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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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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提高出监前罪犯的回归素质和健康水平,促进罪犯出监后安全稳定地回归社会是回归工作的基础和立足点,也是有效预防刑释人员重新犯罪、促进社会和谐发展面临的现实问题。但从心理学视角分析罪犯回归工作还十分缺乏。在心理学视野下对罪犯回归问题进行省思对我国的罪犯回归工作将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2.
罪犯释放和安置是一项严肃的执法工作。尽管目前法律有所规制,但存在不少问题。在释放方面,现行法律对释放的类型规定得不够全面,罪犯释放后凭释放证办理户籍登记已经不合时宜,路费发放缺少制度规范,特赦尚缺少具体的实施细则,释放衔接还缺少法律规制。在安置方面,政府帮助安置与时代要求不相吻合,过渡性安置实体数量明显不足,缺少民间性质的回归保护组织,前科报告制度影响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就业。针对罪犯释放和安置存在的问题,亟待从立法层面予以规范,积极探索社会管理创新。  相似文献   

3.
出监教育是监狱机关为使即将刑满出监的罪犯能够巩固改造成果,确保改造质量,而集中一段时间所进行的专门教育。它是改造验收环节,是罪犯在执行刑罚期间接受教育改造的最后一道工序。对改造不好的罪犯来说,也是一种补课教育。通过出监教  相似文献   

4.
出监犯是指在劳动改造机关服刑改造即将刑满,余刑在三个月左右的罪犯。罪犯在劳改机关直接改造一般经过三个阶段,即:初期阶段(入监教育)、中期阶段(常规改造),后期阶段(出监教育)。将出监犯集中起来单独编队(组),根据劳改机关改造罪犯的目的要求,及出监犯的特点,进行专门的出监教育,是整个改造工作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这部分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改造质量的高低。因此,必须重视和尽量搞好出监教育,为社会输送遵纪守法的公民和对社会主义建设有用之材。  相似文献   

5.
开展罪犯风险性评估工作是维护监狱安全稳定的迫切需要,是推进高戒备监狱建设的需要,是帮助罪犯重返社会,防控重新犯罪的需要。从入监、服刑中期、出监三个阶段风险评估的工作内容、工作流程、工具与方法、评估结果的使用等角度,建构监狱罪犯风险评估和防范工作内容体系,便于基层监狱罪犯风险评估工作在一个规范的体系平台进行操作,提高罪犯风险评估工作的效益和科学性。  相似文献   

6.
劳改教育的深刻性责任是:改造罪犯成为守法公民;使大部分释放人员能够自然融入社会;尽最大可能降低重新犯罪率。为此应采取的方法是:加大法律知识学习的力度;在劳动中掌握技能以创造自食其力的条件;进行学历教育,适应社会需求;培养创业能手,创建私营企业;改造狱后收留安置企业,建立育人基地;建立健全机制,实行跟踪教育。  相似文献   

7.
罪犯在服刑后期难管难教,出现一些不良心理和行为偏差,是目前监狱工作面临的一个 突出问题。缺乏激励和制约措施,指导思想不明,轻视罪犯后期改造,未设出监狱教育机构以及监 狱体制的根本制约是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  相似文献   

8.
罪犯心理矫治可以预知危险,消除隐患,探寻规律,为监狱超前防控提供科学依据,稳定监内改造秩序,指导安全防范工作,维护监狱安全稳定;可以修正罪犯模糊认知,把握罪犯心理特点,帮助罪犯调整心态,应对服刑期间出现的各种心理问题,应对刑释后社会生活,切实提高罪犯改造质量。创新罪犯心理矫治工作必须根据社会管理和监狱管理创新以及"治本安全观"的相关要求,明晰罪犯心理矫治工作进一步发展战略、加强心理矫治人员专业化队伍建设、建立相对完善和科学的心理矫治运行机制、借鉴国外经验和利用社会资源,全力提升心理矫治工作效能,全面挖掘罪犯心理矫治工作跃升的新动能。  相似文献   

9.
恢复性行刑的最终目的是恢复正常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它包括对罪犯的再社会化,对罪犯社会谋生技能的训练或修复,对罪犯健全人格的修复和教育,对罪犯社会道德与良知的恢复等。恢复性行刑所涉及的主体包括国家、社会、服刑罪犯、受害人以及社区公众。为此,恢复性行刑的价值集中体现在:尊重、和谐、安全、健康和回归社会。  相似文献   

10.
重新犯罪风险评估是罪犯出监前和社区矫正前的重要环节。重新犯罪风险评估中的难题是如何选取预测效度高的指标。提出重新犯罪风险评估模型,引入内隐联想测验方法,并指出犯罪人刑满释放前的敌意态度、特定的人格特征、犯罪风险知觉、社会适应性,可能是预测重新犯罪风险的良好指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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