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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正>电子商业汇票是指出票人依托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以数据电文形式制作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电子商业汇票分为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和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付款请求权是持票人享有的第一顺序权利,追索权是持票人享有的第二顺序权利。追索权是指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的请求其偿还票据金额及其他法定费用的权利。  相似文献   

2.
许俊美 《山东审判》2006,22(2):108-112
我国票据法第57条规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付款时,应当审查汇票背书的连续,并审查提示付款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或者有效证件。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以恶意或者有重大过失付款的,应当自行承担责任。”票据付款人在持票人持票请求付款时,负有一定的审查义务。但是付款人的审查义  相似文献   

3.
论我国票据法中票据付款人的审查义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票据付款人应当向票据的合法债权人支付票据金额,因此,当持票人向付款人提示付款时,付款人应当进行审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57条规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付款时,应当审查汇票背书的连续,并审查提示付款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或者有效证件。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  相似文献   

4.
论我国必要共同诉讼制度之重构——以票据诉讼为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问题的提出根据我国《票据法》第68条规定:“汇票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持票人可以不按照汇票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持票人对汇票债务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已经进行追索的,对其他汇票债务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被迫索人清偿债务后,与持票人享有同一权利。”根据这一规定,当票据的持票人不获付款而与票据债务人发生票据诉讼  相似文献   

5.
票据关系中的追索权,是指票据未获付款或未获承兑,或其他法定原因,致使持票人的付款请求权无法行使时,持票人或背书人可向其前手要求清偿票据金额、利息及有关费用的一种票据权利.本文研究和探讨追索权的种类、主体、客体、行使、效力和丧失等问题.  相似文献   

6.
通常情况下发生的票据上的追索权,大都为到期追索权,在票据到期日前,持票人一般不能要求行使权利。但是,由于在票据到期日前客观上发生的某些情况,如承兑人或付款人死亡、逃匿或宣告破产等,而使持票人的权利处于无法保障的不安全状态,即实际上持票人的付款请求权已...  相似文献   

7.
我国票据背书连续认定规则的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由于背书连续的涵义具有广延性,以及我国票据背书连续的认定规则存在着实践中的盲点,使得认定票据背书连续的实际操作存在较大可控性,为付款人拒付票款留出了足够的空间,致使持票人票据权利的实现失去预见性,从而阻碍了票据在我国的流通。为实现票据背书连续认定的规范性,在规则体系的层面,应对背书连续的效力、背书形式连续的结构以及对不真实背书认定之责三个要素进行有机整合:不仅持票人依背书形式连续取得票据权利,而且用列举法对形式不连续的背书作明确规定,从而最充分地保护持票人的合法权益;对付款人只尽背书形式连续审查义务的规定已不再是强制性规范,而其即使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背书实质连续审查义务时,尚有将错误付款的损失归于被伪造背书人或受让不真实背书人承担的机会;对被伪造背书人而言,虽有分担付款人损失的可能,但总体上的安全感强于矫正前的规则。  相似文献   

8.
张英 《中国司法》2007,(2):95-97
票据质押是一种票据行为。票据质押一经依法成立,便产生一定的法律效力,质权人享有完整的票据权利,其可于债务人届期未清偿债务时依法行使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也得以再背书转让票据实现自己的债权;同时建议我国《票据法》增加背书涂销制度以便于被担保的债务如期清偿时返还设质票据。  相似文献   

9.
空头支票法律效力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于永芹 《法学论坛》2008,23(1):140-144
我国现行票据立法有多个条款涉及空头支票的法律效力,但条款内部存在着表述不明确、不合法理或难以执行等问题.空头支票自身的票据效力可与其空头问题独立;空头支票的出票人依法应承担票据责任,同时还应当承担民事、行政甚至刑事法律责任;空头支票的背书人应与出票人承担连带票据责任,但一般情况下不能承担连带民事责任;空头支票的付款人不承担票据法上当然的付款义务,可以超出合同义务为由而拒绝付款;空头支票的持票人依法享有票据权利和民事赔偿的请求权.建议对我国<票据法>第87条、国务院<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第31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73条等条文的相关内容进行适当修改,以完善我国票据立法.  相似文献   

10.
近几年来,我国准许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商业汇票和转账支票进行背书转让。但由于我国尚未制定票据法,对背书转让的票据行为难以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又由于票据背书转让过程的复杂性,票据关系人往往为此发生纠纷。本文拟就此类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谈点粗浅意见。 背书转让的效力与认定 背书是指持票人在票据背面批注签章,转让票据权利给他人的行为,是票据行为之一。背书一经成立,即产生权利转让效力,背书入自此成为票据债务  相似文献   

11.
利益偿还请求权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利益偿还请求权是指在票据上权利因时效完成或怠于为权利保全而归于消灭时 ,持票人仍可以向因此而在实质上获得利益的出票人、承兑人或背书人在其所获利益的限度内 ,请求予以偿还的权利。票据是一种流通证券 ,其转让比较频繁 ,一张票据往往辗转于多人之手。而票据法又规定持票人之所有前手签章人 ,包括出票人、承兑人、背书人、保证人等均对该票据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样一宗票据债务 ,往往涉及数个债务人 ,权利人如不及时主张权利 ,债务人就无法履行义务 ,票据权利义务更是不能得到清结 ,就可能造成一连串的不良后果 ,不利于社会经济关系的…  相似文献   

12.
票据挂失止付制度是我国票据法所规定的票据丧失后的救济方法之一,也是我国传统商事活动的一种习惯。《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五条规定,“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是,未记载付款人或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除外。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何谓“票据丧失”?我国票据法上没有明确的规定。理论上一般认为:票据丧失是指持票人并非出于自己的本意而丧失对票据…  相似文献   

13.
王良艳 《法制与社会》2013,(25):104-105
票据付款作为票据流通的重要环节,银行在此环节中扮演重要角色,而票据纠纷往往发生在该环节,本文通过一票据遭银行拒付引发的法律纠纷进一步诠释票据法在票据流通中的实际运用,告诫持票人对持有票据的风险防范。  相似文献   

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一种票据行为。承兑是汇票所特有的票据行为。我国票据法规定了3种金融票据,他们是汇票、本票和支票,但是只有汇票才可以进行承兑,本票和支票都不能进行承兑。我国的汇票分为两类,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银行汇票的付款人是出票银行,出票银行的信誉是可以信赖的,所以,出票银行无须再对自己的付款行为做出承诺,也就是说银行汇票根本用不着承兑。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商业汇票是商品交易活动中的一种远期付款票据。它的出票人和收款人是商品买卖的双方,对于收款人来说,商业汇票是一种远期收款凭  相似文献   

15.
试论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的法律特征及其成立要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票据作为一种财产权利的凭证,谁持有票据,即享有向出票人或承兑人(即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票据债务人负有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义务。因此,《票据法》对票据行为规定了严格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并明确规定了票据权利时效。如果持票人所持的票据记载事项欠缺(即要件不完备)或者在行使票据权利时已超过票据权利时效,就可能丧失其票据权利,而票据债务人则可因此免除其票据债务,获得与其应支付的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为救济持票人的利益,均衡票据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我国《票据法》第18条又专门为持票人…  相似文献   

16.
应坚持票据行为的无因性──兼评我国票据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应坚持票据行为的无因性──兼评我国票据法郭泽华票据行为的无因性是票据理论的基础,是票据法的生命力所在。占有票据的持票人,即为债权人,只要向票据债务人提示票据,就可行使票据上的权利,并对取得票据的原因,不负证明责任。而票据付款人支付票据余额也不得附有条...  相似文献   

17.
一、挂失止讨的程产我国票据法规定的失票救济方法之一的挂失止付,是指票据丧失后,失票人将票据丧失的情况告知付款人,并请求付款人在止付有效期间内对挂失的票据不手付款,从而暂时保全失票人的票据权利,防止他人冒领失票票据款项的一种制度产挂失止付必须遵守如下法律程序:l、由失票人依法为挂失止付通知所谓挂失止付通知是指失票人在票据丧失后,将该项事实用书面形式通知有关的票据付款人,并请求其停止支付有关票据款项的行为。(1)关于挂失止付人。依照我国票据法第15杂的规定,票据丧失后,凡失票人都可成为挂失止付人。但对于…  相似文献   

18.
陈运雄 《法学杂志》2007,28(4):34-37
依《票据法》第17条的规定,票据时效为消灭时效,时效期间分2年、6个月、3个月不等,时效起算点有出票日、到期日和一定事实发生日三种.出票人的票据责任重于其他票据债务人,但第十七条未规定持票人对付款人的权利时效问题,其关于追索权和再追索权时效起算点的规定是否都合理,有进一步研究的必要.  相似文献   

19.
论利益偿还请求权郝东旭,魏淑君一、利益偿还请求权的立法意义利益偿还请求权,又称利益返还请求权、按照我国《票据法》的规定,是指“持票人因超过票据权利时效或因票据记载事项欠缺而丧失票据权利的,仍享有民事权利,可以请求出票人或者承兑人返还其未支付的票据金额...  相似文献   

20.
正如博登海默所说:“每个社会秩序都面临着分配权利,限定权利范围,使一些权利与其他(可能抵触的)权利相协调的任务。”法律追求平衡,票据法也不例外。在票据权利人和票据债务人之间寻求平衡的支点,即在强调保护票据义务人的合法权益的同时不致因此而影响票据的流通安全,影响票据债权人的权利;在维护票据权利人利益,维护票据流通安全而规定其特别的付款请求权、追索权等制度时又不致过分增加票据债务人的负担。这个平衡的支点就是抗辩制度。因为票据法中的票据权利赋予了票据债权人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的双重保护,而建立抗辩制度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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