一改进。  相似文献   

3.
近年来,百度竞价排名、3Q大战、淘宝商城中小企业围攻大商家等事件引起社会较大反响,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秩序的规范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在互联网信息服务产业中适用《反垄断法》的呼声也不绝于耳.然而,互联网信息服务产业的反垄断规制将因该产业之"竞争性垄断"[1 ]的特点而面临诸多难题,其中相关产品市场的界定便是核心难题之一.  相似文献   

4.
陈玉峰 《法人》2013,(9):27-29
互联网行业作为新兴产业,与传统的产品经济不同,具有自己的个性特征,而这些个性特征的存在会使互联网行业相关市场界定变得更加复杂国内"互联网反垄断第一案"的奇虎360(下称"奇虎")和腾讯的第二季持续发酵,业内人士认为,此案对于中国互联网的发展有着特殊的意义。纵观国际互联网市场,如谷歌、微  相似文献   

5.
近年来的"百度案"和"360诉QQ垄断案"对互联网企业相关市场的界定引发了法学理论界和实务界对该问题的高度关注和深入研究。界定互联网企业的相关市场应考虑双边市场属性及其交叉网络效应对其产生的影响;对互联网行业直接运用传统方法界定相关市场往往失准,应当对现有方法进行修正;对于互联网行业相关市场界定的举证责任,建议解决反垄断执法体制与司法体制的衔接问题,设立互联网行业相关市场的"集中界定"制度来减轻原告的举证责任。  相似文献   

6.
仲春 《法律科学》2012,(4):126-138
对互联网产品进行相关市场界定是该领域反垄断执法的起点。互联网产品可初步区分为全新信息交换类产品和在互联网上销售的传统商品,两类产品的市场界定需分别重视纵向互联网行业内与横向传统行业同类产品的竞争关系。非合并案件中相关市场界定可作为确认供应商市场垄断地位的间接认定方法,不应阻碍对直接损害竞争证据的考量。单一价格标准方法在互联网产品市场界定中具有局限性,应注重创新因素的考量以及时间市场的界定,着重进行供给替代分析,并寻求市场界定可能的替代性方法。  相似文献   

7.
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的进步,互联网平台发展迅猛,互联网平台经济方兴未艾,其为日常生活带来极大便利,亦促进经济向更高质量转型发展.然而,互联网平台利用自身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案件频发,实践过程中,平台所具有的价格非对称性、动态竞争性、交叉网络外部性等特征为相关市场界定工作带来新的挑战.经长期发展,互联网平台演化出诸多反竞争效应,如锁定效应、传导效应及混同效应,其严重限制竞争、阻碍创新、损害消费者权益,因此界定相关市场至关重要.相关市场界定可探寻四步走的规制路径,首先,明晰软件的"应用层面"与"平台层面"以更好地保护创新;其次,判断互联网平台交叉网络外部性的正负以更好地节约执法、司法资源;再次,探求典型案例界定方法以最大程度简化界定程序;最后,方法用尽时,跳过相关市场界定,直接认定垄断行为.  相似文献   

8.
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的进步,互联网平台发展迅猛,互联网平台经济方兴未艾,其为日常生活带来极大便利,亦促进经济向更高质量转型发展.然而,互联网平台利用自身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案件频发,实践过程中,平台所具有的价格非对称性、动态竞争性、交叉网络外部性等特征为相关市场界定工作带来新的挑战.经长期发展,互联网平台演化出诸多反竞争效应,如锁定效应、传导效应及混同效应,其严重限制竞争、阻碍创新、损害消费者权益,因此界定相关市场至关重要.相关市场界定可探寻四步走的规制路径,首先,明晰软件的"应用层面"与"平台层面"以更好地保护创新;其次,判断互联网平台交叉网络外部性的正负以更好地节约执法、司法资源;再次,探求典型案例界定方法以最大程度简化界定程序;最后,方法用尽时,跳过相关市场界定,直接认定垄断行为.  相似文献   

9.
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的进步,互联网平台发展迅猛,互联网平台经济方兴未艾,其为日常生活带来极大便利,亦促进经济向更高质量转型发展.然而,互联网平台利用自身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案件频发,实践过程中,平台所具有的价格非对称性、动态竞争性、交叉网络外部性等特征为相关市场界定工作带来新的挑战.经长期发展,互联网平台演化出诸多反竞争效应,如锁定效应、传导效应及混同效应,其严重限制竞争、阻碍创新、损害消费者权益,因此界定相关市场至关重要.相关市场界定可探寻四步走的规制路径,首先,明晰软件的"应用层面"与"平台层面"以更好地保护创新;其次,判断互联网平台交叉网络外部性的正负以更好地节约执法、司法资源;再次,探求典型案例界定方法以最大程度简化界定程序;最后,方法用尽时,跳过相关市场界定,直接认定垄断行为.  相似文献   

10.
互联网经营者相关商品市场界定方法的反思与重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相关商品市场的界定是反垄断法的核心问题,也是反垄断执法的首要任务。在互联网市场中,"免费"模式、商品的网络效应以及平台化经营模式等,成为影响互联网经营者相关商品市场界定的基本要素,其直接影响互联网经营者相关商品市场的界定方法:对具有网络效应的商品适用需求替代分析法时需充分考虑网络效应对消费者需求的影响;在平台化经营模式下,为了避免相关商品市场的扩大化不宜适用供给替代分析法;由于"免费"模式和网络效应的影响,假定垄断者测试法也需要比对价格的增加幅度以及消费者对互联网商品的依赖作出变通和调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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