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17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3 毫秒
1.
张小虎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18(6):21-26
刑法文化的历史变迁积淀出三大犯罪构成理论,他们各具鲜明的特色并根植于不同的法律文化背景。我国许多学者对我国的犯罪构成理论颇有批评。深入剖析我国犯罪构成理论对其理论架构进行理性思考,可以看出,在我国犯罪构成理论中,犯罪成立条件、犯罪构成要件、犯罪基本特征这三者属于同等意义的概念,并密切呼应。犯罪的基本特征是犯罪构成的基础,犯罪构成是犯罪基本特征的具体化。我国犯罪构成理论表现出形式与实质的统一、立法与司法的统一、主观与客观的统一,是一种四要件齐头并进、平行并举、有机整合的对犯罪成立的判断。作为一个理论体系,我国的犯罪构成理论有它的可取之处,并且具有相当的司法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2.
目前,由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体和犯罪客观方面四个要件构成的犯罪构成理论已被刑法学界普遍认同。但从犯罪构成理论的形成和发展、从我国司法实践来看,由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和犯罪客观方面构成的犯罪构成理论更易于我们理论上的理解和实践上的运用。 相似文献
3.
毛冠楠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15(3):22-26
我国犯罪构成体系在体系结构上与司法实践存在着严重背离的现象。将独立的违法性判断引入犯罪构成体系,是扭转这一局面的根本途径。这就要求我们对现行的犯罪构成体系进行彻底重构。在模式的选择上,引入大陆法系三阶层的犯罪构成体系是向“法治国”迈进的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4.
邵睿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12,(1):128-132
判断行为是否成立犯罪需要进行事实与价值的双重判断,而对犯罪客体的判断正是价值判断,故犯罪客体是否属于犯罪构成的要件取决于对犯罪构成以及其它构成要件的理解.如果“犯罪构成”仅具形式意义,则不能容纳“犯罪客体”这一具有实质内容的要件.如果坚持通说关于犯罪构成的地位,同时,对其它要件的判断也包括了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则完全可以将“犯罪客体”从犯罪构成中去除;但如果要保留“犯罪客体”,那对其判断就不能与对其它要件的判断在同一层面上进行. 相似文献
5.
宋扬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22(3):28-30
犯罪构成理论是定罪判刑的理论依据。厘清犯罪构成的相关理论,对司法实践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犯罪客体是我国刑法犯罪构成理论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犯罪构成理论的重构应结合自身的实际而不应当照搬。 相似文献
6.
李光懿 《云南警官学院学报》2005,(2):66-70
关于犯罪构成要件,我国刑法学界普遍认为,行为构成犯罪,以犯罪构成要件的满足为条件。暨任何行为,凡是符合某种犯罪的构成要件,犯罪就成立,反之亦然。笔者认为,犯罪客体不是犯罪构成要件;犯罪主体是犯罪构成要件;而否定性要件应成为犯罪构成要件。因此,所谓犯罪构成就是指依刑法之规定,行为成立犯罪所必须具备的一切条件的总和,而一定的成分以及有序的组合就是犯罪构成要件体系。 相似文献
7.
犯罪构成要件齐备说之辨正与改造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王志祥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07,19(3):23-31
犯罪构成要件齐备说是刑法理论关于犯罪既遂判断标准的通说,这一通说基本上是可取的。“未完成罪不齐备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这一命题符合我国犯罪构成理论。既遂罪的犯罪构成与未完成罪的犯罪构成之间的差异是不容否定的。犯罪构成是犯罪停止形态理论的基石。犯罪既遂的判断标准只需要解决犯罪既遂的形式判断问题,而根本无需考虑犯罪既遂的实质判断问题。在进行犯罪构成符合性判断时,应当对犯罪构成进行实质解释。对于犯罪既遂的判断标准,应提倡犯罪构成客观构成要件要素齐备说。 相似文献
8.
邱新华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3,22(3):102-106
犯罪构成是我国刑法学的基本范畴,其基本含义在我国早有定论。然而,这一理论正受到挑战。犯罪构成属于"方法"的范畴;定罪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不可能在一个层次上一次完成;刑法分则的规定,是包含主客观要件的犯罪类型,尚需对其进行总则性考察。犯罪构成要件体系应是具体犯罪构成要件和一般构成要件二者的结合。 相似文献
9.
就犯罪构成的涵义而言,我国和大陆法系国家有着很大的差异。准确把握不同的犯罪构成理论,对于判断某一行为是否成立犯罪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在比较不同犯罪构成理论和犯罪成立理论的基础上探讨犯罪构成与犯罪成立之间的逻辑关系是非常必要的。 相似文献
10.
犯罪的未完成形态与(狭义)共犯形态所具有的是否就是所谓修正的犯罪构成,一直是中国刑法学中存在争议的问题.立于刑事责任与犯罪构成的关系、犯罪形态与犯罪成立的关系以及犯罪的未完成形态与(狭义)共犯形态的社会危害性或法益侵害性,则犯罪的未完成形态与(狭义)共犯形态所具有的仍是完整的犯罪构成.进而,犯罪构成与犯罪形态的关系便可得到进一步的揭示:犯罪构成是犯罪形态的“筋骨”,而犯罪形态则是犯罪构成的“载体”.至于特殊犯罪形态的构成条件问题,似可形成其他具有针对性的刑法学概念. 相似文献
11.
空白罪状作为我国一项重要的刑事立法技术,对维护刑法的安定性具有重要意义。从宪法学的角度审视,在立法实践中空白罪状与宪法原则存在诸多抵触之处,如:空白罪状的高度开放性特征有悖于法律明确性原则;空白罪状中参见的规范繁多、效力位阶不一,有可能与法律保留原则相左。除此之外,由于空白罪状参见的规范效力等级较低,容易导致立法权向行政权"妥协"之尴尬局面,这在一定程度上与以控制国家权力和保障公民权利为价值取向的宪政、法治国家原则相背离。 相似文献
12.
在我国形式与实质高度统一的犯罪构成理论之下,犯罪构成既是犯罪成立意义上的,也是犯罪形态意义上的。将两种功能同时统一于犯罪构成的前提下,引入西方修正的犯罪构成理论会导致犯罪成立标准的双元化问题,这与我国一元的犯罪构成理论存在矛盾。基于此,在坚持犯罪构成是犯罪成立的唯一标准的前提下,应对修正的犯罪构成理论予以否定。 相似文献
13.
李永升 《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4,(1):7-12
鉴于我国犯罪构成理论对犯罪构成分类的复杂性,为简化犯罪构成的分类,将犯罪构成的结构类型分为基本的犯罪构成、修正的犯罪构成、复杂的犯罪构成和消解的犯罪构成四个方面,从而对犯罪构成的结构类型作出了新的阐释。 相似文献
14.
内幕交易罪是证券市场违法犯罪行为中具有较大隐蔽性的一类犯罪,打击难度较大。作为一种法定犯罪,对其犯罪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以及犯罪客体和犯罪的客观方面进行认定,应当结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正确把握,从而有效打击此类犯罪。 相似文献
15.
莫晓宇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04,16(4):12-15
我国目前的犯罪成立体系存在着价值上忽视对权利的保障,结构上犯罪构成与犯罪概念相脱节等缺陷。因此,有必要在价值上将我国犯罪成立体系的社会保护机能与权利保障机能相统一,在结构上将犯罪构成与犯罪概念相整合,并将积极的认定犯罪要件与消极的否定犯罪要件相结合,形成新型的犯罪成立体系。 相似文献
16.
犯罪构成理论的梳理及构建理念的反思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江奥立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3,28(4):34-39
犯罪构成理论兼具法律属性和理论属性,两者不可偏废。文章通过对传统犯罪构成理论与修正犯罪构成理论的梳理,试图发现隐藏在犯罪构成理论背后的基本理念,经过分析总结后指出,无论犯罪构成如何建构,终归是总量不变(构成要件要素数量一样),能量守恒(实现定罪功能),并进一步认为,无论什么样的犯罪构成都必须遵循先客观后主观、先形式后实质、先事实后价值的基本理念,否则这个犯罪构成理论就不科学。 相似文献
17.
王戈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7,15(2):90-93
泄露国家秘密罪的犯罪主体应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客观方面可具体解析为行为人"知密"、行为人"违法"、行为人"泄密"及行为人泄密行为"情节严重";客体是国家的保密制度.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