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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郜尔彬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6,18(6):49-52
刑法中规定的两种非典型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即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执法中应正确把握它们的界限,这是严厉打击我国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关键。 相似文献
2.
房栋 《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17(4):43-44
我国刑法第294条规定了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三个罪名,这为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提供了法律依据.但该条款规定在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定罪量刑方面尚存在不足之处,本文对此进行了探讨,以期引起立法机关的重视. 相似文献
3.
房栋 《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18(4):45-47
1997年修订后的刑法第294条规定了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三个罪名,这为打击黑社会组织犯罪提供了法律依据。本文对此进行了探讨,以期引起立法机关的重视。 相似文献
4.
卫亚联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15(4):54-58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是1997年我国《刑法》修订后新设立的罪种。它包括组织、领 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目前黑社会性 质组织犯罪比较猖獗,必须采取一定措施对其进行严厉打击。 相似文献
5.
黑社会犯罪刑事立法完善之我见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卢建平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11,23(1):10-13
我国关于黑社会犯罪的刑事立法存在缺陷。为此,应将"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简化为"黑社会组织",并打破境内境外的界限,将"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分别修改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组织罪"和"包庇、纵容黑社会组织罪",以求立法的简约和统一。此外,还应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相关立法。 相似文献
6.
覃珠坚 《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0,(3)
理论上将组织、领导、参加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以及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的行为类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要准确认定此类犯罪,必须把握其犯罪特征,并将其与恐怖组织犯罪、聚众犯罪、单位犯罪和邪教组织犯罪相区别。 相似文献
7.
曲庆爱 《胜利油田党校学报》2005,18(5):69-70
黑社会性质有组织犯罪是我国近几年来出现的一类新型犯罪,司法实践中,该类犯罪的界定问题亟待进一步论证和探讨。从黑社会性质的有组织犯罪的界定,黑社会性质的有组织犯罪与集团性犯罪的界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与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的界限,黑社会性质的有组织犯罪的一罪与数罪的界限等方面对刑法中黑社会性质有组织犯罪界定等问题进行阐析,是十分必要的。 相似文献
8.
楼伯坤 《江苏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10,(4):10-15
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是黑社会组织犯罪在中国刑法中的确定罪名。罪名的政治属性应当服从法律属性。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与黑社会组织罪具有同质性。犯罪的社会控制性是其本质特征。 相似文献
9.
谢治东 《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7,(3)
近年来,在我国已出现了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它将成为我国社会的最大危害因素。修订后的刑法为严惩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特增设了有关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规定。根据修改后刑法第294条规定涉及的具体罪名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境外黑社会渗透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黑社会组织是高度发达和高度组 相似文献
10.
莫洪宪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3):31-36
在当前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过程中,一系列理论问题引起关注,《刑法修正案(八)》惩处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的修正规定,加大了打击力度。为了有效控制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认真分析新中国成立以来有组织犯罪的滋生、发展过程,正确认识不同阶段有组织犯罪的特点,至关重要。 相似文献
11.
当前,“打黑除恶”已成为刑事斗争的“重中之重”,正确认定黑社会性质犯罪是当务之急。黑社会性质犯罪与黑社会犯罪、地方恶势力、恐怖组织、其他犯罪集团不同,需要从人数、组织结构、政治腐蚀性、渗透性、犯罪形成等方面来综合评定。 相似文献
12.
近来黑社会性质组织和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对社会治安威胁严重 ,在司法实践中依法准确处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面临着诸多难点。现有的法律规定对此类犯罪的认定标准偏高 ,法定刑偏低 ,不利于严打整治的有效开展。文章针对财产刑 ,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黑的处治、单位涉黑犯罪等问题 ,难题提出了一些探讨性意见 ,以期促进我国刑法更加合理与完善。 相似文献
13.
共谋罪是一种抽象危险犯、继续犯和合伙型犯罪,这种观念和制度设计对共谋罪的刑事司法运作产生了重大的影响。法益保护的早期化,犯罪认定的宽松化,责任范围的宽泛化,外化行为要件的形式化,追诉时效的延长化,脱离共谋的困难化,传闻证据例外规则的虚置化,管辖地选择的任意化等是共谋罪独特属性在刑事司法运作上的深刻反映。共谋罪的运用,在对付有组织犯罪、恐怖犯罪等严重犯罪,提前保护法益方面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但同时也具有易被滥用、侵犯人权的潜在风险,值得引起我们的高度警惕。 相似文献
14.
刘莹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4,16(4):64-69
国家工作人员涉黑犯罪是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相勾结的官员腐败,是影响最恶劣、危害最严重的腐败。近年来,随着我国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膨胀壮大及其犯罪的日益猖獗,国家工作人员涉黑犯罪更加滋生蔓延,严重地破坏了社会的安定、经济的发展和政府的廉洁形象。所以要加强侦查对策的研究,以遏制其势头。国家工作人员涉黑犯罪侦查理论研究上的滞后现象和它在遏制腐败、倡导廉洁方面的重要作用,决定了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涉黑犯罪侦查对策研究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相似文献
15.
电子商务中商业贿赂犯罪有别于我国刑法中的传统犯罪,现行刑法对其适用存在空白地带,给侦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活动带来了司法困境,为此我国亟需加大侦查力度,完善刑法规定及刑事诉讼和证据规则,改善电子商务的运营环境,从而有效发挥刑法对电子商务犯罪的规制效用. 相似文献
16.
郝新华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4,16(5):47-51
我国刑法对单位犯罪中犯罪单位的处罚只规定了罚金刑。单一的罚金刑对于单位犯罪的惩罚和预防均显得有些力不从心。在以自然人为适用对象的刑罚体系基础上,构建以犯罪单位为适用对象的刑罚体系十分必要。其主要由刑事破产、执业禁止和停业整顿等主刑以及罚金、没收财产和剥夺荣誉称号等附加刑两部分构成。 相似文献
17.
赵家鑫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11,20(4):47-49,70
我国《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于这8种犯罪是指犯罪行为还是具体罪名,刑法学界展开了激烈的争论,大体上有罪行说、罪名说两种观点。相对刑事责任年龄承担责任范围的标准具有不确定性,对于相对刑事责任年龄承担刑事责任的范围标准不能一概而论,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因此在罪行说和罪名说的基础上引入附条件的刑事责任年龄制,对于完善相对刑事责任年龄人承担责任范围的标准具有一定意义。 相似文献
18.
浅析当前我国黑社会性质犯罪的成因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建昌 《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1,14(1):9-13
当前我国存在黑社会性质的犯罪。与同其它犯罪一样 ,我国的黑社会性质犯罪也不是由单一原因引起 ,而是由不良文化、境外黑社会犯罪组织的渗透、社会转轨时期社会控制功能的削弱、腐败现象、基层政权组织的软弱无力、打击方面的原因和犯罪个体本身不正当的物质、精神 (含政治方面 )的欲望膨胀以及思想品质败坏、法制观念淡薄等多种因素相互影响、相互作用而引起的。因此 ,对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必须运用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治理。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