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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2月29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审判处王怀忠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04年1月15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依法裁定驳回王怀忠的上诉,维持原判。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04年2 月12日王怀忠被执行死刑。至此,王怀忠成为新中国成立后,第三个因严重腐败而被处以极刑的省级以上高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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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4月6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王怀忠急匆匆地赶到北京参加一个有关“农业工作”的会议。不几天,就有王怀忠“犯事”的传闻,没过多久有两件事进一步印证了王怀忠已被“双规”:一是安徽省人民政府网站省政府职务序列分管农业的副省长王怀忠一栏被剔名,二是一条来自正规渠道的消息在王怀忠的“发迹地”阜阳市各个部门传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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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安徽,谈起李兴民,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李兴民不仅是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的心腹,而且因为其当上毫州市委书记后出人意料地搞大阅兵而名声大噪。有人甚至这样说,论年纪李兴民不如王怀忠大,论地位李兴民不如王怀忠高,可其搞邪门歪道的本事却一点也不比王怀忠逊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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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士鑫 《共产党员(沈阳)》2004,(2):1-1
1月15日,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因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二审被维持死刑判决。这表明我们党在反对党内腐败问题上,又迈出了坚定的步伐。 王怀忠是中国共产党执政以来,第三个被判处死刑的省部级腐败高官,同时也是2003年被公开披露的13名腐败的省部级领导干部之一。王怀忠一案的警示意义,在于它使1月13日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决定颁布实施的《党内监督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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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证如山 罪责难逃——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腐败案纪实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4年2月12日,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被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执行死刑。由于背弃了党的宗旨,王怀忠自毁前途,走上了一条自绝于人民的不归路。(一)王怀忠,安徽毫州人,1946年3月出生。1964年9月参加工作,1966年2月入党。历经几十年的摸爬滚打,他从村里的记分员一步步走到了副省长的位置,期间曾经执掌过全国人口最多的地级市——阜阳市,任市委书记。历史上的毫州曾出了一个善耍权谋的曹操,王怀忠也自称是当代的“曹操”;阜阳有1300多万人口,他就狂妄地吹嘘:按人口比例,他就是世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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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语 《党的生活(黑龙江)》2004,(5):26-30
2004年2月12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因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在济南被注射执行死刑.王怀忠是建国以来第三个被执行死刑的省部级官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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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乃举 《共产党员(沈阳)》2004,(2):43-43
王怀忠案引发人们思考的问题很多,其中之一就是如何有效地监督制约“一把手”。 安徽省阜阳的干部对办案人员说:“王怀忠的问题不仅是他本人经济犯罪的问题,更严重的是,他给阜阳带来的灾难是全方位的。”王怀忠在阜阳当政多年,乱纪无纲,随心所欲,为所欲为,是非颠倒,把人的思想搞乱了,风气搞坏了,经济搞垮了,人心搞散了,形象搞坏了。这种“全方位”的破坏力,除了源自“一把手”,似乎找不到别的令人信服的解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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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观看《王怀忠的两面人生》等电教片,学习反腐倡廉警示教育读本以及《江淮》第五期《王怀忠的毁灭之路》,我深深地感受到:越是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越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越要切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管理监督。对此我有以下四点认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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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已进入五月下旬,七师五五工业园区又迎来了一个招商引资和项目落地的高峰期,园区副主任王怀忠感到肩头的责任沉甸甸的,因为今年五五工业园区已跨入了经济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今年46岁的王怀忠是从淮安来的援疆干部,像很多援疆建设者一样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默默奉献,诠释着自己的援疆真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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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2月29日上午,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受贿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在山东省济南市一审宣判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王怀忠在1994年9月至2001年3月,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贿赂折合人民币5171万元,另有48058万元个人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法庭依法判决,王怀忠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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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理 《四川党的建设(城市版)》2002,(8):41
原安徽省副省长王怀忠在任亳州市长的时候,时任亳州市公安局长的傅洪杰对他说:“市长,我这个人没什么头脑,你咋说,我咋干”。这句话正中王的下怀。从此以后,这个“没头脑”的部下唯王怀忠的马首是瞻,为虎作伥,狼狈为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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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晶 《共产党员(沈阳)》2004,(2):42-43
2003年12月29日上午,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引起众多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关注。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受贿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正在这里公开审理。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王怀忠在1994年9月至2001年3月,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贿赂折合人民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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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1月2日,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披露,经中共中央批准,涉嫌经济犯罪的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已被立案审查。王怀忠因牵涉阜阳原市长肖作新贪污案,涉嫌卖官、受贿等违法问题,于2001年4月份受到中纪委“双规”调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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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于2004年2月12日在济南被执行死刑。这是继胡长清、成克杰之后,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第三个被处以极刑的省部级以上腐败高官。王怀忠是一个背弃理想信念,政治上与党离心离德,经济上贪得无厌,生活上腐化堕落的典型腐败分子。王怀忠自走绝路,受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