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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现行刑法对贪污罪、受贿罪的法定刑按贪污、受贿数额和犯罪情节规定了四个档次,可适用的刑种中,主刑有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没收财产。剥夺自由刑和生命刑适用广泛,财产刑和资格刑适用狭窄。对行贿罪的法定刑规定了三个档次,最高刑为无期徒刑。单位受贿罪和单位行贿罪实行双罚制。总的说来,现行刑法关于贪污贿赂罪法定刑的规定是合理的,符合目前新形势下我国同贪污贿赂犯罪作斗争的实际。但从进一步完善贪污贿赂罪法定刑的立法来看,还有些问题值得认真研究和解决。  相似文献   

2.
贪污贿赂罪的立法检讨及其重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进一步完善立法对于更好地惩治贪污贿赂犯罪,加大反腐力度意义重大。本文从犯罪数额、法定刑配置、犯罪情节等方面对我国刑法关于贪污贿赂罪的规定进行探讨,并提出重构刑法条文的建议。  相似文献   

3.
一、贪污贿赂犯罪量刑失衡之现实表现 第一,存在罪刑不均衡及“同罪异罚、同罚异罪”的情况。我国刑法规定,“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根据我国刑法分则关于贪污贿赂罪的有关规定.贪污、受贿罪的犯罪数额和量刑一般成正比关系。  相似文献   

4.
我国刑法规定的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附加刑,对于那些出于贪利心理,以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和侵吞公私财物的贪污贿赂犯罪具有针对性和独到的防范作用.但是,司法实践中却很少对贪污贿赂犯罪适用附加刑.这种情况的存在,主要的原因在于我国的刑事立法中对贪污贿赂犯罪附加刑的适用规定存在着某些不足. 1.对某些贪污贿赂犯罪没有规定适用附加刑.我国刑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贪污贿赂罪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中除了对罪当处以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的贪污贿赂犯罪,可以或并处没收财产附加刑之外,对其他贪污贿赂罪则没有适用附加刑的规定;对于行贿罪,除罪当处以无期  相似文献   

5.
试论贪污贿赂罪定罪起点数额孙宝民乔洪翔科学界定贪污贿赂犯罪的定罪量刑数额标准是有效地打击此类犯罪的前提。近年来,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反贪污、贿赂斗争的深入进行,198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规定的贪...  相似文献   

6.
贪污受贿犯罪数额起点辩析吴学斌史凤琴传统观点认为,贪污受贿犯罪的起点是以贪污受贿数额为标准,但对过去《关于惩治贪污贿赂罪的补充规定》中关于犯罪数额的规定又颇有微词。有学者认为该规定实质上是将贪污贿赂犯罪的数额起点定为2000元,规定太宽,并建议降低贪...  相似文献   

7.
对于贪污受贿罪的犯罪数额问题,在严格把住刑法底线,严厉打击贪污贿赂的底线犯罪暨小额贪污罪、受贿罪,坚持打早打小的刑事政策基础上,结合具体犯罪情节的考量,对于一定数额以下且具备特定从宽处罚条件的贪污罪、贿赂行为给予司法上的非犯罪化处遇是可行的。  相似文献   

8.
对经济犯罪过多的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认定,已经成为一种值得关注的法律现象。 在司法实践中,过多的使用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有何危害呢?我国刑法第395条规定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最高的处刑是5年有期徒刑,而刑法第383条规定的贪污贿赂罪的最高处刑可以达到死刑。可见,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要比贪污、贿赂罪在处刑上轻得多。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件,绝大多数是在查处贪污、贿赂等财产犯罪案件中发现的,且数额一般远远高于上述各罪的数额,而其处刑却远远低于上述各罪。这就促使犯罪行为  相似文献   

9.
从当前反贪肃贿斗争的情况看,共同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不少,而且犯罪手段诡秘,规避法律的反侦查对策越来越多。因此,加强对共同贪污、贿赂犯罪的侦查工作,至为重要。一、侦查共同贪污贿赂案件在整体指挥上应遵循的几条原则  相似文献   

10.
贪污、贿赂犯罪是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经济犯罪。依法打击贪污贿赂犯罪,是检察机关的工作重点。当前强化检察机关对贪污、贿赂罪案的侦查工作,努力提高侦查工作质量和侦破案件的能力,对于有效地同贪污、贿赂犯罪作斗争,惩治腐败,加强廉政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试就加强反贪污、贿赂的侦查工作作些探讨。  相似文献   

11.
在经济犯罪案件中,被告人同时犯有贪污、受贿两罪的情况较为常见。在处理此种情况犯罪的司法实践中,有这样一个问题很值得探讨,即,对被告人犯贪污、受贿两罪合计数额在10000元以上不满50000元的,量刑起点该如何确定的问题。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第2条第(2)项和第5条规定,个人犯贪污或受贿单一罪数额在10000元以上不满50000元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根据这一规定,笔者提出,对被告人犯贪污、受贿两罪合计数额在10000元以上不满50000元的,也应在5年以上处刑。其理由如下: 1.贪污、受贿两罪性质、特征、危害相近,因此两罪  相似文献   

12.
关于当前认定贪污贿赂犯罪若干问题探讨●龚培华贪污贿赂犯罪是反腐败的重点。修订后刑法在修改完善贪污贿赂犯罪立法的基础上,将贪污贿赂罪作专章规定,体现了我国刑法严厉惩治贪污贿赂犯罪的立法精神。修订后刑法已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使惩治贪污贿赂犯罪的立法...  相似文献   

13.
在我国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中,以犯罪的数额大小为主要依据来确定罪与非罪、罪轻罪重的占有一定的比例。如贪污罪、受贿罪,盗窃罪、诈骗罪,走私罪,投机倒把罪等等。为了叙述方便,本文将这些犯罪简称为数额型犯罪,并就数额型犯罪中共同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承担提出一些浅见。  相似文献   

14.
随着网络游戏的兴起与风靡,实践当中发生的侵犯虚拟财产的案件愈来愈多,例如:盗窃,诈骗网络游戏中使用的虚拟货币、物品、武器等。司法实践中对于侵犯虚拟财产的行为大都认定为财产犯罪。而财产犯罪,数额往往是定罪的标准,更是量刑的一个重要情节,而虚拟财产与"真实"财产相比,其数额具有特殊性,因此认定的标准也不一样。本文试从这一角度探讨侵犯网络虚拟财产数额的认定。  相似文献   

15.
党和政府十分重视同贪污、贿赂犯罪作斗争,在刑事立法方面已经取得重大成就,且日臻完善。1952年4月18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4次会议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1979年7月1日,全国五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专条分别规定了贪污罪和贿赂罪。1982年3月8日,全国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受贿罪加重了法定刑。为了更好地同贪污贿赂犯罪作斗争,全国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于1988年1月21日又通过了《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但是,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贪污、贿赂犯罪也发生了一些新变化,原来规定的犯罪构成条件已不能完全适应同此种犯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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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目前对受贿犯罪的处刑标准集中于全国人大常委会1988年颁布的《关于惩治贪污贿赂罪的补充规定》(下称《补充规定》)这一单行刑事法规之中。该法规对受贿罪的处刑规定有以下几个特点:(1)能适用的刑罚种类较多,包括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以及罚金、没收财产等;(2)根据受贿的具体数额规定不同的量刑幅度;(3)对法人犯受贿罪一律采用两罚制,并且对法人的处罚限于罚金;(4)规定了索贿的从重处罚的情节;(5)对在执行具有公共权力性质的管理活动中利用职务而受贿的“公务受贿罪”与在经济往来或营利性服务领域中收取…  相似文献   

17.
刑法法条关系是客观存在的立法现象,是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的复杂性和刑法立法自身特殊性在法条上的反映。本文在研究方法与视角上,运用刑法法条关系原理,分析贪污贿赂罪法条内涵,揭示贪污贿赂罪条文内在关系以及相互之间的关系,并从法条关系角度提出贪污贿赂罪立法完善建议,以及具体贪污贿赂犯罪的司法认定。  相似文献   

18.
贪污贿赂犯罪已成为阻碍社会良性健康发展的一大桎梏,国有企业改革改制中存在的贪污犯罪更成为贪污犯罪中突出的一种形式。本文对国企改制中贪污犯罪高发的经济学原因,贪污数额认定问题,贪污罪与私分国有资产罪的区分进行了分析,目的是为了更有效的打击贪污犯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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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贿赂案件的流失现象应引起重视刘义贪污、贿赂案件在诉讼过程中的流失是指贪污、贿赂案件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执行等各个诉讼环节,犯罪数额由大到小,情节由重到轻,甚至不受追究等情况,其主要表现在:1、侦查环节的流失。一是从举报到初查,就存在流失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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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贪污犯罪是一种较为普遍的经济犯罪。但是,如何确定其中各共犯的贪污数额,以及如何分别定罪量刑,在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认识不一。笔者认为:在共同贪污犯罪中,各共犯都应对其参与贪污的总额负责。其理由如下: 首先,从《刑法》第二十五条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来看,构成共同犯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在客观方面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共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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