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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合同相对性的基本含义可以理解为对某一特定事项有约定的特定当事人之间产生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只对当事人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对合同关系以外的第三人不产生法律约束力。了就是说,合同关系以外的第三人既不是合同契约的双方当事人,不得请示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义务,即使因为第三人的行为而使合同当事人遭到损失或获得利益或者第三人因合同约定而获得权益,合同的当事人或第三人也不能对第三人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提出要求履行或赔偿的债权请求。  相似文献   

2.
论先契约义务   总被引:19,自引:0,他引:19  
整个契约过程所涉及的义务有两种形态,即契约义务和先契约义务。先契约义务是契约生效前缔约双方当事人所负的附随义务,它包括了缔约上的过失,但又不仅限于此,还包括契约成立后生效前这一阶段缔约当事人所负附随义务。先契约义务因法律的直接规定而生,其根源则是诚信原则,即对缔约对方信赖利益的保护,以及缔约当事人从缔约开始到合同生效前负有的特定的注意义务  相似文献   

3.
在合同终止后将当事人义务进行后展,产生后合同义务,后合同义务主要是法律规定的义务,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它们都是诚实信用原则的派生义务。对这种派生义务的违反所引发的是后契约责任。  相似文献   

4.
以诚实信用这项一般契约义务为基础而引入的缔约过失责任,又被称为先契约责任,即在合同尚未成立、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下,因缔约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过错致使对方当事人遭受损害时所要承担的赔偿责任。①在该理论的影响下,法律所保护的契约关系之范围已从仅由当事人之间有效成立的契约来决定变为由整个契约活动过程来决定,这无疑加重了当事人的诚实信用义务,但也强化了对其合法权益的保障。而且这一理论也使得以合意或(加上)对价为支柱构筑起来的契约概念面临瓦解,契约关系有不断扩大化的趋势,已与侵权法上的一般关系难以截然区分,…  相似文献   

5.
契约的相对性原则是古典契约法体系构建的第一块基石,其基本含义是:非契约当事人不得请求契约权利,也不必承担契约义务。可以说,如果没有契约相对性理论,就不会有意思自治或契约自由,也就不会有真正意义上的私法体系。依王泽鉴先生的观点,契约在性质上是一种特别关系,仅债权人得向债务人请求履行给付义务或附随义务,其他第三人在契约上既不享有权利,亦不负担义务。此项原则自传统大陆民法"法锁"观念就可得见,甚为合理。  相似文献   

6.
情事变更原则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发生了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没有预见到的某些情况或事件,继续履行合同将显失公平,从而重新调整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并免除不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责任的原则。在西方国家,情事变更原则是作为对“契约神圣原则”、“契约必须遵守原则”的补充和限制而发展起来的。大陆法国家通过立法和判例来确认情事变更原则(Clausula Rebus Sic Stantibus)。德国民法并未规  相似文献   

7.
在国际私法上,合同领域里的“意思自治”原则是指合同当事人有权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选择某一法律来支配其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一旦当事人之间产生争议,受理案件的法院或仲裁机构应以当事人选择的法律作为合同的准据法,以确定其间的权利与义务。也就是说,这种理论认为合...  相似文献   

8.
试论合同相对性原则例外的涵义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合同相对性原则源自债的相对性,是古典契约模式的一大特点,是大陆法系合同法一大基本原则。其含义是指合同仅对缔约方产生效力,除合同当事人以外,任何其他人不得享有合同上的权利,也不承担合同上的责任。  相似文献   

9.
先契约义务的扩张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般认为,所谓先契约义务,是当事人为缔约而互相接触磋商时,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而发生的各种说明、告知、注意及保护等义务。对该义务的适用范围则界定在要约生效后至合同成立前,并认为该义务的保护对象为缔约当事人的信赖利益,违反该义务的法律后果为缔约过失责任。随着合同法理论的发展和司法实践中对交易安全维  相似文献   

10.
曾广东 《特区法坛》2002,(72):12-14
合同亦称契约。传统意义上讲,契约是交换关系及这种关系的载体,体现的是一种综合的互助和同构关系。现代意义上的契约,即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订立的,那么个人意志的表示是合同订立的前提条件,在合同确定的范围内,一切债权债务关系只有依当事人的意志而成立,即法律意义上所称的意思自治。意思自治不仅指当事人有为自己创设权利义务的自由,而且也指有不为自己创设权利义务的自由。意思  相似文献   

11.
论情事变更原则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一、作为民法基本原则的情势变更──历史与现实扫描如果要对民法领域富于争议色彩的题材排名,情势变更原则(clausularebussicstantibus或changeofcircumstance)无疑首当其冲,大陆法系为此争议了百余年,英美法系迄今也无定论。一般来说,维持合同法的基础是“契约神圣”(SanctityofContracts)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约后全面认真、不带任何暇疵地履行合同义务,但是如果在合同成立后,发生了某种情况阻碍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这些事件的发生,按照订约当事人的意思是不在正常的风险范围之内,则各国法律规定作为例外情况…  相似文献   

12.
当事人意思自治与现代仲裁法江伟一、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是在国际私法上关于合同法律适用的理论中提出的,但它的意义绝不止于国际私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显得更为重要。这一原则与契约自由有着天然的联系,它字于契约自由的产生,但...  相似文献   

13.
在一般情况下,根据“契约自由”原则,当事人之间权利与义务关系是由合同确定的。如果一方向美国法院提起诉讼,若合同已经有效成立,则法院要按照合同条款强制执行。然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并未涉及合同的有效性问题,而是把它留给国...  相似文献   

14.
一、缔约上过失责任的性质耶林所倡导的法律行为说又称目的契约说,认为缔约上过失责任的法律基础是当事人后来订立的合同,将缔约上过失责任纳入了合同责任的范畴。现在仍有一部分学者持此种观点,我认为这一学说混淆了缔约上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关系,且难以适用因一方当事人过错使合同不成立的情形。我国民法也不采用这种学说,因为在我国民法中合同责任与缔约上过失责任是有所不同的。因此,我认为缔约上过失责任是一种独立的民事责任,有其自身的特点。缔约上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缔约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诚实信用原则所应负的义务,而…  相似文献   

15.
一、概念及其渊源同时履行抗辩权又称不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对方当事人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权拒绝履行自己的给付义务。它是大陆法系的一个概念。如德国规定:“因双务契约而负义务的一方,于他方当事人未为给付前,得拒绝自己负担的给付。”此外,法国、日本等大陆法系国家也均有类似规定。英美法中与大陆法系的同时履行抗辩权相类似的是“推定的交换条件”理论。根据该理论,法院可以依当事人明显的意图和交易的实质推定:一个双诺合同的一方的履行以另一方的履行为条件,或双方的履行互为条件。当一方的履行以另一…  相似文献   

16.
关景欣 《中国律师》2000,(11):65-66
一、违约责任制度的性质与形态违约责任,学理上也称为合同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规定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是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的后果。违约责任制度是合同法的核心内容,是当事人自觉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的强制力后盾,是保障债权实现的重要措施,在合同法中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违约责任制度与合同债务有密切的关系:一方面,责任是以债务的存在为前提,是债务不履行所导致的结果,因而,只有在债务合法存在的情况下才能发生债务不履行的责任;另一方面,违约责任是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国家强制其履行债务和承担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17.
不完全契约理论是出自经济学的理论,其认为由于个人的有限理性,外在环境的复杂性,信息的不对称和不完全以及契约的当事人或契约的仲裁者无法验证或观察一切的事实导致不完全契约的产生。由于不完全契约势必会影响到合同当事人的利益,法律就会对不完全契约的效力加以完善,而合同解除是其中一种重要的手段。我国《合同法》的合同解除制度体现了对不完全契约理论的应用,分别规定了合同解除的条件、程序和效果,尤其是关于合同解除溯及力的规定,具有很大的进步意义;同时对抗不完全契约需要法律赋予契约订立人更多的合同自由,我国《合同法》仍然需要进一步扩大合同解除的范围,更多地赋予当事人自由,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利益。  相似文献   

18.
合同履行抗辩权,是指一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没有履行合同义务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可以享有暂缓履行自己的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的权力。广义的合同履行抗辩权还应包括一方拒绝履行合同,以及一方违反合同或有重大过错时,或因合同是由于受对方诈欺或虚伪陈述而订立,受害一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也可通过诉讼,在法律上终止合同,或者将终止合同的意思通知对方当事人,从而有效地解除合同。在我国的合同法中引入合同履行抗辩权制度,有利于增强当事人信守合同,自觉全面地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对合法权益的自我保护意识,也有利于我国合同…  相似文献   

19.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缔约当事人因违反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产生的先合同义务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害时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随着市场经济的繁荣,订约方式的多样化,许多纠纷发生在缔约阶段。无契约则无责任,这种看似对契约自由的绝对尊重,实质上却使契约法背离了实质的、真正意义上的自由。为此,本文在借鉴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试图对缔约过失责任制度的历史沿革、概念、请求权基础等问题进行初步的探讨与分析,以期对完善我国缔约过失责任能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20.
简析合同的相对性原则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传统合同法理论侧重于从合同的相对性上来把握和理解违约救济问题,这不仅因为合同相对性原则是体现意思自治和契约自由私法精神的缩影,而且它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的确能够充分保护合同关系当事人权利。但随着民事关系日益复杂,合同相对性原则对合同债权在受到合同关系外部原因侵害的特定情形下的保护越来越显得不足。所以,我国立法必须对传统的合同法所确认的合同相对性原则进行适当的修正、冲击和突破,使合同的相对性原则能够阻却第三人侵害债权的行为,使其承担侵权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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