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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阿计 《政府法制》2013,(20):14-16
围绕税收立法权的热议,实际上触及了更为深层的授权立法。由于授权立法具有迅速灵活、专业性强等优势,能有效弥补议会立法能力不足、程序繁琐等弱点,因而被许多国家普遍采用。新中国成立后的授权立法起源于1955年,因当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并不拥有立法权,全国人大授权其制定单行法规,以弥补立法能力不足。但直到改革开放后,我国授权立法才开始真正崛起和发展。  相似文献   

2.
《北方法学》2018,(5):106-116
当前,我国税收立法权主要集中在国务院等行政部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税收立法权主导地位比较虚弱,究其原因,与我国税收授权立法有很大关系。事实上,《立法法》本身并不排斥税收授权立法,但前提是税收授权立法能够满足一定的限制条件要求。目前社会及学界对税收授权立法的诟病,多是因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国务院的税收授权立法存在"空白授权""无期限授权"以及"转授权"等诸多问题。与此同时,尽管长期以来在我国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之下地方没有税收立法权,但是中央对地方税收授权立法的不当行为却在实践中大量存在。因此,中央和地方的税收授权立法行为都亟待约束和规范。为建立健全税收法律体系,应当进一步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规范税收授权立法,明确法律保留和税收授权立法的关系,寻求优化中央与地方税收授权立法的法治路径。  相似文献   

3.
预算的法律保留是指预算立法权的法律保留,其并非传统的“侵害保留”,也不是宪法意义上的法律保留以及“绝对保留”。我国《立法法》第11条关于“专属立法权”条款实质上确立了法律保留的原则,因而其中包括预算在内的“财政基本制度”属于法律保留的范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专属立法权”事项并不排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对这些事项的授权立法。当然,“专属立法权”属于立法权的保留,我国《宪法》规定的有关预算条款却是国家机关的事项权。因此,《宪法》有关预算条款不能成为预算立法权法律保留的宪法依据。《预算法》第98条关于“国务院根据本法制定实施条例”的规定不符合《立法法》规定的授权明确性要件,从根本上解决预算法律保留及其授权立法的明确性问题还要诉诸宪法,并在《立法法》授权明确性规范基准上,由《预算法》在授权立法条款中予以具体规定。  相似文献   

4.
完善我国现行税收立法权限体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详细分析了我国现行税收立法权限体制的不足与缺陷:税收立法权限横向划分不明确,税收授权立法范围过大;税收立法权过度集中于中央,地方行使的税收立法权限过小。并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进一步完善我国现行的税收立法权限体制的具体对策:依法明确划分税收立法权限;国家税收立法权应集中在国家权力机关,完善税收授权立法制度,授予地方国家权力机关部分地方税的立法权。  相似文献   

5.
授权立法作为一种法律制度,不仅表现为一种新的法律规范形式,而且也构成了国家立法权运作的一种新的形式。而立法权的运作,离不开享有立法权的机关的授权。《立法法》的颁布在一定程度上明确了授权立法的授权主体范围,但是这种规定过于粗糙和宽泛,以致实践中法律法规和规章间的冲突不断。因此,有必要对授权主体的范围重新进行界定,将其界定在国家权力机关范围之内。  相似文献   

6.
行政立法权扩张的现实之批判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我国近20年行政立法权的范围不断膨胀:职权性立法权的主体范围逐渐扩大,以行政立法规定的事项超出了传统的行政法领域;授权立法也迅速发展,授权主体和被授权主体多样化,授权范围过于笼统、概括,无必要授权以及被授权主体怠于行使所授立法权的现象较为普遍。另外,行政机关还享有广泛的行政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垄断性解释权。我国行政立法权的扩张有其合理的一面,但对国家宪政体制的负面影响也是不容置疑的。同时,行政立法权的不断扩张,也使国家对行政权的控制变得更加困难。  相似文献   

7.
授权立法正当性缺陷的矫正机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柳砚涛  刘宏渭 《河北法学》2006,24(12):68-71
授权立法的正当性缺陷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人民性不足;二是导致立法权与执法权由同一机关行使;三是导致权力的被授予者再度将权力授出.对这些正当性缺陷的矫正措施包括:严格授权条件、严格授权明确性原则、加强授权立法程序的民主性、严格授权立法的功能限制、建立对于授权法和授权立法的司法审查制度.  相似文献   

8.
确定授权立法的位阶问题是授权立法研究领域的重要问题之一。本文首先阐述授权立法当中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而评述授权立法位阶的几个主流观点,并借鉴这些观点,认为确定授权立法的位阶应该承认其立法权转移的一致性,同时应当对不同情况区别对待,重新界定授权立法位阶的范围,最后结合实际提出几点看法。  相似文献   

9.
向忠诚 《行政与法》2022,(2):101-108
推进科学立法,关键是完善立法体制.在职权立法体制中,应明确权力机关与行政机关之间、人大与人大常委会之间、权力机关上下级之间和行政机关上下级之间立法职权的划分.在授权立法体制中,应明晰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全国人大授权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经济特区法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权暂时调整...  相似文献   

10.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一份呼吁全国人大收回税收立法权的代表议案,引发舆论热议,由此展开的社会性反思,或将迅速推动税收立法权的改革。从更深的层面而言,这场公共讨论的真正价值,并不仅仅限于税收立法权,而是可以循此延伸至授权立法这一更本质的问题。回溯历史,中国的授权立法在改革的时代语境下引吭高歌,为国家改革和法制建设作出了特别贡  相似文献   

11.
阿计 《政府法制》2013,(17):16-18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一份有关税收立法权的代表议案,引发了社会热议和反思,或将推动全国人大尽快收回税收立法权。 循着这场公共讨论的深层脉络,还可延伸至授权立法这一更本质的问题。全面评估授权立法的历史贡献和现实弊端,寻找其脱困路径和发展走向.已是不容迟缓的重大法治课题。  相似文献   

12.
针对人们对中国经济特区授权立法存在意义提出的质疑 ,通过对经济特区授权立法与上位法、世贸规则、政策、政府及利益团体等若干关系的分析 ,指出中国经济特区授权立法仍有其存在的意义和价值 ,问题是经济特区授权立法主体如何在现行立法体制规制范围内 ,因应时代发展的要求 ,谋求其发展的空间 ,使经济特区授权立法更上新台阶。经济特区授权立法主体充分发挥授权立法权特有的优势与功能是解决这些问题的有效途径和措施 ,而利益制衡机制的设置则是使经济特区授权立法利用自身优势拓展立法空间得以顺利进行的保证。  相似文献   

13.
作为授权立法的一种特殊形式,立法权转授是指立法者将经由授权获得的立法权部分或者全部授予其他主体的行为。西方法治国家有“授权的权力不能再转授”之法谚,对立法权转授严格控制。禁止权力转授的理据在于,权力转授辜负了授权者的信任,有违职权法定原则。立法权的转授还会带来不同法律文件之间效力的混乱,引发低位阶立法掏空高位阶立法的风险。我国《立法法》第12条确立的禁止立法权转授原则仅限于禁止国家立法权的转授,并不适用于其他层级的立法权转授以及法条授权立法的转授。立法权转授是我国法治实践中值得关注的一类现象,它已经对罪刑法定、税收法定和法律保留等形式合法性原则产生了不小的冲击。为将立法权转授纳入法治轨道,立法者应考虑扩大禁止立法权转授的适用范围,限制立法权转授的层级和方式,同时完善跨层级授权立法的制度通道,并将立法权转授纳入备案审查和法院附带审查的范围。  相似文献   

14.
税 授权立法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一份呼吁全国人大收回税收立法权的代表议案,引发舆论热议,由此展开的社会性反思,或将迅速推动税收立法权的改革。从更深的层面而言,这场公共讨论的真正价值,并不仅仅限于税收立法权,而是可以循此延伸至授权立法这一更本质的问题。回溯历史,中国的授权立法在改革的时代语境下引吭高歌,为国家改革和法制建设作出了特别贡  相似文献   

15.
我国《立法法》的缺陷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立法法》作为一部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法律 ,在我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必将发挥其重要作用。但是 ,《立法法》的现有规定仍存在一些缺陷 :一、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权限不清 ,不仅没有使宪法的原则规定进一步具体明确 ,而且淡化了法律和基本法律的效力等级 ;二、对法律保留的范围过窄 ,不利于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 ;三、对国务院授权立法的范围过宽 ,容易导致对行政立法权的滥用 ,破坏国家法制的统一 ,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四、对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律解释权缺乏原则和程序限制 ,不利于维护已有的统一的法律制度 ,使解释权的行使突破宪法和法律的框架 ,违背宪法和法律的原则、精神 ,僭越全国人大的立法权。  相似文献   

16.
中国经济特区授权立法中法规冲突现象之评析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至1996年3月,全国人大授予汕头市和珠海市授权立法权之后,中国五大经济特区都享有了授权立法权。随着经济特区授权立法的全面展开和深入,授权立法中法规冲突问题日显突出,如何认识这些问题并有效地加以解决和防患也日显重要。本文将分析经济特区授权立法中法规冲突之表现,探讨其产生的原因,并在此基础上阐述解决冲突的措施,以期为中国经济特区的授权立法提供一些参考意见。一、法规冲突之表现中国经济特区的授权立法均属于特别授权立法,其立法权源于全国人大或人大常委会的以专门决议的形式的特别授权。自1988年全国人大授…  相似文献   

17.
何琳 《经济与法》2001,(11):23-25
依我国行政法学通说,行政立法是对不特定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具有重要影响的抽象行政行为,包括职权立法与授权立法两种模式。职权立法是由宪法和组织法明确规定行政机关的立法权,不需要另外授权的行政立法。授权立法是由立法机关通过授权法将立法权授予行政机关行使,从而所进行的行政立法。各国因法律制度,历史传统等方面的差异而采取不同的立法模式。在西方国家,行政立法都属委任立法即授权立法,而没有职权立法和授权立法之分.  相似文献   

18.
本文分析了授权立法的概念和特征,及我国授权立法制度的现状,指出并解析了我国授权立法制度在授权主体、授权事项范围、和监督机制等方面的不足,并提出了相关完善的建议。  相似文献   

19.
我国宪法虽然赋予了全国人大和常委会立法权,但却没有明确制定法律的事项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权限,这在实践中造成了立法体制的混乱,也为立法权的扩张埋下了祸根。因此,有必要在宪法中采用列举式授权性规范的方式明确能够立法的事项以及明确人大和常委会各自的立法范围。  相似文献   

20.
授权立法的位阶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应在制度上明确授权立法的位阶应与被授权机关制定的法文件的位阶相同。原因在于授权立法权是没权机关转移于被授权机关的;授权立法具有法律效力,不等于其位阶与法律相同;即使西方国家行政机关根据授权制定的法文件,与议会制定的法律位阶也不相同;经过授权机关批准的授权立法也不具有与授权机关制定的法文件相同的位阶;不能因为国务院根据特别授权制定的法文件需要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就认为它具有与法律相同的位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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