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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8 毫秒
1.
正应用背景动产质押融资是银行要求借款企业提供合法物资,并按一定的质押率质押给银行,从而真正意义上实现贷款的物资保证性。动产质押业务是国际上主流的物权质押融资方式,而目前国内动产质押仅占比12.5%左右,其发展前景和势头非常可观,预计未来5年动产融资将达到数十万亿规模。动产质押融资贷款曾在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打破担保圈风险等问题上发挥过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具体业务办理过程中存在监管不力、货物跌价、  相似文献   

2.
《法律与生活》2021,(4):47-47
2020年12月1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全国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会议指出,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近几年在部分省市开展了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试点,以方便企业担保融资。试点中,民营和中小微企业新增担保登记业务占比超过95%、融资金额占比超过80%。  相似文献   

3.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风险控制的实践与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北京地区开展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服务模式"以社会专业机构分工服务和社会专业机构分担风险为特征,以知识产权质押为担保方式,是律师和评估师以其具有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银行提供专业服务,以律师和评估师职业责任分散信贷风险的一种风险控制方式。针对该服务模式在实践中的一些问题,基于调查研究提出了若干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4.
通过对银行一项动产质押担保贷款业务的法律审查,结合该项目存在的问题,分析现行金融机构动产质押担保贷款中质物交付和监管的法律风险与操作风险,并针对存在风险提出防控的建议。  相似文献   

5.
“海陆仓”融资方式以传统的供应链融资为基础,融“提单质押”、“在途货物质押”和“仓单质押”为一体,最大限度上满足了企业的融资需求.实际运作过程中,航运企业受银行委托,负责质物在境内外在途、异地实施监管服务操作,监管范围覆盖生产地到消费地,以及中间的海运及陆运全过程,流程的复杂性和特殊性决定了其中蕴含的巨大法律风险.结合航运实践,通过介绍可行的防范途径,为航运企业更好地开展“海陆仓”业务提供帮助.  相似文献   

6.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风险分散机制研究   总被引:16,自引:0,他引:16  
宋伟  胡海洋 《知识产权》2009,19(4):73-77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是知识产权市场化的重要途径,也是促进金融产品创新,应对金融危机的一个突破口.我国近几年来,央行、国家知识产权局等部门都通过不同的途径和措施来推动该业务的发展,也开展了相应的试点工作.但由于知识产权质押涉及因素十分复杂,推广缓慢.其中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过高的风险和由高风险产生的高交易成本是制约发展的主要瓶颈.我国应该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国家担保制度来有效分散风险,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活动的有效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7.
李裕琢 《行政与法》2013,(11):122-126
融资难是制约小微企业发展的一个主要问题,而造成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本文认为,应从完善融资担保方式、大力发展小型融资机构、加大政策性金融支持力度、实施差异化金融监管、拓展直接融资渠道等方面解决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题.  相似文献   

8.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风险分解与分步控制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张伯友 《知识产权》2009,19(2):30-34
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进程中,创新型中小企业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但是,资金短缺问题一直困扰着中小企业,成为制约其规模经营和持续发展的瓶颈.将专利等知识产权作为质押物,获得银行放贷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为中小企业提供了融资发展的新途径.在其运行过程中,风险的有效控制就显得极为重要.探讨和研究质押融资中各种风险的控制方式和方法,对于在更大范围内和更深层面推进面向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9.
农产品质押融资是存货质押融资的具体化,对破解涉农企业的融资困局具有重要意义。但农产品具有慢速变质、易腐蚀、难存储、难运输等特征,这致使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较多的风险,所以探索农产品质押融资风险防范问题非常必要。在系统梳理供应链环境下的农产品质押融资风险类型基础上,采用层次风险和模糊综合评价方法评价企业开展业务的风险较为适宜。  相似文献   

10.
商标权质押融资是商标权价值利用的重要方式,商标权担保价值的确定成为一大难题。商标权的权利属性和内在价值都具有不确定性、不稳定性,质押担保方式的内在法律缺陷增加了商标权价值的不稳定性,形成了商标权价值融资利用中许多法律上的风险。推进商标权融资担保价值的利用,必须完善商标权价值评估的基础理论和法律机制;积极探索知识产权融资的创新方式,建立融资风险的保险化解机制。  相似文献   

11.
在我国,中小企业一般采用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存在,股权作为质押担保的一个重要标的在企业融资中理应发挥应有的作用。然而在这次金融危机中这些企业却陷入股权质押困难的境地,究其原因是我国关于股权质权实现的相关法律还不完善,导致现实中银行等债权人不敢大规模放贷资金,直接结果是中小企业陷入融资窘地。本人旨在从理论上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被质押后质权实现问题作出分析,以期能在实践发挥一定的指导作用。  相似文献   

12.
传统上仓储融资是基于仓单上成立的质权作为担保的融资模式。而随着《物权法》的颁布和实施,关于浮动抵押的规定带来了全新的仓储融资方式,也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本文对仓单质押的标的物、仓单质押的性质、浮动抵押的性质、优势及其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等问题进行了简要的探讨,从而分析了目前国内银行仓储融资的相关法律问题。  相似文献   

13.
商标权质押是以能够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作为质押标的,以担保债权实现的一种权利质押,其属于我国权利质押担保制度的重要部分,该种权利质押能很好的处理动产质押原则与担保制度功能的冲突。然而当前我国的商标权质押制度面临着诸多问题,亟需建立科学完善的商标权抵押制度,这就必然要改进优化评估规范、强化立法的操作性、减少质押风险等以促进其对社会发挥更大的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14.
我国目前开展的知识产权融资业务实践中存在的困境主要体现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中的高风险和高成本,引导风险投资联动是拓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化解风险的有效渠道。在借鉴国外有关经验的基础上,有必要构建一种角色科学定位、风险多方承担的新模式,从科学定位政府角色、构建科学合理的风险补偿与分担机制、创新担保方式等方面有效化解。  相似文献   

15.
为缓解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研究发现信用担保是一种非常有效的方式。目前,担保市场中法律制度体系的不健全严重影响了担保秩序的稳定和市场的持续发展,要解决这一问题,关键在于厘清并深入剖析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协作银行和政府监管部门四方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通过构建多角度、多层面的控制机制和规范来完善法律制度体系建设。  相似文献   

16.
董翠香 《法学论坛》2006,21(5):89-94
账户质押是担保人依据与债权人的约定,将自己在银行开立的某些或全部账户及账户中的资金以浮动担保的方式向债权人质押,在债务人不能按时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账户中的资金优先受偿,并可以接管使用此账户的一种担保方式。我国目前立法及司法均不认可这种担保方式,但金融实践中却频繁使用,立法的缺失造成了司法管辖权的不当旁落,严重影响了我国的投资环境,当事人也存在诸多实质性误解,增加了纠纷与诉讼。法律应当认可账户质押的权利质押性质,明确账户质押的成立、生效等基本问题,在立法条件成熟之前,可先以部门规章及判例对账户质押进行规范和引导。  相似文献   

17.
关联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为银行信贷业务中的常见行为。立法和司法中的缺陷,导致银行债权得不到有力保护。经修订后将于2006年1月1日实施的新《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银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均对关联公司担保作出了新的规定,但并不能有效化解银行在关联担保领域的风险。担保风险的爆发,不仅使上市公司陷入法律诉讼、遭受资产损失,也使银行贷款坏账增加,严重影响了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为此,银行可采取加强对关联担保相关资料的审查、完善手续、建立关联公司担保贷款的风险预警和评估体系等措施。  相似文献   

18.
刘雪辉 《法制与社会》2013,(21):233-234
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无形的财产权,如今也被广泛的运用也质押融资信托担保等领域,但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涉及知识产权的评估问题。知识产权特有的属性使其承担着重大的风险。本文欲通过对知识产权评估过程中的风险进行全面分析,从而为规避风险提出可行的策略。  相似文献   

19.
孙红新 《中国律师》2014,(11):83-84
根据2014年4月10日发布并实施的《商业银行保理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的规定,保理业务是以债权人转让其应收账款为前提,集应收账款催收、管理、坏账担保及融资于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保理业务具备了应收账款催收、应收账款管理、坏账担保和融资四大功能。保理业务的发展既为银行拓展了新的业务,也使得买卖双方的贸易进行得以促进。  相似文献   

20.
近年来,伴随着活跃的融资活动而产生的股权让与担保实践,被认为是一种非典型担保,有利于增强中小企业的融资能力。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所明确的让与担保制度,并不能直接推出承认股权让与担保制度的结论。司法案件审判结果固然可以作为观察股权让与担保制度的样本,但其呈现的问题主要集中于合同效力、担保责任等层面,未能全面构建股权让与担保涉及股权变动、公司治理、民事执行、破产等层面的协调体系。从制度功能讲,股权让与担保未必能促进融资,反而可能增强股权受让人的强势地位。不应急于将股权让与担保明确为一种非典型担保。应对司法实践纠纷解决,可区分股权让担保的对内对外关系处理。对内关系中,原则上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对股权让与担保所涉的融资、股权转让、担保意思做整体性解释;对外关系中,应遵循商事外观主义原则,通过保护第三人的信赖,来具体阐释涉股权让与担保的股东权利、公司治理、民事执行、破产清偿等规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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