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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社会财富积累程度的不断提高,具有遗嘱信托要求的客户群越来越广泛。作为一种现代投资理财方式,遗嘱信托制度弥补了原有继承制度的不足。通过遗嘱信托制度,被继承人不但可以实现财富的传承,还可以设计实现自己的各种未了的心愿,使财富得以延续和增值。本文立足于我国遗嘱信托制度的现状,介绍了遗嘱信托的功能和外国遗嘱信托制度的发展情况,分析了我国遗嘱信托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遗嘱信托制度的完善方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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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财产的破产隔离功能的发挥,根源在于信托财产的独立性,而信托公示制度是保障信托财产独立性充分实现的前提。笔者在分析我国《信托法》破产隔离功能缺失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建议,即明确信托登记机构;在我国财产公示制度框架内完善信托公示方式;修正信托定义,以立法明确信托财产的独立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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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益信托发展中的税法缺失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公益信托是为实现公益目的和公众利益而设立的信托。我国公益信托无法满足社会对公益事业的强烈需求,税法的缺失是我国公益事业发展之路上难以逾越的障碍。逐渐完善税收制度,尤其是增加对公益信托的税收激励,是促进公益信托在我国顺利发展的行之有效的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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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信托是实现知识产权价值的一种全新的财产管理制度。由于我国没有信托制度的传统,缺乏财产信托的理念,且知识产权本身具有独特的财产性,知识产权信托的价值尚未得到充分的认识。目前我国现行的信托制度,信托财产的权利归属模糊,信托财产范围不确定,登记要求与效力未予以明确,以及知识产权评估机制的阙如,使其在实践中的启动和发展存在诸多的障碍。因此,修改《信托法》以确定信托财产的权利主体,厘清信托财产的范围,制定统一的登记办法以及建立有效的信托知识产权财产价值评估机制与风险控制的信托保险制度,成为推进知识产权信托发展的必要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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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锦萍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5,18(6):72-85
我国信托法中移植了滥觞于英美法系的公益信托制度,然而十余载来鲜有成功实践。配套制度的缺省是肇因之一,公益信托的界定及其规范意义的混沌状态也难逃其咎。术语的选择除了探究词源,更应揭示概念所指向对象的本质。“公益信托”之所以优于“慈善信托”,不仅因为公益信托之公益本质使其从众多信托中被甄别出来,并获得特殊待遇:豁免于禁止永续规则和适用近似原则以确保永续,而且也为税收优惠和严格监管提供了合理依据。在此基础之上进行公益信托之认定方有意义,也为我国实践中的“类公益信托”的性质分析提供了清晰思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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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立法的几个问题刍议井涛我国的信托主要是银行信托和公益信托。与传统的信托相比,私人资产因契约和遗嘱而发生的信托非常罕见。近年来,实践中的信托投资公司极具中国特色,他们的绝大多数业务不是严格法律意义上的信托投资业务,而且初始资本是以政府部门拨付,借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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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信托法》第八条和第十三条规定了遗嘱信托制度,标志着我国遗嘱信托制度在立法上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但是,除去与传统遗嘱信托法理有相悖之处,其本身规定又过于简单,在实践中很难操作,因此构建适应我国国情的遗嘱信托体制是当前信托领域的一个突出课题。本文在此主要探讨以下问题:遗嘱信托受托人范围、信托财产所有权权属以及遗嘱信托形式问题,进而提出一些拙见,以期有利于我国遗嘱信托制度的研究和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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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斌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19,(3)
信托收据制度在我国法上面临规范适用不确定、法律效力不明确、缺乏公示及对抗效力等法律障碍,与商事实践脱节严重。我国金融机构通常在信托收据合同中设置复杂的合同条款,实则系由不彰的规范现状和司法实践所导致。我国信托收据制度的完善,需要明确作为财产基础的提单等物权凭证的物权效力和证券属性、明晰信托收据关系项下的权利义务以及统筹信托收据与让与担保的法律地位。首先,在我国现行法框架中提单并非所有权凭证,而是代表间接占有的商事物权证券,其交付的特殊效力应当予以明确规定。其次,基于信托收据的担保功能和法律定位,应当将其解释为让与构造的非典型担保,金融机构应当为担保权人而非所有权人。信托收据合法化具有多方面的正当性基础,亦契合我国商法的价值判断立场。再次,在我国未来的民法典中,信托收据应当纳入动产让与担保范畴,并适用登记公示方式,以厘清第三人的权利边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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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历史悠久,可以上溯至古埃及和古罗马。近代意义上的信托发轫于英国,作为衡平法上的主要救济手段之一,逐步发展成为在经济生活、社会来往和金融业务中广泛应用的一项重要制度。我国是从日本引进信托制度的,但由于我国社会经济制度和金融体系的变更,曾一度沉寂。自改革开放以后,随着1979年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的设立,信托业务得以恢复,对活跃金融事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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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月25日至27日,中国信托市场的法律调控课题组与国家法官学院科研部为合作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信托市场的法律调控》的科研工作,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召开了课题研讨会。出席此次研讨会的包括课题组成员和国家法官学院科研部的负责人。同时,课题研讨会特别邀请了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中国人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管理司以及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的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与会者分别从信托司法和信托监管的角度,介绍了信托法律制度在我国的适用情况,围绕“中国信托市场的法律调控”这一主题进行了研讨,畅所欲言,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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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的担保功能在商事活动中的运用——以Quistclose信托为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信托通过信托财产权的分离机制向债权人提供信用担保,信托担保功能的发挥以双重所有权制度和信托财产的独立性为基础。英、美等国利用信托担保功能创设了担保信托,其中以英国的Quistclose信托最为典型,目前其已发展成为商事活动中广泛使用的安全保障措施。英、美等国利用信托的担保功能不断创新信托品种,我国应对此予以借鉴,利用信托之担保功能创新我国的信托品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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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商事信托之制度创新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商事信托以财产的双重所有权为基础,其精髓就在于它移转并分割所有权的设计。由此,受托人与受益人分别为信托财产的管理者和收益享有者,构成了信托平衡机制的核心。但由于我国绝对所有权制度与英美法系国家信托财产权制度存在较大的冲突,以至于造成信托财产归属不明、信托财产未真正独立、受托人权力规制机制缺失以及受益人利益保障机制不健全等制度缺陷,使信托权利机制失衡,成为我国商事信托发展之障碍。因此,我国在移植英美法系国家信托法律制度时必须消除现行制度之障碍,并进行制度创新,构建我国商事信托之权利平衡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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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信托的法律困境与发展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于霄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2014,(1):201-210
2013年年初首个家族信托案例在中国大陆出现,受到了媒体和学界的关注.家族信托这个源自于英国的法律制度已经在世界很多国家长期承担着税务安排和家庭成员照料等功能,但我国法律界对其还没有深入研究.信托在我国现在还主是一种融资手段,并没有承担起财产管理的传统任务,所以对家族信托这种财产管理型信托的研究,有助于我国信托制度的整体发展和转型.本文考察了现有家族信托的形式和内容,研究了家族信托在传统和现代的功能,并分析了我国现有法律制度下,家族信托的立法空白和限制,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国家族信托的生长环境提出了改革的方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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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与信托业务相配套的的税收法律政策仍不完善,信托活动依然适用一般性的税收政策,严重制约了我国信托业的进一步发展,并且引起了信托所得税收主体不明,重复征税以及税负不公等问题,因此,以信托导管原理为基本理念完善我国的信托税收法律制度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