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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今日新疆》杂志社编辑部:我的一位朋友张某去年进入一家公司工作,公司与他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公司为了激励员工,在公司规章中明确规定了"末位淘汰"制度。张某工作一年多了,前不久,公司根据季度考核结果,确认张某属于"末位淘汰"人员。半个月之后,公司书面通知张某,原因是他已经被  相似文献   

2.
如今,许多企业引入了“末位淘汰”的考核机制,一旦在考核中垫底,可能就意味着饭碗不保。虽然企业内部的竞争氛围得到了加强,甚至生产效率也有所提高,但员工因此背负了沉重的心理压力。“末位淘汰”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与之相关的法律概念是“不胜任工作”。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不胜任工作”是可能导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原因。但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需要留意的是,  相似文献   

3.
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将正式施行。该法实施前,用人单位能否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有些企业采取辞退员工或者要求员工辞职等做法,让员工的工龄"归零",这种做法是否违反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  相似文献   

4.
法眼天下     
《时事资料手册》2008,(5):116-116
用人单位能否“末位淘汰”职工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可以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相似文献   

5.
【企业咨询】我是一名自办企业业主,工厂招聘了多名车床工,现在因企业调整生产,想辞退几名,请问在什么情况下可解除劳动合同?【部门答复】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  相似文献   

6.
潘家永 《楚天主人》2008,(12):29-29
编辑同志:去年初,我应聘到某公司工作,签订了2年期的合同。进入公司不久,公司便开始实行"末位淘汰"制度,即对连续两个月考核处在最末位的3名员工予以解聘。上两个月,我虽然每月均完成了生产指  相似文献   

7.
末位淘汰制的实践与理论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岗位目标责任制的最严厉措施 ,即末位淘汰。在民警管理改革中 ,末位淘汰制是一项革命性的制度 ,其意义是多方面的、现实的、深远的。浙江省金华市公安局江南分局1998年底开始试行这一措施以来 ,已取得了初步成效 ,也积累了一些运作经验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广泛实行开门评警 ,严肃末位淘汰纪律 ,科学设置评定标准 ,严格把握评改环节 ,及时反馈整改 ,以保证客观、公正地产生末位民警 ,并做好辞退善后工作。  相似文献   

8.
庄严 《就业与保障》2009,(12):41-41
员工因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原因而离开用人单位的行为,产生了员工的流动。与之相对应,用人单位针对员工的流动也采取了种种管理措施。  相似文献   

9.
末位淘汰制度有其合理性,相关司法判例虽然实现了个案的合法性与合理性,但由于说理的薄弱,难以普遍适用于末位淘汰制度的所有情形,这对企业合理运用末位淘汰制度,激励劳动者提高工作效率形成了阻滞。通过对现有案例进行分析,可以对末位淘汰制所表现出的样态进行分类研究,在此基础上,并可以归纳出合法地运用末位淘汰制的路径,即将末位淘汰制依照法律程序置于用人单位的规章之中、灵活采用末位淘汰的淘汰形式以及设定科学合理的淘汰标准。  相似文献   

10.
今后台企解雇员工,可要慎之又慎了。2001年4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施行了《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第13条规定:“因用人单位做出的开除、出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其含义为:当员工因用人单位  相似文献   

11.
政策咨询     
《政策》2000,(10)
编辑同志: 我曾是某外企的销售工程师,今年6月,因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了几万元的经济损失。老板非常生气,要我“下课”。后经双方协商,外企作出了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好心的朋友对我说,公司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要给员工一笔经济补偿。请问,我还可以向老板  相似文献   

12.
最高人民法院2006年10月1日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对用人单位扣押员工档案、老板无故拖欠工资、企业采用末位淘汰制等问题,都有了明确说法。  相似文献   

13.
王女士于2003年8月到深圳某公司工作。劳动合同约定其工作岗位是行政主管,每月工资2800元。2003年9月,王女士发现自己怀孕。2004年2月,公司发出书面通知。宣布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王女士找到公司老板反复协商无果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认为,该公司与王女士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合法有效的,而合同当中并没有约定王女士若在雇佣期内怀孕要将其解雇。因此,按照相关规定,女职工在特殊劳动保护期间,劳动合同期限应自动延续到孕期、产期、哺乳期届满时为止。女职工在孕期(包括产期、哺乳期)而被用人单位辞退的个案越来越多,怎样解决此类纠纷,是用人单位与员工都十分关注的问题,下面结合我国针对女职工孕期特殊保护的有关法律规定对此类纠纷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14.
《干部人事月报》2011,(2):62-62
HR来信:我公司因为业务、市场因素,决定搬迁至外地,但部分员工不愿意搬迁。我们发现员工入职时签订的劳动合同有如下条款:"公司可以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及员工工作能力。对员工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进行变更,员工表示同意"。若根据该条款,员工拒不同意至外地时,我们可以直接以此为由辞退员工吗?  相似文献   

15.
试用期是劳动者获得一份工作后最初的不稳定阶段,也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一个试用考察时期。在这一特殊时期中,劳动者的权益往往最容易受到侵犯,这就要求劳动者要特别注意做好以下几点,保护好自己在试用期间的合法权益。 一、在试用之前就签订好正式的劳动合同 有的用人单位认为,只要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就可以不受劳动法的约束,在辞退劳动者时较为便利,并且不必给予经济补偿,于是他们在试用员工时,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只签订一份所谓的试用期合同,许诺等试用合格后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而《劳动法》规定:“劳动合…  相似文献   

16.
劳动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宪章,是劳动管理的自治规章、员工行为规范,一经制定、生效,对用人单位的全体成员皆具有约束力,是用人单位的内部管理法。然而,从人力资源工作角度来看,在真正处理问题员工时,企业精心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尤其是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为由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时,往往会出现员工不服的情况,在面对劳动仲裁和司法审判时也是漏洞百出,  相似文献   

17.
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是用人单位用工自主权和劳动者择业自主权的落实和体现。《劳动法》第21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即是说,法律授权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既可以约定试用期,也可以不约定试用期。换言之,试用期并不是劳动合同的必要内容,而应由双方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约定。一般在劳动者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的情况下可以约定。农民合同制工人是企业从农民中招用的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工作,包括从农民中招用的定期轮换工。他们在走上新的生产岗位后,面临着一个新的环境,一般有必要与用人单位约定试用期。作为劳动者一方,可以考察用人单  相似文献   

18.
王瑛 《传承》2008,(20):104-105
用人单位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恐惧"完全是对《劳动合同法》的误解,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是让员工端上"铁饭碗",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雇"的框架下还是拥有广泛解雇劳动者的自由。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弥补了我国劳动合同短期化的缺陷,为劳动者的职业生涯提供牢固的保证,推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长期和谐平等的劳动关系,实现劳动关系双方的和谐共赢,有利于用人单位增强自己核心竞争力。  相似文献   

19.
王瑛 《传承》2008,(10)
用人单位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恐惧"完全是对<劳动合同法>的误解,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是让员工端上"铁饭碗".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雇"的框架下还是拥有广泛解雇劳动者的自由.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弥补了我国劳动合同短期化的缺陷,为劳动者的职业生涯提供牢固的保证,推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长期和谐平等的劳动关系,实现劳动关系双方的和谐共赢,有利于用人单位增强自己核心竞争力.  相似文献   

20.
《就业与保障》2014,(4):5-5
我所在的企业是一个耗能高、污染严重的水泥厂,最近被关停。我和一百多名工人,全部被辞退下岗。根据《劳动合同》第四十七条,相关部门正帮助厂方筹集钱款准备给我们发经济补偿金。我们的工资有“基本工资”“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厂方要按三种工资中基数最低的“基本工资”发给,我们要求按基数最高的“应发工资”发给,可以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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