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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09 毫秒
1.
从犯罪形态来看,“杀害被绑架人”的立法属于包容加重犯。包容加重犯是在基本的包容之罪犯罪构成之外,又出现了能够被刑法独立评价的被包容之罪的犯罪行为,刑法规定以包容之罪一罪论处,并规定加重法定刑的犯罪形态。包容加重犯的立法具有利于实现罪刑均衡、便于司法操作等重要意义,但也存在如何适用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条款、绝对确定的死刑等一些问题。因此,包容加重犯的个别立法例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设置包容加重犯的立法也应慎重。  相似文献   

2.
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我国刑法中的邢教犯罪进行了论述:(一)介绍了我国对邪教犯罪的立法概况及不同时期对邪教犯罪的打击情况;(二)论述了我国刑法中有关邪教犯罪的罪名、罪数及各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三)分析了在认定有关邪教犯罪时应当把握的法律界限;(四)对邪教犯罪进行刑罚惩罚的理解。  相似文献   

3.
我国刑法对盗伐林木和滥伐林木两罪都规定了罚金刑,同时,规定单位犯两罪的,实行双罚制,对直接责任人员的处罚和自然人犯两罪的处罚没有任何区别,既要对单位判处罚金,还要对直接责任人员单处或并处罚金.单位犯罪中只有一个犯罪主体,刑法对此设置双重罚金刑是值得商榷的.应当取消单位犯罪对直接责任人员并处罚金规定,同时规定对单位直接责...  相似文献   

4.
影响力交易罪是《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中规定的一种犯罪。影响力交易罪与我国刑法相关犯罪有一定的交叉或重合,但仍有一些内容未被我国刑法所调整。我国《刑法修正案(七)(草案)对影响力交易行为作了进一步规范,但在贿赂犯罪的主体、"贿赂"的范围及有关限制条件等方面应该进行立法完善。  相似文献   

5.
1997年刑法吸收单行刑法的规定增设了变造货币罪。在司法适用中,应当注意理解本罪的构成要件,尤其是犯罪客观方面的特征;把握本罪司法认定中罪与非罪的界限、此罪与彼罪的区分、罪数形态等相关问题;明晰本罪的刑罚适用。  相似文献   

6.
辅助生殖犯罪是伴随着辅助生殖技术发展而出现的一种新形式的犯罪。这类犯罪有自己特定的表现形式。刑法在应对这类犯罪时应当把握一些特殊原则。作为应对辅助生殖犯罪的基本对策,我国刑法应增设关于辅助生殖罪的规定。  相似文献   

7.
手机用户浏览网页电子信息的实际情况决定了不能直接将页面请求点击量认定为"实际被点击数",不成功的访问请求点击数应当进行扣除;淫秽网站通过自己内网点击相关淫秽信息的点击量以及同一手机用户针对同一淫秽电子信息的重复点击量应当在"实际被点击数"中进行扣除。判断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行为人的牟利情节,首先应当明确按照何种牟利行为性质进行司法认定。局域网可以认定为刑法意义上的"互联网",根据最新淫秽电子信息犯罪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对于利用网吧局域网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应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处刑。  相似文献   

8.
聚众斗殴罪是指组织聚集多人结伙殴斗,或者积极参加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刑法第292条分两款对聚众斗殴犯罪及其法定刑作了规定,第一款是关于聚众斗殴犯罪及其法定刑的规定;第二款是关于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应当如何定罪处刑的规定。由此可见,在犯罪构成方面,我国刑法对聚众斗殴罪采用了基本构成与加重构成并存的犯罪构成模式,同时又规定了聚众斗殴转化犯的定罪量刑。  相似文献   

9.
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对我国金融创新、金融环境的优化以及中小企业融资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同时也会带来一些风险,并对刑事法律的适用产生较为深远的影响。在前置性规范缺失、鼓励金融创新、支持和容忍新型金融产品的宏观环境下,互联网金融可能引发洗钱犯罪,信用卡诈骗犯罪,盗窃、诈骗、职务侵占等犯罪的加剧,也使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经营罪、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的适用范围面临调整。刑法应当充分尊重互联网金融存在的合理性,肯定金融创新。一方面,坚持刑法调整的补充性;另一方面,对于确因互联网金融而引发的金融犯罪行为,刑法介入应坚持及时性、准确性和适度性,从而发挥刑法对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的屏障作用。  相似文献   

10.
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对我国金融创新、金融环境的优化以及中小企业融资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同时也会带来一些风险,并对刑事法律的适用产生较为深远的影响。互联网金融可能导致洗钱犯罪、信用卡诈骗、盗窃、诈骗、职务侵占等犯罪的加剧,也使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经营罪、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的适用范围面临调整。刑法应当充分尊重互联网金融存在的合理性,肯定金融创新。一方面,坚持刑法调整的补充性;另一方面,对于确因互联网金融而引发的金融犯罪行为,刑法介入应坚持及时性、准确性和适度性,从而发挥刑法对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的屏障作用。  相似文献   

11.
自刑法修正案(九)新增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伊始,学界聚讼纷纭。基于此,可在明晰帮信罪立法背景的基础上,将本罪界定为帮助行为正犯化,同时剖析作为本罪核心要件的“明知”和“犯罪”,得出“明知”包括“明确知道”和“应当知道”两部分、“犯罪”应被解释为“符合犯罪行为意义上的广义犯罪”之结论,实现对本罪司法适用环境的优化,提升本罪定罪量刑之效率与精准度。  相似文献   

12.
我国刑法明确界定了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的概念及犯罪构成,有利于从司法适用角度惩处恐怖活动犯罪。但我国刑法并没有明确恐怖活动犯罪的具体表现形式,在查处具有暴力恐怖性质的犯罪活动时,刑法的缺位使得对于恐怖活动犯罪往往只能按照普通罪名加以定性处理,甚至还存在难于作为犯罪定性处理的情况,难以体现反恐怖活动的特殊性。因此,在刑法立法上有必要增设规定“宣扬、煽动恐怖活动罪”、“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物品罪”、“拒绝提供恐怖活动证据罪”等新罪名,并增添规定相应的财产刑以更加有效地防控恐怖活动犯罪。  相似文献   

13.
当前,我国著作权犯罪司法解释条文适用中存在若干疑难问题,应当结合知识产权犯罪刑事政策具体分析:"发行"专业化阐释在罪刑法定原则限度内解决了销售侵权复制品事实虚置的刑法漏洞,应予坚持;非法经营罪规制无证盗版行为有其刑法理据,被弃用是出于刑事政策考虑,特定情况下可继续适用;侵犯著作权罪不应适用犯罪未遂。  相似文献   

14.
新型毒品指主要依靠化学合成的毒品。新型毒品犯罪即指以新型毒品为犯罪对象的毒品犯罪行为。我国新型毒品犯罪具有生产消费本土化、涉案人员高知化和消费群体白领化的特征。我国刑事立法及司法应当:在对制毒技术和制毒原料的刑法管制上,严格限制相关犯罪认定的标准,防止过度入罪;严格监管含有精神药物的处方药,在刑法上设立"非法出具处方罪"和"非法提供处方药罪";创新与探索戒毒领域的制度,而不是匆忙地将吸毒行为犯罪化,以更好地规制新型毒品犯罪。  相似文献   

15.
反对扩大特别累犯适用范围的观点不可取,《刑法修正案(八)》在刑法第六十六条有关“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特别累犯”规定的基础上,扩大增加了“恐怖活动犯罪与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两种特别累犯。刑法第六十六条特别累犯与刑法第三百五十六条毒品累犯具有相同的累犯性质,即两法条与刑法第六十五条普通累犯规定相比都带有“特别性”的本质属性,其区别仅仅是在立法表现形式上一个规定在刑法总则而另一个规定在刑法分则而已。我国刑法总则规定的特别累犯条款应当重构,具体方案包括特别累犯条款规定中的不同种罪名宜可构成特别累犯,刑法总则与刑法分则的“特别累犯”两条款应予合并,以及增设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类犯罪、走私类犯罪、侵犯财产罪、淫秽物品犯罪等类罪的特别累犯。  相似文献   

16.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刑事政策。近年,犯罪门槛下降、轻微犯罪增加体现了刑法立法"宽松立法,从严打击"的趋势和要求。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便是该立法目标的体现。在刑法司法过程中对轻微犯罪的具体适用则应当坚持"严格适用、从宽处理"的原则。以此为原则,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的客观危险行为应当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三次以上且受到了行政处罚的扰乱行为之后,再次实施并且造成严重后果的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的行为。  相似文献   

17.
在我国刑法中应当提倡结果加重构成犯的概念,刑法分则中以结果出现为犯罪成立要件的,不一定都是结果犯,而可能是结果加重构成犯。对于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等罪来说,实质上包括双层次的危害结果,属于结果加重构成犯的范畴,其罪过形式类似于结果加重犯的罪过形式。  相似文献   

18.
同性恋者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享有最大限度的自由,非犯罪化应是我国刑法对同性恋的确定态度。同性恋的自由具有界限,对其进行非犯罪化必须同时满足成人、私下和自愿的条件,不符合成人、私下和自愿条件的同性恋应当纳入刑法规制的范围。在考虑若干入罪方面,同性恋者以结婚或配偶名义同居的方式破坏在先合法婚姻的行为构成重婚罪,同性之间违背一方意志强行发生的性行为应当构成强奸罪。  相似文献   

19.
刑讯逼供罪的司法认定与立法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刑讯逼供现象依然普遍存在,已成为学界关注和探讨的焦点问题。我国刑法虽然对刑讯逼供罪规定了较重的刑罚,但在本罪的立法上存在缺陷。从犯罪客体考虑,刑讯逼供罪有其独特的犯罪特质,目前归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欠妥当,应归属于渎职罪。在犯罪主体上,应当对"司法工作人员"的身份做出更科学的界定。在立法上,应将本罪设置为情节犯,对造成"致人伤残、死亡"后果的处罚,应当视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相似文献   

20.
我国刑法理论通说认为内幕信息犯罪属于纯正身份犯,但通过考察我国立法精神以及西方发达国家的刑法理论,发现通说值得商榷。从法解释学的角度,我国现行立法中的内幕信息犯罪应当解释为非身份犯;从立法论的角度,该罪应当规定为不纯正身份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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