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50 毫秒
1.
现代合同法中的合同义务较传统合同义务发生了极大的扩张,附随义务就是其中一个例证,然而学界对此重视不足,附随义务的界定仍处于不统一的状态。以对附随义务全新定义为突破基点,通过对合同关系发生、发展各阶段上的附随义务分别与先合同义务、合同从给付义务和后合同义务的比较,从而实现对合同附随义务的准确界定。 相似文献
2.
郭鹏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20(2):35-39
附随义务是一项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在德国判例法上发展起来的制度。明确附随义务的界定有利于保护双方的利益,均衡双方负担,保证双方当事人实现合同的目的。附随义务作为一种法定义务是在合同履行中由当事人之间承担的一种辅助义务,旨在弥补当事人约定的漏洞。 相似文献
3.
刘拂洋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17(3):14-18
附随义务是一项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在德国判例法上发展起来的制度。附随义务的界定有利于保护双方的利益 ,均衡双方负担 ,保证双方当事人实现合同的目的。附随义务作为一种法定义务是在合同履行中由当事人之间承担的一种辅助义务 ,旨在弥补当事人约定的漏洞。 相似文献
4.
试论合同的附随义务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闫静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17(2):39-41
附随义务是随着诚实信用原则的兴起而产生的一种合同义务 ,对于保护和平衡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利益 ,实现契约正义 ,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附随义务分为缔约过程中、履约过程中和合同履行完毕后的附随义务。我国对附随义务的规定过于简略 ,应从立法上进一步明确附随义务的各种形态 ,提高附随义务的法律效力 ,明确违反附随义务的责任形式及归责原则。 相似文献
5.
文凯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17(2):47-50
从一定意义上讲,合同法的发展和演变过程也是合同义务不断延伸的过程,即合同义务由给付义务延伸至先合同义务、附随义务和后合同义务的过程。深入探究合同义务延伸的现实基础和理论基础,有助于对合同义务延伸的不同表现形态和法律后果有整体、全面、深入的把握。 相似文献
6.
熊伟 《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6,8(12):40
合同的附随义务是相对于合同的主义务而言,是合同的标的、价款等主条款以外规定的或法律规定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第九十二条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其设立的目的在于一是促进实现主给付义务;二是维护对方的人身或财产利益。违反附随义务与违反给付义务一样产生违约责任。 相似文献
7.
王月春 《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2):86-88
关于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的性质主要有附随义务说和法定义务说两种学说。附随义务说将安全保障义务定位于合同义务存在诸多不足。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的性质应以侵权法上的法定义务为原则,以约定义务为例外。 相似文献
8.
李敏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5,(5):131-136
附随义务是指合同关系发展过程中及合同关系终止后的一定时期,依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所应负担的给付义务以外的义务。附随义务的理论基础来源于诚实信用原则。确立附随义务有利于平衡各方利益关系、强化对债权人的保护、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及完善合同法立法与理论。附随义务内容随合同关系发展而有不同的体现。基于附随义务发生阶段的不同,违反附随义务的法律后果亦不同。 相似文献
9.
通知义务一般是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及交易习惯产生的义务,一般认为通知义务是一种附随义务,但是通知义务在合同的各阶段所形成的责任是不同的,有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后合同责任等。我国法律中明确规定了通知义务,但是对违反通知义务的法律责任却未作规定,使其作用不能发挥,不利于法律适用。 相似文献
10.
杨国平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7)
合同附随义务为诚实信用原则衍生之法律制度.一般情况下合同附随义务的违反不能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但在特殊情况下,违反合同附随义务排除同时履行抗辩权之适用,则有悖公平原则.完善我国<合同法>关于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规定,对违反合同附随义务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场合,赋予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则可以平衡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充分发挥同时履行抗辩权制度的应有功能.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