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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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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安乐死“合法性”研究应是“合法化”研究的前导。否则后者很可能陷入盲目。从逻辑上说,“安乐死合法性”具有三种可能内涵:安乐死不违法;依法律施行安乐死;安乐死是一种权利。分析表明,第一种和第三种安乐死合法性尚不能被现代法权系统承认。各国安乐死立法主要体现了第二种安乐死合法性。第一种安乐死合法性容易被遗忘和忽视;第二种安乐死合法性目前遭到了广泛的误解;第三种安乐死合法性则是误解的产物并且超出了法律的维度。  相似文献   

2.
刘泽刚 《证据科学》2007,14(1):41-46
安乐死“合法性”研究应是“合法化”研究的前导.否则后者很可能陷入盲目.从逻辑上说,“安乐死合法性”具有三种可能内涵:安乐死不违法;依法律施行安乐死;安乐死是一种权利.分析表明,第一种和第三种安乐死合法性尚不能被现代法权系统承认.各国安乐死立法主要体现了第二种安乐死合法性.第一种安乐死合法性容易被遗忘和忽视;第二种安乐死合法性目前遭到了广泛的误解;第三种安乐死合法性则是误解的产物并且超出了法律的维度.  相似文献   

3.
卓晓平 《法制与社会》2013,(24):258-259
死亡的方式成千上万,安乐死便是其中之一。如今,安乐死的争论一直困扰着国内外的许多领域,例如医学界,论理界,法学界等等。对于安乐死的研究有助于人类在以上领域内有新的突破,达到更高水平。本文拟从安乐死的概念和起源出发,结合国内外对安乐死的研究、立法深入分析安乐死的内涵,剔除人们的错误认识,探讨安乐死在我国的可行性,了解安乐死在我国的立法意义及社会意义。  相似文献   

4.
本文探讨了安乐死的以下法律问题:一、安乐死的法律定义,应当具有四个特有属性:二、安乐死的适用对象,应当具备两个必要条件;三、安乐死的权利,包括两个方面,应当属于安乐死的适用对象;四、安乐死的法律性质,实施安乐死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与故意杀人有着本质区别。并在上述探讨的基础上研究和分析了被动安乐死、植物人,非自愿安乐死等一系列相关的问题。  相似文献   

5.
李倩 《北方法学》2017,11(5):61-71
安乐死在中国是否可以允许,是法律界和伦理界一直争论的话题。主流观点是否定实施安乐死,认为安乐死是以协助的方式终结他人生命,侵害了病人享有的生命权和健康权,应该按照故意杀人罪来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司法实践中层出不穷的疑似安乐死案件,是不能简单地根据故意杀人罪来定案的。德国刑事司法实践将安乐死分为"中断医疗型"安乐死、主动直接安乐死、间接安乐死,继而区分何种安乐死是法律允许的,何种安乐死应该绝对禁止。从刑法教义学角度出发,病人的同意、代理人的意见、法庭的许可都可以作为排除犯罪性事由在安乐死案件中影响行为违法性的认定。  相似文献   

6.
安乐死的立法在中国势在必行.由于安乐死涉及伦理、医学、法学、社会学、心理学等学科,牵涉病人、家庭、医生、社会等方面,因而需要我们对其进行深入地探讨,妥善解决安乐死存在的各种问题,以推动安乐死的合法化.在安乐死立法前,我们需要做好一系列的宣传工作,以确保更多人了解安乐死,甚至认同安乐死.假设安乐死成功立法,如何防止“安乐死法”被不法分子利用.通过层层的审核,才能在维护患者尊严的同时亦保护申请人的意愿.  相似文献   

7.
谢萌 《法制与社会》2013,(15):288-289
中国对于安乐死的讨论已经有超过20年的时间,安乐死也越来越被我们的社会所接受.本文从安乐死的概念角度入手,讨论探析当今发达社会对于“安乐死”的理解和各个国家对于安乐死的法案整理与不同层度的推进,正确认识安乐死这种优化的死亡方式.  相似文献   

8.
本文从生命伦理学和安乐死的概念解析、生命伦理学与安乐死之间关系冲突、生命伦理学应该如何协调安乐死立法冲突.以及怎样使生命伦理学对安乐死的立法起到促进作用等方面,对生命伦理学在中国安乐死立法中的影响和促进作用进行探讨。通过分析生命伦理学对安乐死的影响,折射出中国在安乐死立法过程中将会面临的挑战与机遇。  相似文献   

9.
目前关于安乐死是否应该合法化,如何保证安乐死的正确适用的问题有很大的争论。我国还没有出台有关安乐死的法律,而安乐死却已在中国大地以半公开或隐蔽的形式悄悄地施行,但司法实践中对于安乐死案件是否定罪和量刑等方面没有统一的依据可循。笔者认为安乐死没有社会危害性,并且尊重了病人选择死亡的权利,它已经渐渐的被人们所接受,所以有必要对安乐死进行有条件的合法化,建议从限制适用安乐死的对象、动机、程序等方面保证安乐死的正确实施。  相似文献   

10.
安乐死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社会问题与法律问题。当前,随着社会发展的需求和欧洲国家安乐死合法化运动的推动,公众要求在我国承认安乐死合法化的呼声也越来越高。但是,目前我国对待安乐死合法化仍是采取审慎的态度,而且安乐死合法化在我国开展确实存在着诸多困难。在我国现有法律规定范围内,安乐死在我国不仅没有合法化,而且由于它在形式上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出现了实施安乐死涉嫌故意杀人罪的状况。这都是我国盲目以犯罪构成四要件理论套用安乐死造成的。因此,要通过着重在刑法理论上论证安乐死非犯罪化的同时,提出一些适合我国安乐死合法化实行的制度构想,以推动安乐死合法化在我国的进程。相信在大家不懈的努力下,安乐死合法化最终一定会在我国得到宽容与认可。  相似文献   

11.
闵晓涵 《法制与社会》2011,(15):259-260
安乐死问题是一个涉及医学、法学、伦理学等多学科的极其复杂的问题,从其出现时开始,各国对安乐死的争议就没有停止过。无论是在安乐死已经合法化的国家还是在法律对安乐死三缄其口的国家,医疗实践中病人通过安乐死的方法结束痛苦生命的做法大量存在,而各国法律对安乐死能否合法化也做出了不同的规定。本文认为,安乐死的存在有其正当性和合理性,大量安乐死案例的出现也从侧面印证了这一点,但从我国目前的社会环境出发,安乐死合法化在当前中国不具有可行性。  相似文献   

12.
安乐死非罪化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实施安乐死在我国仍构成犯罪,实际生活中人们需要安乐死制度。有国家法律已回应对安乐死的需求。本文认为,实施安乐死不构成犯罪,应当对安乐死非犯罪化。安乐死非罪化的途径包括事实上的非犯罪化和法律上的非犯罪化。事实上的非犯罪化包括由法院颁发许可令、民政部门等政府部门事后对个别安乐死事实的认可、终止刑事追诉程序和不予定罪等;法律上的非犯罪化则是制定安乐死法律,规定安乐死实施的严格程序,使得人们有尊严的生也有尊严地死。  相似文献   

13.
消极安乐死、积极的安乐死和助杀安乐死对刑法的挑战各不相同,因而刑事政策也不相同。总体上来说,安乐死立法时机尚未成熟,宜以司法个案分别处理的方式应对:消极的安乐死依据行为方式的不同而在现行刑法体系中探寻定罪机制;积极的安乐死应减轻处罚并可采用缓刑的方式执行;助杀安乐死不构成犯罪。  相似文献   

14.
试论安乐死的适用对象及其权利   总被引:4,自引:1,他引:3  
安乐死的适用对象应当具备两个必要条件 :患有不治之症且濒临死亡者 ;正在遭受无法摆脱的难以忍受的剧烈痛苦者。因此 ,植物人、无生存价值的新生儿不能成为安乐死的适用对象。安乐死的权利包括两个方面 :选择死亡的权利 ;选择理想的死亡状态的权利。安乐死的权利属于安乐死的适用对象。因此 ,所谓“非自愿安乐死”不属于安乐死的范畴。  相似文献   

15.
李惠 《证据科学》2002,9(4):209-211
安乐死的适用对象应当具备两个必要条件:患有不治之症且濒临死亡者 ;正在遭受无法摆脱的难以忍受的剧烈痛苦者.因此,植物人、无生存价值的新生儿不能成为安乐死的适用对象.安乐死的权利包括两个方面:选择死亡的权利;选择理想的死亡状态的权利.安乐死的权利属于安乐死的适用对象.因此,所谓"非自愿安乐死"不属于安乐死的范畴.  相似文献   

16.
黄烨 《法制与社会》2014,(32):285-286
安乐死是一个争议已久的话题,国内外对于安乐死是否应该合法化具有很大的争议。本文立足国内外的各种学说,分析阐述安乐死立法的截然不同的两种观点,并对其观点进行评述。以法理学为基础,解释安乐死的概念、特征、价值等等,进一步阐述安乐死合法化的可行性、合理性。最后提出对安乐死立法的建议。  相似文献   

17.
在社会各界对安乐死问题争论不休的情况下,本文从安乐死的可行性入手,通过对安乐死的历史和现实的分析,对将来安乐死方面的立法提出了自己的设想。  相似文献   

18.
马子淇 《法制与社会》2013,(32):280-282
安乐死问题一直是一个备受争议的问题,涉及法学、医学、伦理学和社会学等多学科,从1986年我国出现“安乐死”首例后,对于安乐死合法化问题就一直在争论。本文通过“李燕事件”首先分析了我国安乐死现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对安乐死合法化可行性进行了分析,并探讨了我国安乐死未来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19.
对安乐死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自"安乐死"一词出现以来,伴随它的争议也不断激烈化,安乐死究竟该不该立法,也是众人争议的焦点所在。本文从安乐死的定义、我国的安乐死立法的争议及合理性,实施安乐死的条件等几个方面进行了论述。  相似文献   

20.
热词     
《检察纵横》2012,(4):56-56
安乐死外卖 “安乐死外卖”是指荷兰的移动医疗小组为那些提出申请符合安乐死条件的患者提供上门服务,协助他们在家里结束生命的一项举措。这项全新的服务从2012年3月1日开始实施,一共有6个负责提供安乐死的移动医疗小组提供上门服务,每个小组配有一名训练有素的医生和一名护士。荷兰于2002年4月宣布安乐死合法化,成为世界上第一个承认安乐死合法的国家,每年约有3100人接受安乐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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