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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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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主题导引】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作为新《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项亮点制度,被写入该法第五编"特别程序"的第一章"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中,专门适用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从而首次在我国法律条文中明确了针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一般认为,附条件不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暂不作出最终处理决定,而是附有一定条件地暂停起诉程序,规定一定期限的考验期,待考验期满再根据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内的表现情况,决定是否最终作  相似文献   

2.
刑诉法修正案第271条至273条确立对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根据法律规定,"附条件不起诉"可以从适用罪名进行解读、规定刑期、起诉条件、行为表现四个方面进行解读,法律还对检察机关的自由裁量权进行了一定制约。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适用涉及考察期间遗漏或再犯新罪之罪数、附条件不起诉的法律性质、人民法院建议撤回起诉权行使等问题。  相似文献   

3.
作为特别程序中的未成年人刑事诉讼制度,附条件不起诉的适用条件应予以明确,注意其与其他相似程序的界限,以保障刑事诉讼程序在体系上的自洽性。附条件不起诉的适用体系以不起诉——相对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起诉的递进式适用为宜。附条件不起诉与刑事和解的冲突解决与衔接适用也是保障其体系性适用的应有之义。  相似文献   

4.
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作为一项新的诉讼制度,对于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和丰富检察机关的不起诉裁量权,具有重要意义。但是,由于《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较为原则及相关司法经验不足,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落实仍存在诸多实务问题,亟待研究和解决。为正确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我们需要紧密结合司法实践,从附条件不起诉的条件及期限、程序适用、监督考察、救济与撤销等多方面综合把握,如此才能将法典上的原则性规定正确适用于司法实践。  相似文献   

5.
对未成年人犯罪适用不起诉是检察机关自由裁量权的应有之义,顺应我国社会发展形势,契合司法实践的需要。但目前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起诉率并不高,这其中有制度和制度层面以外的妨碍因素。适当放宽未成年人犯罪不起诉标准,增设刑事和解与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建立不起诉后的帮教措施,从增加特别告知、人格调查、社会调查诉前听证、法律援助程序等方面完善审查起诉程序。惟有如此,才能更好地发挥未成年人犯罪不起诉制度的作用,实现未成年人犯罪不起诉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相似文献   

6.
在附条件不起诉制度适用范围方面,目前还不宜将此制度扩张适用于犯罪的成年人,也不宜扩张适用于所有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犯罪未成年人,但可考虑取消对未成年人所实施犯罪性质的限制,扩张适用于刑法分则规定的所有罪名;对未成年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虽然应充分听取被害人的意见,但不应以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作为适用的必备前提;为了更好地实现对被附条件不起诉的犯罪未成年人进行监督考察,建议将考察职能由现在的检察机关,转移给社区矫正机关承担;同时,可考虑对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犯罪未成年人,适用禁止令制度。  相似文献   

7.
附条件不起诉制度适用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对于具有两个以上减轻处罚情节者不能跨越量刑幅度认定为"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人民检察院决定附条件不起诉有异议的,应根据"异议"的具体内容作出不同的处理决定,而非一律起诉。当附条件不起诉与相对不起诉存在竞合时,可优先适用相对不起诉;但是,"优先"适用并不等于"一律"适用,还应当考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是否确有必要接受监督考察。  相似文献   

8.
张进 《法制博览》2013,(4):192-194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增设了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在未成年人案件中,刑事和解制度和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存在着一定的交叉重合,应当扩大未成年人保护范围,设立听证程序,建立制约机制和帮教考察制度,才能避免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被架空。  相似文献   

9.
我国在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中正式提出刑事和解概念,允许特定轻微公诉案件纳入当事人和解的诉讼程序。立法并未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与刑事和解程序有机结合,对于未成年人仍参照一般刑事和解的规定,在案件范围、条件限制等方面未能结合实际情况作出特别处理,导致司法实践操作困难,各地适用情况和效果不一,严重制约了未成年犯罪刑事和解的发展。针对目前突出的案件适用范围过窄、和解不起诉与附条件不起诉混乱、参与调解主体不明、轻视教育改造目的、社会调查程序虚置、程序衔接困难等问题,借鉴澳大利亚、日本、香港相关模式,在明确适用范围、建立监督体系、细化量刑标准、保障和解效果、专项社区矫正等方面构建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刑事和解机制。  相似文献   

10.
陈远航 《法制博览》2015,(1):102-104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城市化水平日益提高,离婚率逐渐走高,传统的家庭关系受到冲击,独生子女、单身家庭日渐增多,农村留守儿童数量大幅增加,加之社会对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关注的缺乏,使得未成年人犯罪呈现高发、易发、年轻化的特点。因此新刑事诉讼法在第五编"特别程序"中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检察制度进行了专门的设定,并根据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设立了未成年人不起诉制度。新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一条、二百七十二条、二百七十三条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做出了具体规定。本文将以附条件不起诉的相关理论及实践为出发点,从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积极意义、适用条件、工作程序、法律效果及如何完善等方面提出一些个人意见。  相似文献   

11.
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诉讼程序所秉承的“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要求公安司法机关在审前程序中尽可能通过减少羁押措施的适用、暂缓起诉、不起诉、适用缓刑或非监禁刑等方式对未成年人作出宽缓处理。但这种宽缓处理不能以牺牲社会安全为代价,这就要求辅之以科学的调查评估机制和严密的监督考察机制。审前服务制度正是以完善上述机制为宗旨,从建立审前服务机构、明确审前服务机构职能、构建审前服务机构的诉讼参与程序、完善审前服务人员责任体系等方面,提高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前释放的安全性和刑罚适用的准确性。  相似文献   

12.
由于诸多原因,新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自由裁量权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在未检办案中呈现出消极、保守倾向。随着认识的不断深入,应当结合司法实践,对于如何在深刻理解立法目的的基础上执行附条件不起诉制度、附条件不起诉的适用条件如何具体把握、考察帮教如何才能取得更好的矫治教育效果等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梳理、归纳和剖析,以期为各级未检部门广泛开展该项工作提供政策指引和参考。  相似文献   

13.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新增了未成年人诉讼程序专章,体现了国家对未成年人刑事诉讼权益的重视。专章对实践中相对比较成熟的几种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制度进行了肯定,如社会调查制度、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合适成年人在场制度、轻罪记录封存制度。为了配合刑事诉讼法的修订,公安部、高检院、最高院也出台了相应配套规定,践行刑事诉讼法的精神和规定,这些规定增强了诉讼法的具体操作性,对于实践中践行诉讼法的规定起到了很大的帮助作用,但也有些规定比较模糊,需要我们通过加强理论和实践中的探讨进行明确和细化。  相似文献   

14.
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对刑事诉讼法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正,其中一个引人注目之处是增设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专章。专章共十一个条文,初步构建了我国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框架,其主要内容包括“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社会调查制度、严格限制适用逮捕措施、羁押未成年人的三分别制度(分别关押、分别管理、分别教育)、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不公开审理制度、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等。  相似文献   

15.
据调查,近年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犯罪率居高不下,再犯率逐年上升的原因在于其社会融合程度不高、心理负担较重、法制宣传缺位三方面。针对这一问题,在加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同时,还应构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犯罪预防与治理机制:加强法制宣传;完善法律援助体系,建立公设辩护人制度;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制度。  相似文献   

16.
2012年新刑诉法的修改增加了关于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规定,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对于保护未成年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重大的积极意义。我国的不起诉制度尚未完善,本文在介绍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概念特点以及制度发展现状的同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解决方案。  相似文献   

17.
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专章规定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确立了附条件不起诉制度。该制度实施三年多来,取得了一定效果,如有利于未成年人人格矫正;有利于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等,但在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了适用绝对数量少、适用率低等突出问题。造成适用难的因素是多重的,既有制度自身的原因,也有外部环境的原因,但主要是外部环境的原因。外部环境原因表现为理念偏差、考核畸形、社会支撑体系不够等。解决适用难问题的对策从近景来看,应纠正观念、建立科学合理的考察帮教体系、强化考核推进;从远景来看,需要在完善外部环境的基础上扩大适用范围,厘清与酌定不起诉的关系,优化制度设计。  相似文献   

18.
陈佩佩 《法制博览》2015,(6):229+228
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确立与实施作为我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长期探索的显著成果,是我国未成年人刑事立法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在预防及遏制未成年人犯罪、教育感化未成年人方面起着不可忽略的重要积极意义。但实际情况来看,虽然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在法律层面上有了明确,但其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依然存在着诸多的问题,有待于进一步的完善与解决。本文首先就当前我国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作了简要的分析与探讨,然后提出了完善未成年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措施与建议,希望能为实际工作带来一定的指导作用。  相似文献   

19.
免予起诉的废除是我国处理未成年人犯罪在起诉制度上的飞跃。目前我国未成年人犯罪起诉制度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在相对不起诉条件细化与范围扩大、未成年人在共同犯罪中分案起诉上。同时,司法实践中探索了暂缓起诉这一新的形式。我国未成年人不起诉制度急需完善,应当通过立法进一步细化不起诉标准,扩大对未成年人犯罪适用不起诉的范围;构建刑事和解不起诉制度;建立未成年人犯罪不起诉后的帮教制度。  相似文献   

20.
杨铭 《法制博览》2022,(10):146-148
针对未成年涉罪群体年龄较小、身心发展不成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完善等特点,在教育、感化与挽救的方针指导下,我国于2012年确立了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为符合条件的涉罪未成年人提供了全新的机会与处置方式.在考察期间,如何恰当地针对矫正对象社会适应欠佳、心理冲突矛盾、行为偏差、社会关系失调等一系列问题提供切实有效的帮助,指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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