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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3 毫秒
1.
家庭教育之本:对儿童权利的尊重与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儿童的权利保护已全面纳入国家法制的轨道。尊重和保护儿童权利是社会发展的新要求,是家庭本质功能的体现,与家庭教育的目的相一致。把儿童看作积极主动的权利主体,是现代社会教育和保护儿童的基点。但是在家庭教育中,漠视儿童权利的现象普遍存在,主要表现在父母失职、行为失当,侵害孩子的生存权;以成人为本,忽视孩子的发展权;“亲子一体化”剥夺孩子的参与权。建议把传播儿童权利作为家庭教育指导的必修课。  相似文献   

2.
全国未成年犯调查结果显示,42.3%的未成年犯表示“恨过自己的父母”。其主要原因是父母对孩子不理解、不关心他们的心理感受和不让孩子做他们想做的事。分析认为,这一结果折射出父母对孩子的权利和独立人格的漠视,亲子冲突归根结底是父母与孩子的“权力之争”。化解亲子冲突的根本是尊重孩子的参与权,改变对儿童的看法,倾听他们的声音,让他们自主选择,创造参与条件。这是预防未成年人背离家庭、走上犯罪道路最有效的屏障。  相似文献   

3.
特殊儿童权益保护已成为一个世界性的问题.世界各国为保障特殊儿童的发展权与生存权等各项应有权利,从法律保障、社会支持以及教育项目等角度采取了一些有效的措施.本文在分析世界儿童组织发布的相关资料基础上,归纳国外特殊儿童权益保障的经验,并结合我国当前特殊儿童权利保护的现状,从青少年社会工作介入的角度提出加强我国特殊儿童权利保护的建议思考.  相似文献   

4.
叶菁 《法制博览》2024,(8):19-21
家庭教育、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共同构成了现代教育体系的三大支柱,家庭教育法治化是当前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文章对《家庭教育促进法》中所渗透的未成年人的隐私权、家庭事务参与权及健康发展权进行分析,指出存在家庭内部对未成年人权利保护缺失、家庭教育服务指导体系不够完善等困境,提出应树立正确的家庭自治观、优化家庭教育司法体制,提高家庭教育指导的实操性,打通家庭教育模式下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最后一公里”。  相似文献   

5.
加强对未成年人性权利的保护已成为世界各国的责任。西方国家在性侵害未成年人行为的犯罪性质、侵害方式、归责原则、诉讼机制、赔偿方式等方面都有着较为成熟的经验。《刑法修正案(九)》加重处罚嫖宿幼女、猥亵未成年人以及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淫媒活动,为未成年人性权利保护竖起了坚实后盾。但我国对未成年人性权利的保护还存在有待完善的问题:在保护方式上过度依靠刑事处罚,在保护主体上存在着儿童、幼女、未成年人等法律混乱的现象;在保护力度上存在着明显的性别差异;在保护观念上对一些性侵害犯罪还存在优先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的思想。保护未成年人性权利是一项联动工程,刑法不能毕其功于一役,我们可以借鉴域外多数国家对未成年人性权利予以严格  相似文献   

6.
李白雪  刘玥 《法制博览》2023,(24):45-47
留守儿童是教育高质量发展中的一个特殊而且重要的组成群体,中国教育的现代化离不开每个群体的全面发展,留守儿童游戏权是他们从生存权到发展权的一个重要桥梁,是教育法治化的特别要求与回应。留守儿童游戏权是留守儿童众多需要被保护权益当中的一项,有效保护这项权利涉及从认识形成,到法律意识树立,再到法律权益的维护,具体分析当前留守儿童游戏权利面临的挑战与难题,从教育法学的角度,从制度、管理再到家庭与技术等层面进行干预,来切实保障留守儿童游戏权利,推动我国关于留守儿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完善。  相似文献   

7.
儿童受到善待的权利是一项新的儿童保护政策趋势。一般而言,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政策往往是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决定的。但是,这种政策存在一定的局限性,限制了其确保儿童得到最大保护和积极发展。本文通过西班牙阿拉贡地区一项确定儿童得到善待的,论证儿童的需求,儿童受到善待的权利法典化,促使国家在发展贯穿覆盖儿童整个童年的相关保护政策问题上承担更大的责任。  相似文献   

8.
社会的竞争,决不仅仅是知识和智能的较量,更多的是意志、心理状态和做人的比拼.由于历史传统、社会文化背景的不同,中西方家庭教育观念存在着巨大的差异,从这些差异中,我们可以找出许多值得中国家长学习的观念和做法. 孩子需要尊重和理解 ●西方家长:尊重和理解孩子的心理和选择 西方家长普遍认为孩子从出生那天起就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有自己独立的意愿和个性.无论是家长、老师还是亲友,都没有权利去支配和限制他的行为,在大多数情况下都不能替孩子做选择,而是要使孩子感到他是自己的主人,甚至在什么情况下说什么话,家长都要仔细考虑,尊重和理解孩子的心理.  相似文献   

9.
物业小区是儿童成长的重要场所,而在物业小区侵权纠纷中,儿童伤害事件的发生却呈显著上升趋势.儿童作为一个弱势群体,尤其需要关心呵护,也需要法律赋予特别的权利予以保护.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和最高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司法解释,物业服务企业及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物业小区范围内对儿童权利进行保护,需要对物业企业及建设单位履行安全保障义务施以更高的注意义务标准,这样才能更好地防范儿童伤害事件的发生,全面保护儿童权利.  相似文献   

10.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基本点:提升父母教育素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未成年人犯罪的家庭影响因素中,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父母教育素质的缺陷。由于父母失职或教育不当,孩子身心健康受到伤害,厌学、逃学、沉迷刚络、离家出走、直至走上犯罪道路的越来越多。造成父母教育素质缺陷的原因主要是:家长自身学习不足、家庭教育指导执行不力、社会舆论引导偏颇。应当把父母教育素质提升作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基本点,重视家庭教育指导,着力强化依法履行父母职责、尊重和保护儿童权利的理念;引导家长自我教育,着力促进父母与孩子共同成长。父母教育素质的提升,将让更多的家庭、更多的孩子从中受益,使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产生更大的社会效益。  相似文献   

11.
国家与儿童:民国时期儿童福利政策与服务实践历史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儿童是家庭的瑰宝、民族的希望、国家的基石、社会的未来,儿童健康快乐幸福成长是国家最基本的社会福利责任。儿童照顾与儿童福利是社会福利最基础与最主要部分。民国是儿童福利事业奠基时期,儿童福利政策与儿童照顾服务历史经验具有特别重要意义。在社会现代化与福利制度创新背景下,儿童福利政策与照顾服务具有重大的理论政策意义。  相似文献   

12.
青少年视野中的儿童参与状况调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了探索青少年对上海市儿童参与状况的理解,本研究对1234名上海市中学生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显示了儿童参与情况的一系列特点,诸如,大部分青少年不熟悉儿童参与权,青少年参与家庭重大决策的机会很少,参与期望也不高,青少年参与课堂教学的程度较低,缺乏参与学校管理的兴趣,等等。  相似文献   

13.
9月19日至9月21日,第六届上海“为了孩子”国际论坛在华亭宾馆隆重举行。来自美国、德国、英国、南非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近500名专家学者以及从事儿童保护的联合国官员,汇聚一堂,围绕“儿童权利保护与社会责任”这一主题展开交流和讨论,经过三天的研讨,论坛一致通过了《促进儿童权利保护和儿童参与》宣言。  相似文献   

14.
流浪亚文化下的青少年偏差行为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流浪亚文化是处在流浪生活中的儿童自然而然接受的一种非社会性甚至反社会性的亚文化,它将儿童从主流的社会价值体系中剥离出去。身处流浪亚文化的儿童,缺少学校和家长的指引,易习得一些不符合社会规范的偏差行为。本研究通过问卷形式调查了流浪儿童偏差行为的出现频率,并通过个案研究,分析了流浪亚文化对于流浪儿童偏差行为形成的作用。  相似文献   

15.
“少女妈妈”是最近随着社会环境变化所产生的一个新问题,这个特殊群体溺婴的特妹行为为司法处罚带来困境和尴尬。本文从两个案例出发,从该类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人格刑法论、刑罚可罚性以及刑法谦抑精神的角度为“少女妈妈”溺婴行为寻找“安全出口”,试图使其去刑罚化。  相似文献   

16.
家长视野中的儿童参与状况调查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为了探索青少年家长对上海市儿童参与状况的理解,本研究对1083名35-50岁的家长进行了问卷调查。结果表明:约一半的家长了解儿童参与权;儿童参与程度由高到低依次为家庭、学校和社区,但是,儿童参与家庭重大决策的机会很少,家长对儿童参与学校活动的期望高于现实,社区活动通常由成人决定;家长认为儿童参与的平均年龄为12-13岁;家长不同程度地支持儿童参与各种相关活动。儿童参与的进展需要宣传和培训、家长支持、成人的责任、参与文化。  相似文献   

17.
2011年2月17日下午,由上海市法学会主办、上海市法学会未成年人法研究会协办、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流浪乞讨儿童法律问题研讨会”召开。  相似文献   

18.
留守儿童的权益保护及其法律对策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留守儿童问题已成为当前倍受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主耍表现在监护弱化、教育障碍和人身安全保护小力等问题上,而这些问题极易引发事端,特别容易使未成年人在不良环境的影响下滋生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从而导致犯罪。我们应当加大法律政策的宣传和执行力度;依法确定相关主体的保护责任;不断完善法律制度,强化政府效能;在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下,努力消除教育差别,建立儿童公平的受教育运行机制,使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在法律调控的机制下得到有效的解决。  相似文献   

19.
根据我国民法的规定,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即任何人都有权利能力,却不是所有人都有行为能力。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大部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他们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需由其监护人进行监管和保护,这就是监护制度。设立监护制度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保护无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台法权益,从而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同时,监护从其本质上讲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督和照顾的制度。但问题是如果侵权人恰恰就是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那么他们的权利怎么行使,又怎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呢?  相似文献   

20.
2007年9月19日,由上海市妇女联合会、上海社会科学院、新民晚报社及华东政法大学主办,上海市法治研究会、上海社科院青少年研究所、上海市家庭教育研究会及华东政法大学青少年法律保护中心等联合承办的第六届上海“为了孩子”国际论坛在上海华亭宾馆隆重举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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