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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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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审查逮捕案件意见书,是侦查监督部门在对案件审查终结后,由承办检察官根据事实和法律制作的法律文书。目前进行的审查逮捕案件意见书改革是检察法律文书改革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其核心在于增强文书的说理性、逻辑性和客观性,阐明“捕”或“不捕”结论形成或得出的思路。众所周知,证据审查是审查逮捕工作的中心环节,对于保障案件质量及案件审查后引导侦查等工作有重大意义,由此证据分析成为审查逮捕案件意见书的灵魂和该文书制作中的重点和难点。笔者结合实践,就审查逮捕案件意见书制作中证据分析的若干问题,略陈管见。一、审查逮捕案件意见书…  相似文献   

2.
目前,在侦查监督部门制作《审查逮捕案件意见书》是一项重要内容。《意见书》制作的好坏、质量的高低关系到案件的根本质量,如何在目前侦查监督部门任务十分繁重的情况下,制作高标准的《意见书》,笔者浅谈自己的观点。一、当前制作《审查逮捕案件意见书》中常见的几个问题(一)对犯罪事实重侦查机关查实情况而忽视审查中认定的犯罪事实情节,述写不全面按照高检院侦查监督厅印发的制作要求,对"经审  相似文献   

3.
新的审查逮捕工作方式操作程式是“一书”(《审查逮捕案件意见书》简称《意见书》)代“一录”(阅卷笔录)、“一表”(逮捕案件审批表),《意见书》高度浓缩了审查逮捕工作程序,提高了审查逮捕工作的科学知识含量,是实现审查逮捕工作方式改革的关键环节。写好《意见书》的关键是写好证据部分。笔者认为,写好《意见书》的证据部分应注意以下几方面:一、熟悉案情,统览全卷阅卷是审查案件的必经程序,是制作《意见书》的基础,阅卷质量决定着《意见书》的质量。因此,在制作《意见书》之前,必须认真阅卷,吃透案情,把握住案情的方方…  相似文献   

4.
审查逮捕文书是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在审查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及本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逮捕犯罪嫌疑人时所制作的内部工作文书,其质量高低直接关系着审查逮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审查逮捕文书的内容包括很多,其中正文部分的案件事实及证据是该文书的中心内容.在这部分内容中,不仅要清楚的将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罪的案件事实列举出来,还要对能够证实这些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进行全面、透彻的表述和分析,以便检察长准确地对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事实、能否逮捕,作出一个正确的判断.因此如何对证据进行表述,在这里就显得非常重要.下面笔者拟结合办案实践就证据的表述方法谈一些自己的意见.  相似文献   

5.
简论刑事诉讼法中主要证据的概念与范围●周士敏吴宏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0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主要证据作为...  相似文献   

6.
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所有条款和规定中,都找不到“起赃”、“退赃”的词语,然而在各类常用司法文书中如审查逮捕意见书、起诉书、判决书中,却都常常出现:“有起、退赃材料在卷证实”等等的论证性语句。这足以表明“起赃”、“退赃”是侵财案件在长期司法实践中应用多年的一个重要的司法实践用语。起退赃材料在有些侵财案件中起着不可替代的证明作用。然而1996年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对此却都未加任何规定,更未纳入证据种类中,笔者认为,这是一个立法缺漏。  相似文献   

7.
一、审查逮捕意见书的制作的内容过于冗长繁琐,重点不够突出。对于“该意见书在手如同案卷在手”之原则的要求不可机械理解。改革后的审查逮捕意见书将以往的“阅卷笔录、逮捕案件审查报告、审批表”合三为一,就是为了提高办案效率,体现诉讼经济原则。因而逮捕意见书不必囊括卷  相似文献   

8.
王平 《四川审判》2002,(3):5-6,10
刑事证据是一种专门的证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2条第1款规定“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有的学者认为“刑事诉讼中的证据,是指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依照法定程序收集和审查属实的,用以确定或者否定犯罪事实、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罪和罪责轻重的一切事实。”还有的学者认为刑事证据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由司法机关依法收集或由当事人、证人、辩护人等依法提出、并用以证明是否发生了犯罪以及有关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尽管这几种观点在文字的表述和内容上都有所区别,但都指出刑事证据是一种客观事实,是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认识和认定案件事实和犯罪事实的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就侦查终结、提起公诉和对被告人做出有罪判决,所采用的刑事证据应达到的标准作了“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原则性规定。  相似文献   

9.
审查逮捕意见书的撰写水平高低反映着逮捕案件的质量。在证据分析时应注意说理性、逻辑性和客观性,证据分析可以采用肯定法、排除法和比较法,切忌“空”、“琐”、“乱”。  相似文献   

10.
一、正确把握立案条件 从《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不难看出,贪贿案件的立案条件是:“认为有(贪贿)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为了正确把握什么是“认为有犯罪事实”,可以把它与逮捕条件中关于对事实部分条件的把握标准加以比较,就会得出以下结论;其一,立案条件和逮捕条件相比,立案对案件事实、证据的把握要低的多;其二,从立法本意上说,立案条件不宜按逮捕条件把握;其三,“认为有犯罪事实”中的“认为”不等于证实,带有主观因素,但又绝不是主观猜测和推断;其四,“认为有犯罪事实”是立案的最低条件,有可能经初查已达到了“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或主要犯  相似文献   

11.
<正>审查逮捕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是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重要环节,对准确把握案件定性、核实证据、评价犯罪嫌疑人社会危险性、开展侦查活动监督工作等具有重要意义。一、制作审查逮捕讯问笔录的必要性审查逮捕讯问笔录是检察机关在办理审查逮捕案件时,核实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事实是否有证据证明及证据是否查证属实;查明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社会危险性,是否有必要采取逮捕强制措施;  相似文献   

12.
一、正确理解“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法定逮捕条件。逮捕条件之一由“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修改为“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现行刑事诉讼法的一大特色。许多侦查机关,甚至不少专家、学者都认为这一修改表明逮捕条件放宽了,更有一些办案人员对此产生了误解,以为案件只要有证据就可以提请逮捕犯罪嫌疑人,对证据是否确实、能否相互印证则不予考虑。正是这种误解造成了各地检察机关自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不捕人数的大幅上升。如深圳某区检察院1996年全年不捕13人,占受理呈捕案的0.9%。1998年不捕76人,占呈捕案的8%。这76…  相似文献   

13.
《审查逮捕案件意见书》是高检院改革审查逮捕工作方式、强化完善侦查监督工作机制的重要成果和载体,是对《逮捕案件审查报告》和《逮捕案件审批表》的整合。检察工作实践中,侦查监督部门不少检察官在撰写《审查逮捕案件意见书》上抓不住这种工作文书的要领,笔者根据撰写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谈一谈如何撰写好《审查逮捕案件意见书》。一、明确撰写要求,把握四个要点如何能够从众多的案卷材料中,抓住摘录重点,客观全面反映案件事实,首要一点在于明确《审查逮捕案件意见书》的撰写总要求,而体现撰写总要求实质上就是一个综合分析、去粗取精、把…  相似文献   

14.
康志祥 《政府法制》2013,(17):58-58
新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对审查逮捕的社会危险性条件做了较大程度的细化,这让我们在审查提请逮捕案件的过程中有了比较细微的参考标准,审查提请逮捕的案件质量也随之提升许多,但这种细化的条件仍然是过于宽泛的,比如在日常的审查逮捕工作中,每一起犯罪事实、每一个犯罪嫌疑人背后都可能存在社会危险性的隐患,  相似文献   

15.
苏毅 《天津检察》2009,(2):41-42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35条“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作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决定”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自行侦查的案件在侦查终结后,发现:1、具有《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2、没有犯罪事实的,或者依照刑法规定不负刑事责任和不是犯罪的:3、虽有犯罪事实,但不是犯罪嫌疑人所为情形之一的,应当由侦查人员写出撤案意见书,经侦查部门负责人审核后,送人民监督员评议,再报请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撤销案件。  相似文献   

16.
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人民祛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而对如何理解上述法律规定中的“主要证据”、如何确定其标准,检察机关、人民法院、辩护人存在着不同的观点,给司法实践带来种种困惑,更有操作上的不便,确有探讨之必要。一、目前关于“主要证据”标准的观点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颁布后,特别是正式实施以来,围绕“主要证据”的标准问额产十了诸名争议.有的是部门(检察机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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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第60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与原刑事诉讼法相比,主要是将原来的“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修改为“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这就使得批捕的条件发生了变化,但由于其理论上的过于概念化,在具体运用过程中,就逮捕条件较以往放宽了还是更加严格了抑或没有变化众说不一。如何正确理解和运用“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当前司法实践中亟待明确的问题,笔者试结合实践中…  相似文献   

18.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这里用“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的表述,笔者认为不妥.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00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的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从这一条规定我们可以看出,人民检察院在“认为”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况下,才作出起诉的决定,然后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既然是“认为”,这只  相似文献   

19.
论刑事公诉案件的案卷材料移送周世勋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第150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不再向人民法院移送全部案卷,只移送有明确指控犯罪事实的起诉书并“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但对移送主要证据的范围、数量以及庭后案卷材料...  相似文献   

20.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这一规定在司法实践一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难以解决:一是,法律规定审查批捕时间为七天,七天必然包含两个休息日,实际工作时间为五天。二是,对于疑难、复杂的案件,办案人员、科(处)长、主管副检察长都需要进行审阅及核实案件主要证据,办案人员写出《审查逮捕案件意见书》,还要写出《提请检委会讨论案件审查报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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