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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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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行政诉讼制度是在民主宪政下,司法机关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司法监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违法行政行为侵害的法律监督制度,是行政相对人获得法律救济的基本途径,也是行政法保障公民权利的最后一道屏障。但是,我国行政诉讼法律制度起步较晚,1989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尽管建构了我国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但由于当时在制定行政诉讼法时,还缺乏行政审判的经验  相似文献   

2.
行政诉讼是解决行政争议的最后一种手段,也是行政相对人运用法律来对抗行政机关的最有效的途径,然而目前我国行政诉讼制度存在着种种的问题,阻碍了司法的公正与独立,没有能很好的达到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效果。目前我国尝试通过司法体制改革来改变这一现状,但是也遇到种种困难与挑战,难以找到突破口。行政法院制度起源于法国,并且为大多数大陆法系国家所效仿,为这些国家行的政法制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依法治国、行政法治原则的需要,在我国设立行政法院制度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在讨论设立行政法院制度的意义和可行性的同时,具体的行政法院体系设计、审级与管辖制度、人事财政经费制度以及怎样切实有效地推行行政法院制度等问题也应当加以讨论。  相似文献   

3.
199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正式实施。这是我国在依法行政、依法治国方面迈出的又一重要步伐,对于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合法、正确地行使职权,具有重要意义。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一样,都是对行政相对人请求救济权的保护。那么,当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时,他就有两种法律途径可以选择:一是行政复议,即他可以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的上级行政机关或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请求复议机关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复核审查;二是行政诉讼,…  相似文献   

4.
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制度是行政诉讼证据制度的核心,举证责任的明确对于行政诉讼案件及时、公正、准确审理,保障和监督行政主体依法行政,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意义重大。为此文章探讨了行政诉讼举证责任的内涵,并对其特点和举证责任的分配问题作了分析研究。  相似文献   

5.
行政诉讼作为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以及行政监督的重要手段,其受案范围一直受到学界和司法界的普遍关注。现行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缺陷主要表现在范围上的狭窄和司法审查权受到制约,并结合其存在的问题,对我国这方面法律制度的立法完善提出相应建议。  相似文献   

6.
随着中国进入转型期和政府职能的转变,我国传统的行政主体制度已经落后于时代,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完善我国行政主体制度,要对行政主体做出准确的定位,在法律上明确某些组织的行政主体地位, 明确行政主体与行政诉讼被告的关系,从“公务”的角度来构建我国的行政主体制度。  相似文献   

7.
行政诉讼是近现代民主政治的产物.因为在这种诉讼中,只有作为被管理者的“民”(行政相对人)才有权提起诉讼,而作为管理者的“官”(代表国家的行政主体)则只能成为诉讼中的被告,因而人们习惯地称其为“民告官”的法律制度.因此,有无行政诉讼制度是衡量一个国家民主政治的重要标志.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是建立行政诉讼制度首先要考虑的基本问题.是司法机关对行  相似文献   

8.
刘文忠  王绿瑛 《新视野》2005,3(1):52-54
行政相对人是指直接参与行政过程并且其实质利益受到行政行为影响的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主体。在整个行政过程中,行政相对人并不是一个消极被动的角色, 整个现代行政过程中都充斥着行政相对人积极主动的法律行为,行政相对人的行为影响着行政过程的启动、运行甚至结果,行政相对人不依附于行政主体而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和人格,是行政过程的积极参与者和协作者,而不是行政行为的客体。  相似文献   

9.
在我国过去长期实行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即行政主体具有无所不能的行政权力和绝对的支配地位,相对一方从实质上讲没有独立的法律人格。而行政法被认为是有关行政管理的法,是作为行政管理的有效手段来认识的。行政法的这种价值取向,也只能以行政主体及其行政权力为重点。行政相对人作为受支配的一方,其法律地位上的被  相似文献   

10.
张华 《党史博采》2006,(12):70-71
行政诉讼作为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以及行政监督的重要手段,其受案范围一直受到学界和司法界的普遍关注.现行我国行政诉公案范围的缺陷主要表现在范围上的狭窄和司法审查权受到制约,并结合其存在的问题,对我图这方面法律制度的立法完善提出相应建议.  相似文献   

11.
关于行政合同司法救济制度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合同的救济主要是对行政合同缔结、履行中产生纠纷的救济,其救济主要是针对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救济。文章明确了行政合同行政诉讼救济的前提——行政合同案件可以而且应该纳入行政诉讼范畴,并对行政合同行政诉讼救济的范围作出清晰的界定。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行政合同诉讼救济制度的完善和创新。  相似文献   

12.
行政诉讼引入调解制度是构建和谐政府、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行政诉讼调解制度可以丰富当事人程序选择权、弥补判决的不足、实现行政管理中的共赢、化解信访压力,保持社会秩序稳定。和谐行政下行政诉讼调解制度的构建,要以民事诉讼调解制度为蓝本,按照自身的特点,遵循自愿原则、合法原则、平等原则、有限调解原则。结合“调审合一”的调节模式,以此来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3.
王雅琴 《世纪桥》2011,(23):49-51
行政相对人的程序权利是为制约行政主体的权力,保障相对方权利的实现,在行政程序中为相对方设定的权利。从实体权利与程序权利的关系中、从程序的独立价值中,可以分析得出结论:行政相对人的程序权利具有独立价值。作为一个重要的行政法范畴,相对人的程序权利内容是变化发展的,综观各国法律规定,相对人程序权利的基本内容有以下七个方面,而且处在不断发展之中。没有救济就没有权利,程度权利同样是如此。结合当前我国行政相对人程序权利实践的现状,我们应当有针对性地通过各种方式促进相对人程序权利得保障和实现。  相似文献   

14.
在我国建立行政赔偿制度,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体现,同时也是法律平等原则的要求,对于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加强对行政机关的法制监督,有着重要的意义。在行政赔偿实践中,行政主体只对那些引起损害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相对人所受的损害是由于他自己的过错引起的,自然也就谈不上行政赔偿。如果相对人所受的损害有一部分是由于自己的原因造成的,有一部分是由于行政主体的原因造成的,这时行政主体和相对人应分别承担责任,行政主体只承担本身造成的那部分损害的赔偿。至于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在完全合乎法律规定的情况下造成的相对人权益的受损,则不发生行政赔偿问题。这包括行政主体在特定条件下作出的某些行为,如在大地震、战争、戒严等紧急状态下,行政主体损害了相对人的权益,不导致行政赔偿。这些应在行政赔偿立法中作出明确的规定。  相似文献   

15.
方蕾 《世纪桥》2009,(24):73-74
行政告知制度作为行政程序制度的重要一环,具有重要的法律价值。它是立法者为了平衡行政权和公民权的不对称而作出的制度设计,是制约行政主体的行政权力,保障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推进依法行政不可或缺的程序制度。  相似文献   

16.
王正全 《发展论坛》2000,(11):57-57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必须用法律来引导、规范、保障和约束。建立和健全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是培育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没有完备的法律制度,市场经济就不能正常运行,加强法律建设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要求。法制建设与市场经济建设必须同步进行。   1.市场经济运行主体的自主性要求建立健全法制。现代市场经济主体主要是企业。要使企业成为市场的主体,必须确立企业法人制度使企业具有独立完整的法律人格,具有独立地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高度自主性。这种自主性主要体现在两…  相似文献   

17.
《世纪桥》2015,(10)
科学合理的行政复议制度既可以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又能及时有效的保护救济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解决行政纠纷比行政诉讼更加快速和专业,对我国法治社会的建设具有重大意义,然而,我国的行政复议制度在实践中却越来越暴露出其各种缺陷,不利于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维护,我们应及时的调整完善行政复议制度,使行政复议制度能更加高效的解决行政争议。  相似文献   

18.
试论行政行为说明理由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行为说明理由制度是指行政主体在作出影响相对人权益的行政行为时必须说明其行为的事实根据、法律依据及其他理由。国内外的行政行为说明理由制度的比较研究表明,我国现行法律中关于该制度的规定还不够系统,需要进一步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9.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协议属于行政协议的范畴,现行法律仅规定了行政主体履行协议失当时相对人可提起行政诉讼,但相对人不履行协议时应如何规制却付之阙如。在规制路径选择上,学界纷争频起。通过系统梳理辨析,以非诉行政执行程序作为规制路径是可欲的。法院应重构以听证为载体的准诉讼化实质审查模式,重新定位具体审查程序、审查强度、审查主体、审查期限以及审查方式,并需引入听证笔录的案卷排他原则。  相似文献   

20.
“以人为本”与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重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对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规定存在诸多缺陷,致使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受到诸多不适当的限制。随着我国行政法治的发展以及人权保护意识的增强,重构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已成为社会各界共同的呼声。重构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人文精神的支撑与指引,最大限度地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制度设计与安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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