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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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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丁晓春 《政法学刊》2006,23(5):66-70
合同的相对性是古典契约法上的重要原则。随着社会的发展,合同相对性原则在近代受到了来自各个方面的冲击,其中首推第三人利益合同。我国合同法第六十四条也有关于第三人利益合同的规定,但是它仍然坚持合同相对性,不是真正的第三人利益合同。由于第三人利益合同在实践中应用越来越广泛,因此,对其进行深入探讨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2.
合同的相对性是合同的本质属性之一,近代以来以第三人利益合同为代表的涉他合同的出现对合同的这一属性提出了挑战。本文认为这并未从根本上动摇合同相对性的根基,只是对合同相对性的修正。本文简单梳理了第三人利益合同在立法上和理论上被肯定的过程。《合同法》第六十四条是否规定了第三人利益合同,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本文认为该条规定没有明确规定第三人利益合同,但是也没有否定,从而为法律解释留下了空间。  相似文献   

3.
胡超 《法制与社会》2011,(12):259-261
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合同相对性原则所赖以生存的土壤已经发生了质的变化,第三人利益合同对合同相对性原则的冲击及合同相对性原则对私法公平正义的背离必须得到重新认识与应用.本文指出建立和完善我国合同法意义上的第三人利益合同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4.
第三人利益合同是合同相对性原则的突破,对第三人利益合同的研究对于合同法理论的发展以及现实生活都有重大意义。本文介绍了第三人利益合同的含义以及我国法律对第三人利益合同规定的现状,并对我国法律有关第三人利益合同的完善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5.
合同相对性的基本含义可以理解为对某一特定事项有约定的特定当事人之间产生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只对当事人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对合同关系以外的第三人不产生法律约束力。了就是说,合同关系以外的第三人既不是合同契约的双方当事人,不得请示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义务,即使因为第三人的行为而使合同当事人遭到损失或获得利益或者第三人因合同约定而获得权益,合同的当事人或第三人也不能对第三人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提出要求履行或赔偿的债权请求。  相似文献   

6.
英国以往判例确认合同相对性原则即合同当事人之外的第三人不享有合同权利,也不承担合同义务。因此,该第三人没有权利起诉要求强制实施合同的权利,也不能把合同作为免除或限制责任的辩护理由。该原则在司法实践中带来了很多麻烦和不公正的结果。比如,它使第三人不合理地依赖一份他不能强制执行的合同。  相似文献   

7.
附保护第三人作用之合同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附保护第三人作用之合同突破合同相对性原理,使与合同当事人有特殊关系的第三人能够基于合同获得损害赔偿。本文对附保护第三人作用之合同的起源、适用条件等问题作了探讨,并对我国是否借鉴此制度发表了意见。  相似文献   

8.
张圆圆 《法治研究》2007,(12):74-75
近代以来,合同相对性原则所依据的契约自由的民法理念本身已然有所变化,承认利他合同的呼声高涨。事实上,第三人承受利他合同的效力只是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合同的相对性原则,但并未根本改变合同相对性原则。  相似文献   

9.
当合同主体出现相对性例外情形,合同当事人签订的仲裁条款是否对未签字的合同第三人有效,法律没有规定。传统理论强调对签字方仲裁合意的保护,否认仲裁条款效力扩张。本文针对现行立法所承认的主体相对性例外的三种情形,结合实体法对各类第三人地位的规定,分析得出仲裁条款约束合同第三人的可能性和合理性。  相似文献   

10.
英国普通法的合同相对性原则有两个层面:第一,只有缔约双方能够起诉或被诉,第二,合同只约束缔约双方。合同相对性原则给英国的海事司法实践造成严重困扰。1855年《提单法》、1992年《海上货物运输法》以及默示合同理论,通过赋予提单持有人诉权突破了合同相对性的第一层面。判例制度中发展出的托管理论、替代免责方法以及代理方法利用合同解释允许第三人依赖提单条款,1999年《第三人权利法案》以法定方式对此予以明确,突破了合同相对性的第二层面。  相似文献   

11.
孔东菊 《法学杂志》2005,26(2):98-100
债权是一种重要的民事权利,确立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表面上看是破坏了合同的相对性特征,实则不然,该制度与合同主体的相对性、合同效力的相对性以及违约责任的相对性并无矛盾,二者可以并行不悖。  相似文献   

12.
文中首先介绍了英国法中作为否认第三人享有可强制执行合同权利依据的合同相对性原则,以及在此原则限制下的第三人利益合同的效力,随后侧重介绍了通过立法及判例创设的几种承认第三人可强制执行合同权利的第三人利益合同类型。最后,文章对英国理论界针对英国法现状所提出的批评与建议加以综述。  相似文献   

13.
为第三人利益合同,是指当事人为第三人直接享有合同的利益而订立的合同,属于涉他合同的范畴:在该种合同中,为第三人设立权利的一方当事人为债权人;按约定向第三人为一定给付之人为债务人;第三人又称受益人。它是对合同相对性原则(即合同关系只发生在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只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拘束力)的重大突破。本文拟对债权人、债务人及第三人三者之间的法律效力问题做一初步探讨,并进而说明我国《合同法》第64条并非是为第三人利益合同的有关规定。  相似文献   

14.
简析合同的相对性原则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传统合同法理论侧重于从合同的相对性上来把握和理解违约救济问题,这不仅因为合同相对性原则是体现意思自治和契约自由私法精神的缩影,而且它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的确能够充分保护合同关系当事人权利。但随着民事关系日益复杂,合同相对性原则对合同债权在受到合同关系外部原因侵害的特定情形下的保护越来越显得不足。所以,我国立法必须对传统的合同法所确认的合同相对性原则进行适当的修正、冲击和突破,使合同的相对性原则能够阻却第三人侵害债权的行为,使其承担侵权责任。  相似文献   

15.
依据传统的合同相对性原则,合同效力只囿于合同双方当事人。合同当事人既不能为合同外的第三人设立权利,也不能为合同外的第三人设定义务。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起来越多的合同涉及到合同外的第三人。利益第三人合同与附保护第三人作用合同都是涉及合同外第三人的合同,两者既有一定的渊源关系,又有很大差异。本文试图分析两者之间的联系和区别,以期对两者作准确的认识。  相似文献   

16.
黄海 《陕西检察》2002,(3):30-32
关于债权,尤其是基于合同关系产生的债权,传统的法律原则是合同相对性原则,即基于合同关系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仅在合同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之外的第三人无权从中取得权利。但是,近现代合同法的发展则使这一原则的绝对性被不断突破,诸如合同债权的转让与债务的承担、债权人的代位权与撤销权、第三人受益合同、第三人侵害权等实体法律制度的确立,使得债权本身作为一种权利财产、一种  相似文献   

17.
合同相时性原则是契约法的基本原则。它曾经严格限定了契约责任的范围。随着合同相对性原则被突破,对第三人的保护力度得以加强。无论是德国法上的附保护第三人作用之合同还是美国商法典中的利益第三人担责任,都扩大了合同对第三人的保护效力,从而使合同对第三人的保护问题有了新的发展。如何界定第三人的范围以及我国是否应该引如此制度也将在此文中予以论述。  相似文献   

18.
【裁判摘要】 债权属于相对权,相对性是债权的基础,故债权在法律性质上属于对人权。债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债权人和债务人都是特定的。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请求给付,债务人也只对特定的债权人负有给付义务。即使因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的行为致使债权不能实现,债权人不能依据债权的效力向第三人请求排除妨害,也不能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突破合同相对性原则要求第三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相似文献   

19.
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不一定赋予第三人直接的给付请求权,突破合同的相对性与否亦非认定这种合同类型的标准,我国《合同法》第64条所规定的仍然属于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如此定性与定位利大于弊.作为立法论,制定我国民法典时宜赋予第三人直接的给付请求权.  相似文献   

20.
侵害合同债权民事责任略论余文凯随着债之相对性理论的修正,立法和判例对“第三人侵害债权理论”的确认,对债权的保护越来越充分,侵害合同债权,是侵害债权的最主要形式,指第三人知道他人合同关系的存在,故意非法干涉他人履行合同,损害合同债权人利益的侵权行为。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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