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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于2005年中期组成课题组,集中力量开展“监狱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基本问题”的调研工作。本次调查以全国31个省(区、市)所有在押的有18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的服刑人员为总体,分别抽取了12个省、区、市的36座监狱中(重刑犯监狱、普通犯监狱、女犯监狱各占三分之一)有未成年子女的服刑人员样本11527个,采集数据超出50万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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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中,受教育权是公民的基本人权,应当得到充分保护。在押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虽然是一类特殊群体,但是他们的受教育权利也应当得到保护。然而,目前我国对在押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教育问题关注不够,这会导致严重的社会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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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属于社会弱势群体,而监狱服刑人员的未成年子女则是弱势群体中的弱势群体,但他们同样是国家和社会的未来,因此全社会无疑应给予更多的关注。本文主要从法律和社会的视角,以南京女子监狱服刑人员为抽样调查的样本,对“监狱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生存状况”——包括生存、教育、家庭生活与精神心理等方面进行调查研究,探讨改进这些未成年人生活状况的相关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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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较为详细地介绍了司法部大型科研项目“监狱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基本情况调查”的立项背景、实施情况及研究成果。首次披露了课题背后许多鲜为人知的资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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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势群体在社会上被称为处境不利群体,而弱势群体家庭中未成年子女更是弱势群体,因弱势群体所处背景、经济地位、文化水平等因素,导致弱势群体未成年子女受教育状况堪忧,有被边缘化的危险,有的开始滑向犯罪的深渊。因此,如何保护和正确对待弱势群体未成年子女受教育权利已成为急需解决的社会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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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探讨农民工未成年子女违法犯罪行为与自我意识健康之间的关系。方法:采用分层整群随机抽样的方法在广东省内抽取8000名未成年人,对其施测一般资料问卷和儿童自我意识量表。结果:农民工子女未成年犯(农民工未成年子女违法犯罪者)组的自我意识各因子和总得分都低于城市常模,差异具有显著统计学意义(P〈0.001);农民工子女未成年犯组的行为、合群、幸福因子及总得分低于农民工未成年子女组,躯体外貌和焦虑因子得分高于农民工未成年子女组,差异均具有显著统计学意义(P〈0.001);农民工未成年子女组的行为、智力、焦虑和幸福因子及总分得分低于本地居民未成年子女组,差异具有显著统计学意义(P〈O.01);结论:自我意识状况对未成年人的社会化水平,越轨行为问题具有一定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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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少家事案件未成年子女的权益保护,有两种不同的模式,一是传统的家庭保护模式,二是法院介入家庭内部保护。前者某些情况下会侵害未成年人子女的权益,但法院介入家庭内部保护面临着信息不充分的困境。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家事程序的情况,通过社会关护员参与调解的方式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以社会参与的方式实现了国家保护与家庭保护冲突的融合,是人民司法传统在涉少家事案件中的继承和发扬。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