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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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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时期,正确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产生的特点和规律,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形成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有效机制,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研究和解决的具有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重大课题。当前,通过对我国法院在处理社会矛盾纠纷中建立调解制度的分析,以审判制度为参照,提出加强和完善法院调解制度对于促进我国民事司法制度改革、倡导和谐诉讼、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2.
法院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具有重要作用。随着人们法治观念的增强及依法治国进程的不断推进,新的形势对法院调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审视我国现行法院调解,还存在诸多弊端,严重阻碍了其作用的发挥。因此,有必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角度出发对我国现行的法院调解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3.
在我国,贯穿在诉讼程序中的法院调解制度有其存在的理论和社会基础。法院调解的很多制度弊端都源于其以审判权为本位,缺乏当事人诉权对审判权的制约机制,导致忽视当事人的主体地位,当事人诉权被边缘化。当前,应在正当程序理念下构筑法院调解中当事人诉权对法官审判权的制约机制,以实现当事人诉权的保护。  相似文献   

4.
我国从古至今,调解的运用非常普遍,被西方称之为“东方经验”。随着审判方式由调解型向审判型的转变,调解制度也急需改进以适应社会的发展。诉讼调解,亦称法院调解在我国历来被视为一种诉讼活动,是法院结案的一种方式。发挥诉讼调解制度的功能,应当尊重当事人的诉讼主体地位,保障其充分行使诉讼权利。  相似文献   

5.
将法院调解确立为诉讼制度中的一项基本原则和一种诉讼程序,是我国民事诉讼制度最具特色的制度创设。法院调解作为解决纠纷的一种有效的手段,一度被誉为“东方经验”享誉世界。同时我们也应当看到,法院调解在多年的司法实践中也暴露出不少问题,现行的法院调解制度已经不适应变化了的形势和审判工作需要,急需改革和完善。  相似文献   

6.
法院调解,亦称诉讼调解,是在人民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通过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解决民事争议的活动和结案方式。调解制度是我国民事诉讼中最具中国特色的一项制度,它能够及时、有效、彻底地解决民事权益纠纷,提高办案效率,减少诉讼成本,对于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的发展曾经发挥了巨大作用,也是目前我国法院运用较多的一种处理民事诉讼的结案方式。可是,近年来随着审判方式改革的进行,现行调解制度日益暴露出它的局限性和诸多弊端,法院调解在实践中遇到了种种问题,调解率呈下降趋势。如何使我国的调解制度更能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在解决社会纠纷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是目前人民法院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相似文献   

7.
苍溪县人民法院始终将构建和谐社会作为审判工作的着力点和切入点,充分发挥调解功能,大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有效实现了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的良性互动。今年以来,该院案件调撤率保持在66%以上,位居全市法院前列,案件整体呈现出结案率高、调解率高、信访率低的“两高一低”的良好态势。  相似文献   

8.
王天航 《学习月刊》2010,(20):117-118
房县法院充分发挥能动司法作用,以凋解为主要手段,能动司法,和谐司法,依法开展民商事审判活动,积极参与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着力构建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人民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工作格局.为促进和谐房县、平安房县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相似文献   

9.
目前,我国法院存在调审不分的现象,审判员同时就是调解员。近年来,又出现了法院调解实施主体扩大化的趋势,由此带来了一系列的的问题。应建立我国法院专职调解官制度,建立调解庭,实行调审分离;合理界定专职调解官的基本职责;重视专职调解官的任职资格;注意保持与法官制度的衔接。  相似文献   

10.
徐晨 《实事求是》2014,(5):82-84
《民事诉讼法》修改后新增加的先行调解制度性质上应定位为司法ADR。先行调解宜以法院为主导,融合委托调解形成新的纠纷解决方式,对于适宜先行调解的纠纷,法院从纠纷解决主体变为整合纠纷解决力量的平台。通过先行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应具备有限的既判力,且无需经过司法确认程序即具有执行力。  相似文献   

11.
和谐社会就是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安定有序而又充满活力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而目前影响社会稳定和谐的因素,大多最终以法院诉讼的形式体现出来,因此,在法院诉讼中运用调解的手段将把矛盾疏导和化解在萌芽状态,真正达到案结事了的目标,才能使这些不和谐的因素尽早得以矫正。  相似文献   

12.
利益的冲突必然产生纷争。在中国这样一个二元社会特征明显的国家里,乡村纠纷的发生原因、特征、解决手段都有其特质。如何解决这些纠纷,或者说如何更好的解决这些纠纷,不应局限于桌一特定的思路。调解作为一种解决乡村纠纷的有效手段,在“依法治国”的大语境下,也应有其特定的地位。调解制度也应顺应时代的进步,发展与重构,并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之一。  相似文献   

13.
诉讼调解作为民事诉讼中最具中国特色的制度,曾经发挥过重要的作用,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其一些弊端也逐渐显现,严重影响了诉讼调解在民事诉讼中的作用,分析诉讼调解面临的困境和诉讼调解的不足,重新审视诉讼调解制度价值基础,完善我国诉讼调解制度,以此树立起法院应有的司法权威,树立起人民群众对法律应有的信仰和对法治建设充分的信心。  相似文献   

14.
司法ADR制度作为一种纠纷解决机制,以附设在法院的调解和仲裁为基本类型,是国家司法行为与当事人合意行为的有机结合。2004年9月16日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我国法院调解制度作了进一步的完善,初步形成了我国司法ADR制度的雏形。文章分析了与我国司法ADR制度构建相关的协助调解人制度、独立调解人制度、和解协调人制度和协议确认制度。并指出司法ADR制度中的一些操作性较强的环节还有待于通过立法或司法解释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15.
何静 《唯实》2009,(1):71-74
法院调解作为一种纠纷解决方式,改革开放后经历了由兴盛到衰弱再到复兴的发展轨迹。这种变化有其深刻的时代背景,既有理论上的支撑也有实践中的需要。当前法院调解再度兴起,也是适应了社会发展需要。但现行的法院调解制度还存在诸多问题,如果能够妥善解决现存的问题,法院调解不仅不应废除,而且在未来必将发挥更大的作用。  相似文献   

16.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在防止纠纷扩大化、化解社会矛盾、恢复受损害的社会关系等方面具有独特的价值。刑事附带民事调解影响量刑具有正当性,二者统一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之中。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制度存在立法模糊、法官角色混合、自由裁量权无制约、激励机制未确立等问题,应以量刑规范化改革为指向,从限定调解范围、建立激励机制、完善量刑程序和明确赔偿与量刑幅度之间的对应关系等方面科学构建调解和量刑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17.
试论我国诉讼调解制度的现状、改革与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现行诉讼调解制度弊端逐渐凸显,必须重新审视诉讼调解制度的价值基础,改革和完善我国诉讼调解制度:对诉讼调解原则进行科学界定;确立诉讼调解的范围;改革调审合一的模式;采取不公开形式进行调解;对生效调解书设置一定的补救措施;赋予当事人调解程序启动的选择权。以此树立起法院应有的司法权威,树立起人民群众对法律应有的信仰和对法治建设的信心。  相似文献   

18.
我国以往职权主义调解的特点,即把调解仅作为与审判权并列的法院职权,忽视了调解立场的“居中”原则及当事人在调解中的主导地位。我们从分析我国的调解制度存在的中立缺陷入手,提出司法中立的理念下实现法官的“居中调解”的具体路径。  相似文献   

19.
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机制的完善是预防和解决劳动争议,尤其是解决群体性劳动争议的重要途径。我国现行的2007年12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针对我国原有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在实践中暴露出的诸多弊端,对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制度作了较大修改,但仍存在亟待完善之处。劳动争议的解决应区分争议类型建立不同的处理机制,赋予当事人一定的程序选择权,进一步规范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制度,构建法院附设调解制度,加强与劳动争议诉讼制度之间的衔接,平衡保护争议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20.
法院系统对调解结案率的过分强调导致法官普遍存在基于对政绩的追求而在实体层面强制当事人接受调解的心理倾向,并且基于规避承担职业风险的需要,法官通常不使用明确的强制性语言,而采取较为含蓄但又传达出强制意图的暗示性法院调解用语。正当之规谏型暗示性法院调解用语应当倡导,而其他类型的暗示性法院调解用语则既需要通过调解行为标准加以正面规范,也需要通过根据申请的调审分离原则、固定法院调解过程等方式从侧面加以规范,促进其制度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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