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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语言学意义上看,“欺诈”、“诈骗”、“诈欺”的概念是相同的,即采取狡猾奸诈的手段骗人。三个名词的词义并无本质上的区别。从法律意义上看“欺诈”、“诈骗”的法律概念也是相同的。我国《民法通则》和三部合同法的规定和司法解释对欺诈的解释为“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我国刑法规定的诈骗犯罪的解释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假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以上民事“欺诈”,刑事“诈骗”的法律解释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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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业欺诈行为的构成要件及认定“欺诈”一词来源于英语“FRAUD”。在国外,大多数国家一般不把欺诈归类于刑法管辖的范围,而将其归类于民事法律关系。在我国,按照《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所谓欺诈,就是采取狡猾奸诈的手段骗人,这是从语言学的角度对“欺诈”一词所作的解释。那么,在法律意义上“欺诈”又是指什么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6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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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业欺诈行为的构成要件及认定。在我国,按照《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所谓欺诈,就是采取狡猾奸诈的手段骗人。那么,在法律意义上“欺诈”又是指什么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6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第49条关于“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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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诈合同”与“因欺诈订立的合同”虽均由欺诈行为所引起,却并非同一类合同。前者系双方当事人间恶意串通所订立的,旨在欺诈第三方的合同;后者系一方当事人因欺诈行为发生错误认识,而与欺诈人订立的合同。 一、概念上的区别 欺诈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均有欺诈的故意,其所共同实施的欺诈第三方的行为属违法行为。大陆法上的欺诈合同为虚伪表示合同.虚伪表示指表意人对非真意有认识.且与相对人通谋而为的意思表示。虚伪表示的一个重要构成要件即表意人与相对人通谋订立合同.所谓通谋.指表意人与相对人均具作出非真实意思表示的故意.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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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9,(1):25-32
【裁判摘要】
导致合同当事人分别持有的合同文本内容有出入的原因复杂多样。不能据此简单地认定合同某一方当事人存在故意欺诈的情形。合同一方当事人如果据此主张对方当事人恶意欺诈,还应当提供其他证据予以证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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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的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而民法中的合同欺诈,是指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故意实施某种欺骗他人的行为,并使他人陷入错误认识而订立合同的行为、以上不难看出.两者的含义基末相同,只是刑法条文中明确写明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但从民法的理论来看,合同欺诈行为目的也是要非法取得他人财物的所有权。因而两者之间存在着较多的相同之处,必须仔细分析辨别,才能将二者区分开来。合同诈骗罪与合同欺诈行为的区别主要体现在故意的内容、立现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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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抑或撤销——对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的再思考王利明一、引言欺诈(dolus,dol,betrug,qrglistigetauschung,fraud,deceit),乃是一种故意违法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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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信用证欺诈及其处理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信用证欺诈是指利用跟单信用证机制中单证相符即予以支付的规定,提供表面记载与信用证要求相符,但实际上不能代表真实货物的单据,骗取货物支付的商业欺诈行为。伪造、变造信用证下要求的商业单据或故意提供记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单据是这种欺诈的共同特征。① 一、信用证欺诈的各种形态 利用跟单信用证进行欺诈在国际贸易中屡见不鲜,甚至有泛滥成灾之势。其形态种种,从欺诈方式来分主要有三类: 1伪造单据,即为根本不存在的货物捏造一整套单据进行结汇; 2变造单据,即对已取得的单据进行篡改,使其表面符合信用证的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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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合同一旦有效成立,根据“合同必须信守”原则,双方当事人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全面。适当地履行各自义务;否则,便会因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而遭受法律制裁、承担民事责任。这就是各国国内法和国际法已经普遍确立的履约过错责任。但是,如果合同尚未有效成立,在缔约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其过错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害,该当事人是否承担民事责任?如何承担?这就是缔约过错责任问题。对此问题,我国法律尚缺乏明确、完整的规定,但在现实生活中,因缔约上的过错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害的情况是大量存在的。我国正在制定统一合同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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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海运欺诈与法律防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际海运欺诈是指在以海运为主要货运方式的国际贸易的各个环节中,一方当事人以非法占有、控制或转移他人的财物,包括金钱、货物和船舶等为目的,故意制造假象,掩盖真象,致使对方陷于错误而为的无效行为.它的危害范围广泛,发生次数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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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抽象性原则”对于保护信用证作为贸易融资工具的有效性是十分必要的。但不容忽略的是,“独立抽象性原则”为不法分子进行信用证欺诈提供了方便。信用证欺诈问题严重扰乱国际贸易正常秩序。在遵循独立抽象性原则的基础上,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被各国普遍接受。但各国基于保护善意第三人的考虑,信用证欺诈例外的例外得到确立。这三者共同保障了信用证各方当事人的利益平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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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与合同欺诈主观要件之辨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法中的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而民法中的合同欺诈,是指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故意实施某种欺骗他人的行为,并使他人陷入错误认识而订立合同的行为。以上不难看出,仅仅就字面含义而言,乍一看去二者非常相似,在司法实践中,合同诈骗罪与合同欺诈更是“繁花乱人眼”,使人把握不清两者界限,这涉及到罪与非罪,是诈骗犯罪还是经济纠纷,是追究刑事责任还是民事责任的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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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总则编解释》)第19条就如何认定重大误解作出了新规定,但其并未提及当事人过错的问题,为了在实践中把握好重大误解与欺诈、真意保留之间的关系,仍应厘清重大误解和当事人过错之间的关系。相对人是否有过错(善意)不影响行为人以重大误解主张撤销权,当然,相对人故意造成行为人错误认识的,构成欺诈。重大误解情形中善意相对人的利益,在民事法律行为撤销的后果中得到保护,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行为人有重大过失的,以不允许其撤销为宜,但《总则编解释》保留了解释空间。行为人故意造成意思与表示不一致的,属于大陆法系中的真意保留,此时判断民事法律行为是否成立和生效,应从交易安全、信赖保护等角度,区分相对人是否明知或应知对方存在真意保留,作出不同处理。第三人意思表示误传不应参照代理规则,而是要纳入到意思表示错误的认定范畴,适用重大误解的相关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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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信用证欺诈例外的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20,自引:0,他引:20
信用证的独立性 (或自主性 )原则是信用证体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根本性原则 ,依据该原则信用证及相关的单据与合同交易是分离的。但是这种机制为受益人从事欺诈行为创造了条件 ,基于此 ,各国逐渐地发展了遏制信用证欺诈的重要制度———信用证欺诈例外。本文拟对欺诈例外的涵义及特征作一分析 ,并就欺诈例外适用中的何谓“欺诈”、欺诈例外适用的排除、开证行应如何应对欺诈例外、欺诈例外与法院禁付令的关系等重要问题进行探讨 ,并在评论我国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 ,就我国相关法制的完善问题作一思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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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通则》第110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经济合同法》第31条也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经济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如果们于违约已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的不足部分……”。从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赔偿损失就是指在经济活动中·由于一方当事人违约给对方当事人造成了损大.而对同。未规定违约金或更有违约金的规定,但违约金尚不能弥补损失的,由有过错的一方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货…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