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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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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际法院的管辖权包括诉讼管辖权和咨询管辖权。作为诉讼管辖权的补充, 咨询管辖权 在通过司法途径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从国际法院咨询管辖权职能来看, 其既 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同时又对国际法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相似文献   

2.
尼日利亚法院对涉外民商事案件的管辖权分为对人诉讼管辖权和对物诉讼管辖权。在对人诉讼中,只要当事人在法院管辖权内“出现”或“存在”,法院传票能够送达被告或被告服从法院管辖,尼法院就对该案件有管辖权;在对物诉讼中,只要有关财产或被告的住所处于尼境内,尼法院就对该案件有管辖权。  相似文献   

3.
2006年7月,非洲人权法院正式成立。它是在特定背景下成立的,经历了艰难而曲折的历程。与欧洲人权法院和美洲人权法院相比,非洲人权法院既有其共性,又有其特性。非洲人权法院享有诉讼管辖权和咨询管辖权,可以适用所有相关的国际人权条约,在法官组成上注重女性比例和对所涉国家时的回避制度。新成立的非洲人权法院能否成功履行其预定职能,主要取决于非洲人权法院受到非洲国家的支持程度,以及非洲人权法院自身如何运作。  相似文献   

4.
中国和马来西亚于1974年5月正式建立外交关系 ,两国先后签署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贸易协定、投资保护协定、海运协定、民用航空运输协定等10余项经贸合作协议。随着双方往来的不断增加 ,我们有必要了解马来西亚的相关法律。为此 ,本文专对马来西亚的民商事管辖权制度进行探讨。一、管辖权规则在马来西亚 ,法院的管辖权或权限规则的渊源有 :(一)公约下列国际公约、条约或宪章已适用于马来西亚 :(1)《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院规约》 ;(2)《联合国特权和豁免公约》;(3)《联合国专门机构特权和豁免公约》;(4)《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5)《<维也…  相似文献   

5.
印度的环境公益诉讼对于促进印度的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但在实践中也体现出一些问题,尤其在平等、参与、效率和可持续性等方面还有待提高。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司法管辖权的过度发展,导致司法管理介入立法和行政领域。印度的理论界和最高法院对此都进行了反思和回应。对印度公益诉讼发展趋势及其问题的分析对于我国构建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具有启示意义。  相似文献   

6.
2017年初,马来西亚总检察署声称,发现了与白礁岛主权纷争案有关的新证据,并以《国际法院规约》第61条为依据,向国际法院(ICJ)提出声请,请求复核2008年5月23日国际法院关于白礁岛主权归属的判决.5月24日,新加坡向国际法院提出了反驳马来西亚声请的陈述.目前,复核程序仍在进行之中.  相似文献   

7.
试论解决领土争端国际法的发展与问题--最新案例剖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际法院在2002年连续对两个有关领土争端的案件作出了判决。笔者认为,通过这两个判决,国际法院在解决领土争端的国际法方面已经形成了一套相对明确的处理规则,即首先考察的是有关的国际条约是否已经对相关问题作出了规定;在没有相关国际条约规定的情况下,国际法院将在综合审查双方提交的证据之后,直接依据“有效控制”原则进行判决。对此,笔者认为,国际法院有必要在以后的此类案件中进一步发展相关的法律原则,以便能够在法律原则的确定性和维护争端地区稳定的必要性之间找到适当的平衡点。  相似文献   

8.
黄伟 《国际观察》2007,61(6):34-40
国际法院的改革,是指为提高效率和实现公正,对其实体和程序规则进行修正或修改的过程。外临的诸多挑战和内蕴的发展需要,是改革的现实动因;《宪章》和《规约》的明示和默示授权,是改革的法律基础;不修改《规约》和《宪章》,是改革的大方向;国际法院自身是改革的主导者;通过改革"逻辑链"的良性循环,可以实现国际法院的改革。  相似文献   

9.
新近一段时期以来,针对一些国家之间争议岛屿的主权归属问题,国际法院适用了多重分级判案规则.国际法院2012年11月对尼加拉瓜诉哥伦比亚案的判决就是这方面的最新案例.经过审查,国际法院最终主要以有效统治作为判案依据将阿尔布开克礁群等7个岛屿判归哥伦比亚所有,而且明确了领土条约中对“附属岛屿”界定的解释规则,以及关键日期的确定及对证据可采性的影响.国际法院的判案法理及相关证据规则虽然存在某些令人难以信服之处,但对于中国等沿海国家和平解决领土和海洋权益争端具有十分重要的启示.  相似文献   

10.
国际海洋法法庭是专门处理海洋法争端的常设性国际司法机构, 成立至今处理的大 多是关于“船只和船员的迅速释放”的案件, “蒙特·卡夫卡”号案即是此类典型案例。通过分析法庭 对“蒙特·卡夫卡”号案的审理可知, 法庭在有关“船只和船员的迅速释放” 、规定“临时措施”以及有 关海底争端的案件方面具有强制管辖权, 这使法庭在处理海洋法争端方面处于独特的重要地位。 但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 法庭不是处理海洋法争端的唯一机构。实践中, 更多的海洋法 争端被提交到了国际法院。基于此, 我们应正确认识国际海洋法法庭的地位和作用  相似文献   

11.
新的国际常设司法机构——国际海洋法法庭于1996年8月1日在选出首批21名法官后,正式开始执行职务。在已有国际法院的当今国际社会,又出现一个具有世界规模的专门性国际法院,不仅是不同利益集团或国家妥协的产物,也是国际关系和国际法发展的必然结果  相似文献   

12.
论埃及混合法庭的历史地位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混合法庭是近代史上西方列强在殖民地、半殖民地为攫取司法权而设立的一种特殊司法机构。埃及的混合法庭从 1 875年设立 ,到 1 949年被撤消 ,历时 74年 ,历经埃及近现代的历史变迁。作为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 ,混合法庭深深地打上了殖民化的烙印 ,沦为西方列强侵略、统治埃及的工具。另一方面 ,混合法庭可以说是个“国际法院” ,是法律移植与法律融合的“试验场” ,体现了外来法和本土法的有机调和 ;混合法庭又可以说是埃及法制近代化的“催化剂” ,它促进了埃及近代司法体制的建立 ,改变了普通埃及人的诉讼观念 ,对埃及近代法典的编纂起到了推动作用。混合法庭独特的法律实践在客观上促进了埃及司法的进步 ,为埃及法制近代化做出了一定贡献。  相似文献   

13.
论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与国家主权的关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ICC的建立是国际法发展的历史性突破,它有助于弥补间接执行制度对惩治国际犯罪的缺失。它具有管辖范围的普遍性、机构设置的超脱性、政治上的中立性等特点。ICC管辖权的确立系基于国家的共同同意,其固有管辖权并未违背国家主权原则。ICC对国内法院的刑事管辖权具有补充性,以有关国家不愿意或不能够管辖为其启动管辖的前提。在与非缔约国的关系上,ICC的管辖权并未超越于非缔约国的主权。  相似文献   

14.
南非《金融情报中心法》评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南非 2 0 0 1年颁布《金融情报中心法》 ,依此成立了专门协调打击洗钱犯罪的机构“金融情报中心”和“反洗钱咨询委员会” ,并对相关责任人、报告人的责任和监督人的职权、法院的管辖权 ,以及与洗钱犯罪相关的罪名与刑罚等均作了具体规定。这标志南非在打击洗钱犯罪方面迈出了新的一步。该法是在国际金融行动小组的指导下制定的 ,比较符合国际反洗钱犯罪的趋势 ,又符合南非打击洗钱犯罪的现实。反洗钱犯罪往往是国际性的 ,牵涉多国法律 ,需要多国的协作。该法对于我国进一步完善反洗钱立法 ,加强与南非等国在打击洗钱犯罪的国际合作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5.
国际刑事法院和国内法院在刑事司法管辖权上的关系日益引起人们重视。国际刑法 的管辖可以分为直接管辖模式和间接管辖模式。国际刑事法院采用了前者。这样, 国际刑事法院 和国内法院在刑事司法上对人的管辖权和对事的管辖权上的关系就成为一种相互限制、相互合作 和促进、相互竞争的关系。  相似文献   

16.
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岛屿主权争议案评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2002年12月17日,国际法院在分析了1891年英国和荷兰的有关条约和国家继承之后,依据有效统治理论对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之间关于利吉丹岛和西巴坦岛的主权争议案作出了判决,将两个小岛的主权判给了马来西亚。本文首先简单介绍了该判决的主要内容,随后对本案在国际法以及国际政治方面的影响进行了简要的评论。本文认为,国际法院依据有效统治理论进行裁判是值得疑问的。这样的判决不利于保持有争议地区的稳定。  相似文献   

17.
余民才 《亚非纵横》2016,(4):32-43,122
南海仲裁案仲裁庭单独处理案件管辖权问题是对《公约》附件七仲裁实践的延续,是它在中国拒绝参与的情况下对待中国反对其管辖权意见的最明智选择。这种程序对仲裁庭本身和菲中两国具有潜在重要影响。仲裁庭对菲律宾的某些诉求享有管辖权的裁决延续了案件实体问题程序。中国的一个适当选择可能是参与这个程序,菲律宾的一个正确选择应该是与中国谈判达成一个共赢的解决方案,单方面或者与中国共同申请终止仲裁程序。  相似文献   

18.
2003年以来阿根廷与乌拉圭之间的纸浆厂争端,是近年来跨界河流非航行使用争端的一个典型案例.本文通过回顾乌拉圭河纸浆厂争端的由来、双方的辩诉和国际法院的临时裁决,结合相关国际环境法原则,对双方三个主要的争议点进行了简要评析.本文认为,阿根延因本国团体针对连接阿鸟两国的桥梁和道路的阻塞行动而对乌拉圭负有国际责任;乌拉圭批准纸浆厂项目并未违反不造成重大损害的原则;而乌拉圭是否违反了事先通知的义务因而具有程序责任,还存在争议,最终的判定取决于国际法院对事先通知义务进行怎样的理解.  相似文献   

19.
南共体法院自2005年8月开始运作,它受理的第一个案件是津巴布韦土地征收案。该案明晰了南共体法院的运作过程,及在此过程中所暴露出来的问题。它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南共体法院目前的管辖权过于宽泛,有干涉成员国内政之嫌;二是南共体法院判决的执行缺乏有效的保障措施,这会影响地区一体化的实现。要使南共体法院真正成为推动地区一体化的有力工具,南共体首脑会议必须对有关南共体法院管辖权及其执行判决的规定进行修订,而南共体法院本身也应当限制自己的管辖权。  相似文献   

20.
当今国际社会的现状使涉外刑事案件日益增多, 此类案件已成为危害世界各国的安全 和利益与整个国际社会的和平与稳定的重要因素, 各国迫切需要含有管理涉外刑事案件内容的法 律武器来与此类犯罪活动进行斗争。管辖权是国家主权在刑事司法领域的具体体现。管辖权的确 立对涉外刑事案件的控制与处理具有重要的意义, 它是刑事诉讼中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 是一国法 院受理涉外刑事案件的前提与基础。世界各国应日益强化对涉外刑事案件的制裁意识, 遵循相关 原则确立管辖权, 共同寻求对此类案件合理有效地控制与处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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