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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2003,(9)
一、为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以下简称"非典"),保障全省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通告。二、各级政府对辖区内的非典防治工作实施统一领导和监督管理。本省境内一切单位和个人及过境人员必须接受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监督管理。三、凡来自非典疫情多发区的飞机、火车、船舶、车辆等交通工具进入本省和在本省停留时,所有人员都必须出示身份证,如实填写健康登记表,并测量体温。健康登记表由民航、铁路、港口、车站责成专人负责收集保管,送交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管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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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3,(10)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了进一步加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防治工作,做好对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流行地区(以下简称流行区)返(来)渝人员预防监测工作,有效防止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在我市的发生,保障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对进一步加强流行地区返(来)渝人员监测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本通知适用于流行区返渝的本市市民(包括在渝工作、居住的人员),流行区来渝人员,以及我市境内所有企事业单位和在我市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地单位。本通知所指流行区为广东、北京、山西、内蒙古、河北(随着疫情的变化将及时调整地区名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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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3,(8)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了防止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通过交通工具传播和扩散,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和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卫生部、财政部、铁道部、交通部、民航总局关于严格预防通过交通工具传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通知》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开展此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和各级卫生、公安、交通、铁路、民航部门对通过交通工具可能造成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传播的问题要高度重视,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共同努力,真抓实干,建立由政府牵头的组织领导机制、渠道沟通和协调机制,认真落实各项预防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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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9,(8)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政府同意《重庆市房产税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九年三月二十六日重庆市房产税实施细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凡坐落在本市城市(包括郊区,下同)、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房产,均应按照本细则的规定在本市缴纳房产税。国家和本市另有规定的除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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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3,(10)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商委《关于切实做好各类商品交易市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落实措施,加强宣传和监督检查,切实做好各类商品交易市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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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3,(18)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全国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以下简称非典)会议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和要求,根据全国的统一部署和《重庆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预案》(试行),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现场模拟演练,以检验和提高我市在非典疫情中统一领导指挥体系、疫情信息报告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传染病医疗救治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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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8,(8)
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必须通过设立海关的地点进境或者出境。第三条进出境旅客必须将所带的全部行李物品交海关查验。在交验前,应填写"旅客行李申报单"或海关规定的其他申报单证向海关申报;或按海关规定的申报方式如实向海关申报。旅客经由实施"红绿通道"验放制度的海关进出境,应按照海关公布的选择"红绿通道"的规定,选择通道,办理行李物品进境或出境手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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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报》2003,(6):14-16
为评估感染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危险程度 ,及时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 ,防止疫情的蔓延 ,我部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密切接触者判定标准和处理原则 (试行 )》,现予以公布。一、判定标准(一 )密切接触者1、飞机(1 )一般情况下 ,民用航空器舱内非典病人或疑似病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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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3,(9)
各区县(自治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大型企业和大专院校: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非典型肺炎(以下简称"非典")防治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尽管目前我市还没有确诊的"非典"病例报告,但防治工作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为切实做好当前的防治工作,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市"非典"防治工作补充通知如下:一、各区县、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对从外地尤其是疫区进入本市的各类人员(包括机关干部、民工、学生、旅游者等)的监控隔离措施。对上述人员必须造卡登记,设立专门档案,对其抵渝后的身体状况每日进行监测,一旦发现发热、咳嗽等"非典"疑似症状,立即予以隔离治疗;对其抵渝后的接触者也要采取隔离观察等措施,并按照有关程序及时上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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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3,(8)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重庆市交委关于预防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通过交通工具传入我市的紧急报告》(渝交委文〔2003〕156号)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抓紧部署,务必落实。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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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3,(9)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部署,本着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断非典型肺炎传播途径,打好防治非典型肺炎这场"硬仗",夺取抗击非典型肺炎斗争的最后胜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现就动员在外地重庆籍学生、民工就地学习、务工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积极作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对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的认识。鉴于目前防治工作的严峻形势,各地要切实加强大众的防范意识,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疫病预防知识的宣传力度,做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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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82,(3)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国境口岸和国际航行交通工具的卫生监督工作,改善国境口岸和交通工具的卫生面貌,控制和消灭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防止传染病由国外传入和由国内传出,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条例》第三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外开放的港口、机场、车站、关口(下称国境口岸)和停留在这些处所的国际航行的船舶、飞机和车辆(下称交通工具)。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