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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29 毫秒
1.
张黎 《法制与社会》2014,(1):273-274
网络购物作为一种新兴的消费方式,已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甚至成为很多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但网络消费侵权行为的发生也随之越来越严重。如何从法律角度切实全面的保护网络消费者的权益已成为网络交易中的重要问题。本文主要从网络消费者权益侵害的现状着手,分析其存在的原因,从而探讨完善网络消费权益之法律保护措施。  相似文献   

2.
近年来网络购物迅速兴起,并且已经发展成为一种新型的购物方式,但由于网络购物缺少法律的规范,以及采用电子方式所具有的非面对面性,使得目前网络购物安全问题堪忧,消费者权益难以得到有效的维护.本文通过对网络购物过程中存在的危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况进行分析,寻求促进网络交易安全的制度措施.  相似文献   

3.
立法规制网络购物零售商是网络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目前,网络购物零售领域规制建设相对滞后,网络零售商约束机制缺失;网络零售市场主体中的第三方交易平台未建立担责机制;网络零售市场中消费者权益保护存在的问题依然突出。完善网络购物零售商的规制,应从完善网络购物零售交易制度、完善网络购物零售监管体系、完善网络购物交易信用评价体系、完善网络购物零售交易纠纷调处机制等方面着手。  相似文献   

4.
程乐 《法制与社会》2014,(6):244-245
消费者权益保护是自改革开放,社会市场经济发展以来的重要问题,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和交易关系的日趋复杂,消费者权益保护面临越来越多的挑战。近年来,广大中国消费者的消费对象从衣食住行逐渐向教育、文化、卫生、保健的新消费结构转变。就购买途径而言,随着80后、90后的消费能力逐渐增强,网购更是成为新新人类的不二选择。据统计,2012年,全国消协组织共受理网络购物投诉20454件,2013年上半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网络购物16,408件,同比增长99.7%。而在所有投诉案件中,网络购物的投诉量则在服务投诉中遥遥领先。由于网络购物尚处于萌芽、发展过程中,相关的法律保护尚未完善,再加上网络购物的非现场购物形式以及快递带来的时间耽误、对话困难等麻烦,消费者网络购物的保障措施仍需要立法的进一步完善。在这种情况下重新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可以说是顺应信息化时代发展潮流的。  相似文献   

5.
当下。便捷的网上购物已经逐渐成为人们选择的消费方式。诸多的新闻报道。也让消费者了解到一些例如“山寨知名网站”“提供虚假支付页面”等典型的网购陷阱。下面,笔者将从法律关系和诉讼证据的角度,通过案例提示网络交易中可能发生的各种法律风险,以降低消费者的维权成本,减少相应的财产损失。  相似文献   

6.
日本没有专门针对电视购物的法律,但电视购物却有法可依.<关于特定商业交易的法律>(下简称<特商法>)中对上门推销、通讯销售及电话推销等6种商业交易形式进行了规范.电视购物属于通讯销售的一种,所谓通讯销售,即通过媒体介绍商品,消费者通过通讯手段订购的购物方式.  相似文献   

7.
当今时代,随着电子科技及网络购物的迅速发展,C2C(Consumer to Consumer)作为一种新的网络购物模式表现出强大的生命力。然而,由于C2C网络购物模式中交易主体存在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等因素,对于消费者来说可能衍生更多的问题。本文从C2C网络购物模式的法律定性出发,探析该模式下消费者权益保护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相应解决对策。  相似文献   

8.
朱峻宏 《法制与社会》2010,(22):206-206
目前由于都市生活节奏的加快,通过网络购物的人越来越多,网购行为也越来越频繁。有关部门的统计数据显示,在全球金融危机背景下,中国网上购物交易总额去年仍实现50%左右的增长。但是,这样的背景下,由网络购物引发的消费纠纷也频频发生。那么,应该如何去避免这样的纠纷?本文对此进行了简要的探讨。  相似文献   

9.
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进步,电子商务时代正悄悄向我们走来。在交易日趋无形化与虚拟化的信息时代,网络购物可能会成为主要的商业竞争形式。但是网络购物中还存在许多问题,竞争的存在使网络这种新平台上的交易也存在经营者之间不正当竞争的行为,这些行为不仅损害同行业竞争者只间的应得利益,同时也损害消费者的有效利益,甚至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有效秩序。本文即从此出发,分析网络购物不正当竞争的产生、危害,并从法律的角度寻找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和对策。  相似文献   

10.
浅论网络购物的法律规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互联网的高速发展,网络购物已经成为很多人的消费方式。从法律规制的视角探究网络购物中存在的问题,对于充分发挥网络购物的优势,规范经营者的行为,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具有重大的经济、社会意义。  相似文献   

11.
随着信息技术特别是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与传统交易形式截然不同的网络交易应运而生,并日趋走向全球商界.由于网络交易不受时间、地域限制,网市将成为最大的交易市场所在地,使消费者享受到更加舒适、方便、快速的购物体验,也给网络商家们带来巨大的商机和市场.  相似文献   

12.
网络购物中消费者权益保护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10年我国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到1.61亿人,全年市场交易金额达到5231亿元。但电子商务网站访问者中89.2%的人担心假冒网站,其中86.9%的人表示如果无法获得该网站进一步的确认信息,将会选择退出交易。消费者对于自身权益在网络环境中的实现和保护态度成为限制网络购物发展的最大瓶颈。对于当前消费者关心的安全问题、信用缺失问题、个人信息保护问题,本文在分析当前网络购物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现状的基础上,提出对网络购物中消费者权益保护模式的改善措施。  相似文献   

13.
人类社会已步人信息时代。自四五十年代信用卡的出现,到货币存储和支付形式的逐步电子化;从债券、股票的电脑登记到无纸化发行和网络发行、无纸化交易和网络交易;从电话购物到逐步演变成为电脑购物、网络市场;从合同文本由电报、传真递送逐步向电脑网络传输,无纸化成交;甚至无纸报关,无纸仓储、运输,进而不动产的登记、转让也逐步趋向无纸化。这一系列的变化,对现有民法及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哪些影响呢?我们有必要从信息时代财产所有权形式的变化这一视角作一番法律思考。我们从1997年10月1日生效的新刑法的适用说起。在深沪证券交…  相似文献   

14.
张强 《法制与社会》2014,(10):66-67
随着网络和电子商务的发展,大学生作为网络购物群体中的主体,尽管在校期间没有收入来源,在消费能力上受到了限制,但大部分学生毕业之后都会获得一份高于社会平均水平的收入。而大学生一旦突破了资金的限制,将会成为社会主要的消费群体,其在校期间的消费行为会代表未来几年的消费趋势以及昭示网络购物发展前景。本文将从大学生网络购物入手,基于大学生网络购物现状,以大学生网络购物为视点,分析我国未来五年消费需求变化以及网络购物的发展前景。  相似文献   

15.
张超 《政府法制》2009,(12):47-47
日本没有专门针对电视购物的法律,但电视购物却有法可依。《关于特定商业交易的法律》(下简称《特商法》)中对上门推销、通讯销售及电话推销等6种商业交易形式进行了规范。电视购物属于通讯销售的一种,所谓通讯销售,即通过媒体介绍商品,消费者通过通讯手段订购的购物方式。  相似文献   

16.
淘宝是亚洲最大的网络零售商圈.2011年10月淘宝发生近5万名中小卖家围攻大卖家的事件,但此次“围攻淘宝”事件背后实质是卖家与淘宝之间的法律关系问题.本文通过分析卖家与淘宝之间存在的服务合同法律关系和经济法律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以期为网络纠纷问题的解决、网络交易法律制度的完善起到参考、促进作用.  相似文献   

17.
如今,方便快捷的网络购物不断发展,但是在我国法学界对于网络购物合同何时成立,成立要件等依然存在争议,并且在法律上也是一片空白,本文通过对案例的分析,对不同网络购物方式的探析,结合传统民法原理对网络购物条件下合同成立问题进行探析,以期对今后构建一个合理完善的法律制度提供有益的见解。  相似文献   

18.
浅谈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消费类电子商务在我国呈现蓬勃发展的态势。网络购物作为一种全新的消费方式,以其操作简便、节省时间、节约成本的优点,迅速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青睐。然而,由于受网络环境、政策法律环境、消费意识及市场环境的制约,还存在着安全性得不到保障,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得不到保障等诸多弊端,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常常遭到侵害。因此保护网络消费者权益迫在眉睫,一方面消费者要加强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更重要的是要尽快建立有效的网上购物消费者保护体系,此应属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19.
目前在国内,网络侵权已成为消费者投诉的重灾区,而各种假冒伪劣、甚至违法违规物品的出现也使消费者对网购的兴趣有所顾忌,网购维权已成为广大网民热议的话题。网络交易涉及到通信、银行、医疗、餐饮等各个消费领域,而大多数消费者在网上购物遭遇侵权时往往无法利用现有的法律手段进行维权。如何通过弥补现有法律制度的缺陷达到保护网络消费者权益之目的是当前必须要认真对待的问题。  相似文献   

20.
《现代法学》2015,(3):93-103
随着市场经济和交易实践的发展,预付式消费交易逐渐成为一种重要的消费模式。预付式消费交易主体多元,法律关系复杂,有必要准确认定其法律构造,厘清各个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购卡人与发卡人之间的合同关系难以有效涵盖整个预付式消费交易,预付式消费交易在法律构造上还应当包括持卡人与实际经营者之间的合同关系。就购卡人与发卡人之间的合同关系而言,购卡人需要向发卡人提供长期资金信用,在约定期间内不得就预付卡主张兑现;发卡人则向购卡人提供便捷的支付工具,并对预付卡支付功能的实现负担法定担保义务;持卡人与实际经营者之间成立普通的购买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合同,在实际经营者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瑕疵时,持卡人可直接基于该合同关系请求实际经营者承担违约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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