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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利用职权地位条件”是居间受贿犯罪实行行为的典型性构成要素,其与“利用职务之便”是互为分离的概念。“利用职务之便”中的“职务”是指“专项职务”,且利用者与被利用者应当存在隶属与制约关系;而“利用职权地位条件”是指利用者与被利用者系异种职务,且利用者与被利用者之间应当存在职权关系。离职人员“利用原有职权地位条件”,利用者与被利用者之间原先是否存在职务隶属关系并不为要,但是必须是该离职人员对被利用者原先具有职权关系的影响。“利用职权地位条件”与“利用职务之便”的根本区别在于,前者是一种“职权传递”的职权利用,后者是一种“职权本位”的职权使用。  相似文献   

2.
发生在亲友等关系密切的人之间的借款是借款合同的一种特殊形式,发生纠纷后通常仅有借条来表示和证明。要正确认定他们之间的借贷关系是否成立、借贷数额及利息的有无多少等事实唯有靠经验法则的帮助。运用经验法则还要和举证责任正确结合,要重视经验法则对认定事实的作用。  相似文献   

3.
2005年3月12日,家住威海市的邹某向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2004年1月,被告孙某因做生意急用钱向其借款人民币20000元,被告在收到该笔借款后出具了收条;现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偿还借款20000元。在庭审中,邹某向法院提交了被告书写的收条,收条上载明:“今收到人民币20000元整。2004.1.13。孙某。”孙某辩称,自己从未向原告借款,反而是原告曾向其借款20000元。后原告还款时,因以前打过的借条丢失,所以向原告出具了这张收款收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当事人有向法院提供证据的义务。因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原、被告之间存在借贷关系,故法…  相似文献   

4.
国家机关行为分为职权行为和非职权行为。职权行为和非职权行为又有广义和狭义之别。广义的职权行为是与狭义的非职权行为相对应的,狭义的职权行为是与广义的非职权行为相对应的。职权行为与非职权行为既有同一性,又有相异性;同样,广义的职权行为与狭义的职权行为也有同一性和相异性。职权的设定和分配是职权行为的前提和基础。国家机关职权的设定,既涉及到国家权力的配置问题,也涉及到立法权的问题。国家机关职权设定方式有纵向设定和横向设定。国家机关职权分配形式主要有内部工作机构之间的分配、职务分配、特殊分配。  相似文献   

5.
【案例】 刘某向王某借钱,让谭某替自己当担保人,谭某重情义应允。随后,王某借60万元给刘某,约定借款期限为3个月,并约定了月利息,谭某作为担保人也在借条上签名。约期已过,刘某并没有按照协议及时还款。王某一纸诉状将刘某和谭某一起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共同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  相似文献   

6.
贷款人信息权是指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信息,它在我国相关立法中均有体现。由于贷款人由所有权人向债权人地位的转换,加之信息不对称现象导致借款人的机会主义倾向,使贷款人的法律地位、经济地位弱化。保障居于不利地位的货款人利益的实现就需要平衡借贷双方的利益,设立贷款人信息权制度。它对维护贷款人利益、监督贷款运作、促进借贷市场的良性发展具有重要价值。  相似文献   

7.
警察的职责权限(简称警察职权)是国家法律赋予警察的职务和责任,以及为保证职务和责任的实施而由国家法律规定的警察的权限或权力。世界各国和地区的警察法规一般都把警察的职权作为主要内容加以规定。在具体规定的方式上,有的国家把警察的职责、权限分别作出规定;有的则把职责和权力合称职权加以规定;有的根据不同警种和不同职级的警察,对他们的职权范围分别作出规定,内容上,有些国_。家规定得概括、简略,有些国_家规定得具体、繁杂,甚至在警察法律中列为专章叙述。笔者认为,警察职权立法内容应该包括两个方面:实体方面规定…  相似文献   

8.
成某等人的外汇抵押行为是否有效陈剑平,赖正文1993年5月30日,成某欲向曾某借5000元人民币,曾要成交抵押物,成某遂向丁某借得二张500美元外币大额定期存单(该存单均定期半年,至93年6月6日到期)抵押给曾某.当日,成某、丁某和曾某签订借款协议一...  相似文献   

9.
贪污罪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有自己独特的含义和成立条件。为了有效实施贪污行为,贪污罪中的职务之便必须能够直接作用于财物,即职务上的职权和职责对贪污行为的实施及完成起到了主要作用;因此,贪污罪中的职务之便具有直接性、形式合法性、现时性、公务性的特征。  相似文献   

10.
斡旋受贿与普通受贿是并列关系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与“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是不同的两个概念。斡旋受贿中的职务关系的判断 ,关键在于认定行为人利用自己的职权、地位对被斡旋人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从而使后者接受斡旋  相似文献   

11.
P2P网络借贷法律关系是“互联网+借贷”的民法表现形式。其中网络借贷平台服务民事责任是最为核心的法律问题。网贷机构依法坚守信息中介机构法律定位开展经营时,出借人、借款人与网贷平台形成网贷平台服务合同关系,网贷平台由此可能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安全保障责任等。网贷机构偏离信息中介机构法律定位开展“异化”经营时,网贷平台与出借人可能形成担保关系并承担担保责任、投资管理关系并承担受托责任、借款合同关系并承担不能还款之违约责任等。  相似文献   

12.
为分析适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处理不法集资行为带来的饱受争议且与合法的民间融资界限不明这一系列问题,进而提高公安、司法机关人员处理非法集资活动的能力,采用实证、归纳总结、历史文献等研究方法展开当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适用的各种问题,拟定用不披露向公众借款信息罪取而代之,详细具体地描述了不披露向公众借款信息罪的客观构成要件。这一举措不仅将非法集资行为与我国合法的民间借贷分开,而且有利于公安、司法机关处理案件,保护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满足中国经济发展的需要。  相似文献   

13.
刑事诉讼是国家司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的诉讼程序揭露犯罪,证实犯罪,确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并依法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活动。这一活动以司法机关的立案为程序开始启动的标志。刑事诉讼法中立案管辖的规定,明确了公,检,法机关各自受理刑事案件权限和职责,以利于它们依法行使自己的职权,也便于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按照管辖范围向公,检,法机关控告,检举犯罪,本文全面概述了的刑事诉讼有关立案管辖的法律规定,以及在司法实践中执行立案管辖中应解决的若干问题。  相似文献   

14.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认定职务侵占罪的关键问题,其与"职权的便利"、"公司、企业、其他单位管理事物的便利"及"工作上的便利"各不相同,对职务侵占罪中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应理解为合法职务的行为人主管、管理、经手单位财物的便利。  相似文献   

15.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我国的银行体制和格局也在发生着变化,外资银行已经进入我国银行体系中来,从而为公证开拓出新的业务领域。近几年本人办理了一些外资银行申办的借款公证,通过具体办证实践,我感觉到对此类公证事项除了与内资银行所申办的借款公证具有共同的审查内容之外,因其所具有的特殊性,对外资银行在信贷业务中遇到的一些法律问题,还应引起注意。   一、着重对借贷双方主体资格的审查   (一 )对放款银行主体资格的审查   外资银行与内资银行的区别之一,是它不是一开始就具有银行的职能,《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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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协助是指行政主体对某一事务无管辖权时 ,依法请求有管辖权的行政主体运用职权予以协助的制度。纵观世界各国 ,凡是行政法制较为发达的国家 ,一般都规定了较为系统的职务协助或者与之相关的制度。然而 ,我国行政法学界似乎对此缺乏应有的关注 ,研究的广度和深度都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我们应重点加强对职务协助请求的提出、职务协助机关的选择及职务协助争议的处理等问题的研究  相似文献   

17.
滥用职权罪与玩忽职守罪在犯罪构成上的不同 ,决定了办理此两类案件在收集证据上有所不同。滥用职权罪突出强调的是职权 ,玩忽职守罪主要涉及的是职责。职权与职责的不同之处在于职权是职责和权限的统一体 ,其概念大于职责的范围 ;职责是职权的组成部分 ,是行为人依其职务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现就琅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在证据收集上的区别 ,谈几点认识。1、行为人权、责的范围不同滥用职权案件 ,首先要重点收集行为人的职责、权限范围的证据材料 ,这是确定行为人是否超越职责、滥用权力的基础。而玩忽职守案件 ,则重点收集行为人的职责…  相似文献   

18.
民间借贷,指资金供求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随行就市,参照借方的经济实力、资信和信用经营风险等信息,事先协商好借贷利息和偿还期限等条件,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进行借贷。近几年,我国民间借贷活动迅速发展,民间融资市场出现主体多元化、手续规范化和利率高企的动向.并逐渐由半公开向公开化和专业化过渡,成为金融领域中颇具争议的问题之一。本文分析了我国民间借贷市场得以迅速发展的原因、对金融市场的影响及发展趋势.探讨了民间借贷合法化的必要性,并就如何规范民间借贷活动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19.
近年来我国的民间借贷市场空前活跃,其在市场规模、表现形式、投资方向及借贷利率等方面呈现出新的特点。民间借贷在为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题、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也对借贷企业的健康发展、国家金融秩序及社会稳定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对民间借贷进行规制应先探讨民间借贷的合法性,这对推进民间借贷的规范化和法制化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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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七)》增设了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其立法目的在于使我国贪污贿赂类犯罪的刑事法网更加严密,加大对腐败犯罪的刑法惩治力度,这体现了我国严惩腐败的一贯态度。深入分析可以发现,本罪的受托人并非利用自身职务范围内的权力,而是利用其影响力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易言之,本罪在实施过程中包含着一个贿赂和影响力的逆向流转过程。具体表现为:(1)贿赂的流转过程,受托人(国家工作人员或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关系密切的人或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本身)收受或者索取请托人给予的贿赂,以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2)影响力的利用过程,受托人利用自己的影响力(基于与国家工作人员或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的密切关系),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可见,本罪的犯罪主体自身缺乏直接的职权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他们索取或者收受请托人的贿赂,为其谋取利益,需要利用自己的影响力(基于与国家工作人员人员或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的密切关系)作用于公权力,通过其他公职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来完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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