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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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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储洁印  袁泉 《学理论》2012,(6):38-45
世界上很多国家都已建立并积极探索更多类型的非监禁刑方法,推行社会矫正制度。目前,我国尚无社区矫正立法,"两高两部"关于社区矫正的界定和适用范围过于狭窄,《刑法修正案》(八)只对三种社区刑罚进行了规定,不完全适应中国国情。本文在考察外国社区矫正的基础上,立足于我国刑法实践和社会稳定的需要,探索社区矫正的界定和适用范围,提出完善建言,以期有益于我国社区矫正立法和司法实践的完善。本文认为,在我国适当扩大社区矫正的范围具有重要意义。社区矫正不应被定位为"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应定性为刑事处遇措施,应将劳教人员、被酌定不起诉人员以及刑满释放后的高危人员等纳入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  相似文献   

2.
社区矫正作为一种全新的刑罚执行方式,能够在世界范围内广泛推行,是刑罚人道主义思潮推动的结果。社区矫正蕴涵着丰富的人道价值:社区矫正体现了刑罚的宽容精神;闪耀着人性关爱的光芒;以罪犯回归社会为终极目标。在实施社区矫正的实践中,社区矫正的人道价值可以通过罪犯权利保护、罪犯处遇以及生活扶助三个平台得以实现。  相似文献   

3.
社区矫正作为实践国际刑罚改革理念的一种行刑制度,以追求刑罚的教育目的和实现犯罪人的再社会化为宗旨。对社区矫正实质内容的合理框定是完善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基石;对社区矫正国际化的全面认知是完善我国社区矫正的现实依据。中外社区矫正的理论根基、立法体系、执行主体范围、矫正类型等方面均存在差异。借鉴社区矫正的国际化经验,探寻社区矫正的本土化,将有助于实现社区矫正制度的中国化。  相似文献   

4.
从尴尬、颠覆走向新生:劳动教养改造为社区矫正之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由劳动教养依据问题引发的劳动教养制度存废争议,将劳动教养制度置于法律上的尴尬境地.颠覆劳动教养制度成为多数人的共识.我国应变更狭义刑法结构为广义刑法结构,在此基础上,将劳动教养制度进行分解,一部分行政处罚化,另一部分刑罚化,实施社区矫正.将劳教所的人员、经费和设施分别转化为社区矫正官、社区矫正工作经费和矫正中途训练中心,是劳动教养走向新生的合理途径.  相似文献   

5.
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缘起、问题与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社区矫正思想的产生与演进反映了现代社会对刑罚及行刑思想的理性探索。社区矫正制度的产生与发展符合行刑由严酷走向宽缓的国际趋势。我国实施社区矫正制度的前景取决于社会刑罚观念、社区的发育成熟度以及相关法律的完善程度。目前,社区矫正制度在我国施行中存在以下问题:其一,重刑主义思想在人们心目中的根深蒂固;其二,社会基础层面社区发育的不成熟;其三,法律规范层面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有待完善。我国可从以下三个方面解决实施社区矫正中存在的问题,完善社区矫正制度:其一,营造"宽严相济"思想的社会氛围;其二,进一步塑造社区矫正所需要的社会基础;其三,完善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相关立法。  相似文献   

6.
社区矫正作为一种经济、有效、人道的刑罚执行方法,代表着刑罚执行的未来走向。但我国的社区矫正工作起步较晚,总体发展水平比较低,尤其是缺乏一个成熟完善的社区矫正法律体系。社区矫正对象的界定、矫正工作的内容和措施的具体化、矫正机构的专门化、法律依据的明晰化都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社区矫正工作的进一步推广。  相似文献   

7.
廖斌 《理论与改革》2012,(1):141-144
《刑法修正案(八)》将社区矫正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社区矫正包括对矫正对象的管束以及指导帮助等内容。在我国有必要将民事赔偿义务的履行纳入未来的社区矫正内容之中,以缓解由于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兑现率低所导致的司法机关力争在刑罚裁量及之前前阶段解决民事赔偿问题所带来的弊端。  相似文献   

8.
社区矫正是人类刑罚观念革新的产物,具有法学和社会学层面上的双重涵义。在法学层面,社区矫正是一种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肩负着刑罚所蕴含的惩戒功能与教育功能;在社会学层面,社区矫正既是一种社会关系的恢复机制,又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承载着引导社会成员、淳化社会关系的功能效用。我国社区矫正起步较晚,目前矫正队伍单一化倾向严重,民众支持度较低,影响和制约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因此加强社区矫正队伍建设特别是多渠道的组织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到社区矫正工作中去显得尤为迫切和必要。  相似文献   

9.
社区矫正作为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体现了刑罚执行由监禁迈入非监禁的人道化阶段,其实施也已在世界许多国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而社区矫正目前在我国尚未建立统一体系,在适用对象、适用范围等方面的研究也有待加强。本文以社区矫正对象为切入点来构建我国本土化的社区矫正模式,希冀对该项制度做出有建设性的探索和研究。  相似文献   

10.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在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社区矫正积极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对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罪犯,进行有针对性管理、教育和改造的工作,是当今世界各国刑罚制度的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11.
社区矫正是刑罚执行领域的朝阳制度,代表了现代行刑制度的发展趋势,被世界各国广泛适用.社区矫正以行刑的人道化、社会化和个别化,实现预防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社会文明发展.在我国推广并完善社区矫正,对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进而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2.
社区矫正在矫治罪犯、降低再犯率和降低司法成本等方面发挥着制度优势。《刑法修正案(八)》与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中对社区矫正都有明文规定。但由于社区矫正制度在我国起步较晚,法律规定难免简单笼统,社区刑罚和社区矫正的具体实施还有很多困难。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在制度的改革中明确矫正主体,制定配套的执行制度。  相似文献   

13.
社区矫正是契合我国国情的一种社会化刑罚执行方式,是一项推行罪犯人性化教育改造的法律制度。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是一项新生事物,面临着不少现实难题。面对新形势下社区矫正的新要求,检察机关在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中要切实转变监督理念,勇于实践探索,全面履行检察监督职能,推动社区矫正工作人性化、法治化。  相似文献   

14.
曾艳莲 《学理论》2013,(20):122-124
社区矫正作为一种与监禁矫正相对应的刑罚执行方式,具有开放性、社会化等特点。尽管根据我国现有的规范性文件,司法行政部门是社区矫正的工作主体,但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在社区矫正中依旧有着独特的地位并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相似文献   

15.
张凯  朱晓杰 《学理论》2015,(6):64-65,70
社区矫正是我国刑罚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河北省自社区矫正试行以来,在制度建立、机构设置和信息技术应用等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但在矫正制度实质化、矫正队伍专业化以及矫正措施精细化等方面仍有不足。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在借鉴国内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通过完善风险评估、个案矫正等制度,加强专业技能培训,吸纳社会工作者与志愿者,落实分类管理、心理健康教育、就业帮助等措施,进一步促进社区矫正发展。  相似文献   

16.
社区矫正是一种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在做出社区矫正决定前进行调查,不论是对社区矫正决定的依法准确做出,还是对日后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抑或是对教育矫正罪犯、促进罪犯回归社会,都具有重要的价值。虽然我国不少地方在社区矫正实践中已经开展了这种调查工作,但在调查的主体、调查的程序、调查报告的形式和内容等方面,都参差不齐,亟待统一。裁决前调查制度包括三种类型,即量刑前调查、假释前调查和暂予监外执行前调查,其中最重要的是量刑前调查。  相似文献   

17.
社区矫正是我国刑事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帮困扶助是社区矫正的核心要义。预防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实现社区服刑人员良性复归社会、践行刑罚人道主义是开展帮困扶助工作的动力之源。然而,以往社区矫正帮困扶助措施受重刑主义的影响,执法观念多有偏差、法律规章频加排斥、社会参与屡受阻滞,严重掣肘社区矫正权利保障功能的发挥和刑罚目标的实现。为提高社区矫正帮困扶助工作的实效,需要更新理念,纠正偏差认知,形塑人道观念,以此祛除法律制度中的不公平设计,并通过创新发展帮困措施,促使社区服刑人员融入群体,复归社会。  相似文献   

18.
鲁荣  王弘涛 《学理论》2015,(2):94-95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刑相对应的刑罚执行方式。随着世界行刑社会化趋势的发展和我国相关法律法规逐步出台,社区矫正的地位进一步提高,适用范围逐步扩大。首先对社区矫正的概念进行分析说明,阐述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的必要性,进而分析问题与困境,提出建议如下:完善检察监督法律规范;创新检察监督模式;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建设。  相似文献   

19.
《学理论》2016,(12)
社区矫正是为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进行的刑罚执行制度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黑龙江省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历经不断的探索与实践,已初步形成了自己的体系和运行规则,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本调研以牡丹江市、大庆市为对象,介绍了两市社区矫正工作的基本情况及成功经验,分析了实践中存在的一些共性问题和困难,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解决的办法,以期为完善社区矫正法律制度做一些有益的探索。  相似文献   

20.
周凯 《学理论》2010,(22):117-118
为了预防和控制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应当在思想上改变对社区矫正人员的陈旧观念,为社区矫正人员建立就业帮教措施、提供心理咨询援助,公检法司要明确责任并各司其职、充分发挥监所检察职能,加强对矫正人员的惩戒职权,大力推行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减刑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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