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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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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历史常常有惊人相似的一幕,数年前的无锡邓斌非法集资大案让人至今记忆犹新.而今,在广西南宁市,一桩广西非法集资第一大案同样引发了各方的关注:广西通五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五洲公司")在一年多的时间里,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累计集资金额高达上亿元人民币.  相似文献   

2.
《政府法制》2012,(9):9-9
吴英案不构成集资诈骗罪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吴英案被泛称为涉及非法集资,这个说法稍微有点笼统。通常理解的非法集资,就是刑法概念上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这个罪名长期受到法律界人士诟病,曾轰动一时的企业家孙大午就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牺牲品。但是,法律意义上的非法集资不光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还有集资诈骗罪,本次法院判处吴英的罪名就是集资诈骗罪。  相似文献   

3.
2011年1月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称《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该款规定的目的在于明确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与内部集资的区分界限,在一定意义上也是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的公开性和社会性两个特征的逻辑展开和具体说明。  相似文献   

4.
陶涛 《法制与社会》2013,(32):69-70
近年来各地发生的一些案件使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得到了公众的关注,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通过了《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但在实践中仍有一定问题,这些问题在风险社会背景下研究更有意义。本文对罪名的行为的方式以及吸收来的资金是否用于生产经营做出了分析,应该从存款的特征等方面进行认定。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集资诈骗罪和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的区别,应当抓住诈骗类犯罪的行为结构,认准吸收公众存款的特征。  相似文献   

5.
集资诈骗罪的行为特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最高人民法院2010年12月13日公布的《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一条规定了认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4个条件,第二条规定了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论处的11种情形(以符合第一条规定的4个条件为前提)。第四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实施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所列行为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  相似文献   

6.
《法人》2011,(9):75-77
甘肃大圣科技公司总经理等7人非法集资等案开庭 8月1日,甘肃“大圣科技非法集资案”在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检察机关以大圣公司总经理张思东、副总经理赵世荣等7人涉嫌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合同诈骗罪提起公诉,认定集资诈骗金额人民币9700多万元。  相似文献   

7.
近年来,非法集资类犯罪在我国屡见不鲜,给国民经济的健康运行和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危害。本文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为例予以初步研究。  相似文献   

8.
王强 《行政与法》2006,(3):127-128,F0003
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理论和司法实务界以为其阐释与实施并无太大困难,鲜有论及。笔者着重论述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客观方面和主观方面特征,并对司法实践中引起争议的问题,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与非法集资以及合法的民间借贷行为如何区分进行了阐释,以期抛砖引玉,澄清理论难题。  相似文献   

9.
在办理非法集资犯罪案件的过程中,我们应从犯罪行为人的主观心态、集资行为方式、集资对象等方便进行考察,以界定行为所针对的对象是否为社会不特定对象。在对非法集资犯罪行为人非法占有目的进行认定时,要走出以犯罪结果为依据的客观归罪误区,坚持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应当界定非法集资犯罪行为赃款的范围并明确追缴主体及其职责。非法集资共同犯罪的正犯包括集资人本人以及与集资人共谋并通过各种形式分得赃款的行为人。放任犯罪结果发生的下线人员属于集资诈骗罪的帮助犯,对不知资金获取人存在诈骗故意而将非法吸收的公众存款转贷给诈骗行为人的下线行为人,应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论处。  相似文献   

10.
非法集资活动的刑法规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对于非法集资活动,我国<刑法>中适用最为广泛的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但以此定罪既不符合对该罪的法律解释逻辑,错误扩大了其适用范围,也不利于构建对非法集资活动的有效规制体系,未能为民间金融的合法化预留空间.实际上,对于存在合理需求的非法集资活动应以"疏导"代替"堵塞",以直接融资手段进行处理.体现在刑法规制上,对于非法集资活动的刑罚,就应当以"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代替"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但要达到这一转型,<证券法>中尚需要扩大证券的定义,相应该罪名也应当改为"擅自公开发行证券罪".  相似文献   

11.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具有行为的实质非法性、公开性、犯罪对象的不特定性和还本付息的承诺四个特征。构成该罪不以"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为构成要件,应当以行为是否"违反国家融资管理法律规定"作为要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数额应当结合该罪的犯罪客体区分不同情况分别认定。区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委托理财,应当从合同是否存在保底条款、合同的签订是否针对不特定对象、资金的去向和用途、是否造成投资人损失四个方面综合认定。区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应当从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行为人的经济能力、筹集的资金的实际用途和去向,是否实际归还等方面综合考察。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非法经营罪具有特别法和普通法的竞合关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在一般情况下应当适用特别法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处罚。  相似文献   

12.
“地下钱庄”不是一个法律的概念,它是指发生在“地下”的非法经营的金融活动,主要表现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非法买卖外汇、高利转货等形式。近二年来,浙江省宁波市公安机关两级经侦部门积极履行职责,严厉打击“地下钱庄”活动,共打击查处了各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案件等23起,处理违法犯罪人员36名,有效地遏制了此类案件的甍延。从宁波市查处的“地下钱庄”案件涉及  相似文献   

13.
民间金融活动是指民间所有非公有制经济成分的单位或个人为经济经营进行资金融通的活动。现阶段应加强金融行政立法,以规范相关活动,不能让刑法冲锋陷阵来弥补前置法的缺失和不足。民间金融活动中的非法集资从形式上来说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集资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社会公众的资金(主要指集资诈骗罪),对其认定应强调行为人的诈骗目的;另一类是非法集资活动(主要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这一类行为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争议颇多,也是目前刑法是否需要和如何进行介入的焦点问题。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认定界限,其中关键也是最为重要的问题就是如何解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公开性"、"犯罪对象不特定性"的规定内容。  相似文献   

14.
滕娜 《法制与社会》2013,(6):282-283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非法集资类犯罪案件中较为常见的一种犯罪,本文从其概念、危害性入手,对在理论中存在较多争议的几个问题进行了剖析,其中包括银行等金融机构能否成为犯罪主体的问题,以及对于已返还犯罪嫌疑人的本金犯罪金额的计算问题,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集资诈骗类犯罪的防范问题,以期为进一步打击此类涉众涉稳犯罪提供理论参考。  相似文献   

15.
集资诈骗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今年来我国金融犯罪领域多发的、如何区分二罪并对行为进行准确的定性是该类犯罪的一个难点。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是区分二罪的关键,本文将借一个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集资诈骗于一体的案例来直观分析应当如何把握本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并在司法实践中加以运用。  相似文献   

16.
集资诈骗罪一方面被认定为特殊诈骗罪,与诈骗罪表现为一般与特殊的关系,另一方面又被当作“加重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因此在刑事司法过程中出现了“骗”与“被骗”的构成要件缺失却依然构成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中的“欺骗”与集资诈骗罪中的“诈骗”混淆不清、两罪以“非法占有目的”为区分标准的主观化趋势的问题,从而导致“非法占有目的”在被扩大化的同时又被弱化,进而造成集资诈骗罪被矮化、限缩。应从金融秩序法益的立场,回归集资诈骗罪的金融犯罪属性,重塑诈骗罪与集资诈骗罪的关系,明确“欺骗”“诈骗”的同质性,增设“骗取集资款罪”,调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规制范围,构建体系化的集资诈骗罪罪名群,化解集资诈骗罪刑罚供应过度与不足并存的尴尬。  相似文献   

17.
民间借贷是指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资金使用方和贷款方行使个体从事经济活动的权利,在一定范围内按照自己可以接受的代价进行的自由融资。民间借贷主要有三种形式:亲朋好友之间的借贷、中小企业借贷和发放高息借贷。一、民间借贷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的区别(一)民间借贷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区别民间借贷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区别在于:(1)两者  相似文献   

18.
为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审理此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相似文献   

19.
思平 《检察风云》2007,(11):14-17
非法集资屡禁不止   "东阳富姐"吴英,不久前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刑事拘留;此前,在尘埃落定的"德隆事件"中,"非法集资"的魔鬼就一直如影随形.诸如此类用高额回报作为"诱饵"进行诈骗的活动近期频频落案:以赞助门球赛、秧歌舞比赛为手段拉拢感情,以高额分红为诱饵,广东茂名市君临果业有限公司在广东、广西、江西等多省市以老年人为对象,非法集资诈骗1193万余元,造成300多名受害者血本无归;……  相似文献   

20.
对吴英案的定陛一直存在争议:是集资诈骗还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非法集资还是民间借贷?如何定性决定吴英生死命运。所谓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吴英筹集资金虽然数额巨大,达数亿元,但并非以占有为目的,筹集来的资金全部投入发展企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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