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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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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刑事诉讼价值的多元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富成 《政法学刊》2005,22(3):47-50
刑事诉讼中有多元利益主体,不同主体有不同价值追求;加之,刑事诉讼是一个流程,在诉讼的不同阶段中,其价值追求是不同的。由此,决定刑事诉讼的价值是多元的,其内容主要包括对抗、妥协、公正、效率、和谐。尽管不同的诉讼价值在刑事诉讼中发挥不同的功能,但都是服务于保障人权或打击犯罪某一方面或两方面目的,因而多元价值之间自成体系。随着诉讼流程的推进,诉讼价值是依次得到实现和提升,并且向诉讼的终极目标——诉讼和谐不断接近。  相似文献   

2.
贺少锋 《河北法学》2007,25(6):184-186
由于公司自治的基础是意思自治,强调的是主体的自由、自主和独立,追求的是个体利益的满足;国家强制的基础是在市场失灵情况下的国家干预,体现的是国家对公共利益的保护,两者具有不同的价值诉求,从司法裁判的角度来讲,惟有将两者的平衡作为指导思想,恰当运用司法自由裁量权、防止司法权的滥用,才能协调两者的冲突,在个案中实现公司自治与国家强制之间的有机平衡.  相似文献   

3.
刑事诉讼价值平衡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共存于现代刑事诉讼中的自由与安全两大基本价值的冲突,导致了自由价值取向的当事人主义和安全价值取向的职权主义这两种诉讼模式的并存,而这两种诉讼模式都是刑事诉讼价值失衡的外在表现.以当事人主义的英国和职权主义的俄罗斯联邦为代表的当今世界各国的刑事司法改革昭示了一个真理:刑事诉讼自由价值与安全价值的平衡是现代刑事诉讼价值体系的最佳状态,是世界各国刑事司法改革的方向和终极目标;刑事诉讼自由价值与安全价值的平衡或失衡都是自由价值力量与安全价值力量相较量的结果,自由价值力量与安全价值力量的大小变化是世界各国刑事司法改革的终极动力.  相似文献   

4.
刑事诉讼中的利益主要涉及国家和社会利益、被告人利益、被害人利益,这三者之间固有冲突的存在,使得要实现刑事诉讼的目的就必须对不同的利益做出选择,平衡这三者之间的关系。本文拟在分析刑事诉讼中各种利益的含义及相互关系的基础上探讨如何达成彼此间的平衡。  相似文献   

5.
国家、被告人、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具有各自不同的利益追求,要实现刑事诉讼的目的就必须对不同的利益做出选择,平衡这三者之间的关系。本文拟在分析刑事诉讼中各种利益的含义及相互关系的基础上探讨如何达成彼此间的平衡。  相似文献   

6.
个人信息保护的目的在于维护人格尊严,而信息自由则是促进社会公正透明的重要保障。人格保护与信息自由背后的价值冲突导致了二者在实证中的对峙,也使制度设计者在利益取向上陷入困境。为平衡两种利益,立法者应采取大陆法系界定权利要素的方式,科学厘定个人信息权的内涵和边界;而裁判者面对立法的僵化,需要在个案中依据一般条款对个人信息权和信息自由之冲突进行利益判断与衡量,从而实现二者的平衡。  相似文献   

7.
黎园  卢韬 《法制与社会》2012,(35):91-92
商业秘密的特征决定了信息公开范围越小越好,而公众知情权则要求公开商业秘密,尤其是与社会公共利益关系甚密的商业秘密。二者不同的价值追求,决定了商业秘密的保护和公众知情权之间必然会出现冲突。本文从商业秘密和知情权的价值追求出发对二者不同的利益追求进行考量,在此基础上对商业秘密权利限制的理论依据作出探讨,最后提出了实现商业秘密与公众知情权相互协调的途径。  相似文献   

8.
在现代刑事诉讼追求惩罚犯罪和保护人权的双重目的支配下,国家利益,被害人利益和被告人利益构成了公诉制度中三种基本利益。而国家、被告人、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具有各自不同的利益追求,对任何一种利益的保护过分上扬或萎缩都有可能导致诉讼客观,公正,民主的缺失。所以应在平衡各方利益的基础上以充分发挥刑事立法控制犯罪、保护社会的作用。  相似文献   

9.
论私有财产权公法保护之价值取向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石佑启 《法商研究》2006,23(6):77-84
利益的冲突和协调是社会的常态。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本质上是一种利益关系,利益平衡是法的价值取向。作为个人利益重要组成部分的私有财产权与公共利益之间是冲突和协作的关系。从历史角度看,西方国家和中国的公法都呈现出在保护私有财产权与保护公共利益之间寻求合理平衡的趋势。通过树立私有财产与公共利益平等保护的观念,在宪法中明确宣告对私有财产权的不可侵犯性,重点健全对行政权的规范和制约机制等,以实现私有财产权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动态平衡。  相似文献   

10.
刑事诉讼中,各利益主体之间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利益冲突。特别是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和当事人与国家、社会之间的利益冲突尤为突出。利益冲突不仅不利于各个主体利益的充分实现,而且制约着公平、效率价值的实现。因此如何协调平衡多元利益成为不可忽略的问题。  相似文献   

11.
冀祥德 《中国律师》2005,(11):31-33
在现代刑事诉讼价值理论中,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被奉为刑事诉讼的两大价值目标,对此已成共识。但是,二者发生冲突时,如何在两个价值目标之间进行选择,尚存争议。我们认为,实现在绝对真实观中引入相对真实观、在认识论中引入价值论、理性解读刑事诉讼的利益观等刑事诉讼理论观念上深刻变革之前提下,程序优先才是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的冲突选择的价值追求。在现代刑事诉讼价值理论中,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被奉为刑事诉讼的两大价值目标。努力实现两者的并重或者平衡,无疑是刑事诉讼的理想或终极追求。然而,当二者发生冲突之时,如何在两个价值目标中进行取舍选择,却是见仁见智。笔者认为,程序优先是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冲突选择的价值追求。理解这一问题,必须彻底走出一些观念上的误区,实现刑事诉讼理论观念上的深刻转变,必须理性解读刑事诉讼的利益观,在绝对真实观中引入相对真实观,在认识论中引入价值论。  相似文献   

12.
抵押物转让模式比较:利益平衡与制度选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抵押物转让制度作为物权法体系中抵押权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涉及抵押人、抵押权人以及抵押物受让人等利益主体,而且这些主体之间的权利主张往往存在冲突,如抵押人对抵押物的处分权与抵押权人的担保权之间的冲突、抵押权人所享有的抵押权追及效力与抵押物受让人的所有权之间的冲突等。基于抵押物转让的这些冲突,本文以利益平衡与制度选择为导向,首先对大陆法系国家的抵押物转让模式进行比较,继而对抵押物转让模式的我国法设计及其演进展开述评,在此基础上,再就抵押物转让过程中的利益平衡与制度选择进行深入探讨,以期这些思考对抵押物转让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3.
目前我国的司法实践对个人信息侵权的保护采用了具体人格权中隐私权的路径,它无法对个人信息商业化利用伴随的财产利益进行全面的保护.在我国的个人信息保护立法中,是采用“以人格权为中心、包含财产利益和人格利益两部分内容的一元模式”,还是“以包含个人信息的精神利益和财产利益为导向的人格权和财产权二元模式”,需要借助经济学的分析工具.此外,基于价值的多元,任何权利的运行都要有个界限,个人信息权亦如此.在遭遇言论与表达自由、信息的自由流通、国家安全和权利人的同意四种情况时,个人信息权的保护力度要“克减”.当然,这四种“克减”场域仅仅是基于“类型化”的分析,具体的案件还要进行具体的“利益衡量”.  相似文献   

14.
在刑事诉讼视野内,要提高被害人的地位和权利,必须在宏观上处理好公权力在诉讼过程中的权力介入,同时平衡被害人和被告人两对利益关系,避免各种权利的冲突和内耗;在具体的制度完善方面,应该更具操作性,从诉内和诉外两方面保障被害人利益,避免使法律规定成为一纸具文。本文从刑事诉讼视野探讨了我国刑事被害人权利保护机制,以期对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起到一定的价值。  相似文献   

15.
本文从刑事诉讼价值的概念入手,谈了一下当今我国学术界有关刑事诉讼价值的几种不同的学术观点,进而论述了刑事诉讼的价值冲突问题,最后谈了我国刑事诉讼的价值追求。  相似文献   

16.
"媒体审判"背后实际上是两种理念的冲突表达自由与司法独立.在我国现实语境中,这两种价值都有保护的必要,因此,我国应当采取有效手段对表达自由和司法独立之间的紧张关系进行平衡,从而建构司法和传媒间的和谐关系.  相似文献   

17.
刑事诉讼中的多元利益由于诉讼主体的不同而有区别,并且可以把它分为二个利益位阶。这两个利益位阶的冲突主要表现在永久性利益冲突和暂时性利益突上,对此,应该采取相应的平衡保护措施。而审判机关作为一个中立者,它的利益除公正、公平、效率之外就没有其他的利益,因而它的中立性是刑事诉讼中的二个阶层利益能否得到有效平衡保护的前提。  相似文献   

18.
内幕交易的民事赔偿责任不同于普通的侵权责任。如何应对内幕交易的民事诉讼、是否应对该类诉讼进行适当限制是各国制度建构所面对的共同问题,在此方面,美国的经验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在内幕交易民事责任的追究中,存在着远非单一的多元价值,补偿投资者利益只是要实现的若干目标之一。制度构建的重要任务是要对相互冲突的价值目标进行恰当的协调和平衡,其中包括:威慑、监控内幕交易行为、保护投资者信心与防止滥诉、保护公司利益之间的平衡;补偿投资者损失与防止民事责任成为投资者保险之间的平衡;保护受害者诉讼权利与抑制过度诉讼之间的平衡等。同时,为实现法律的目标,内幕交易民事赔偿的各种法律规则之间需要功能的互补和相互的配合,包括刑事、行政、民事责任的互补配合,程序法和实体法的互补配合等。  相似文献   

19.
在跨流域调水中,水源区提供的生态系统功能服务外溢价值的成本分担和收益分配问题,引发了跨流域调水生态补偿中多层次的生态利益和不同经济利益的冲突。水源区提供的生态系统功能服务之外溢构成生态公益,由于生态公益处于弱势地位,导致跨流域调水生态补偿的利益失衡。利益平衡原则的运用,可以促进多元利益主体的多层次生态利益和不同经济利益的平衡。建立跨流域调水生态补偿的利益平衡机制,有助于实现生态公益,并解决成本的公平分配与负担问题。  相似文献   

20.
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已经颁布实施的情况下,个人信息司法保护的利益衡量更显重要,主要体现为个人信息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和企业数据利益之间的冲突与平衡。从法律依据看,我国法律文本中解决个人信息利益与其他利益冲突的规定主要体现为“数据条款”和“公共利益条款”。从司法实践看,公共利益界定的模糊导致了其与个人信息利益的紧张关系,公共利益代表机制的多元加剧了其与个人信息利益之间的冲突,且呈现出“重追责轻管理”“重刑轻民”、救济机制不畅等特点。实现个人信息司法保护的利益平衡,在解释论层面需要强化处理个人信息基本原则、保护责任机制和侵权法律责任,在立法论层面需要进一步明确界定相关核心概念、创新个人信息保护模式、建立专门个人信息保护机构以及健全个人信息权益救济规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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