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永佃权与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改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永佃权制度渊源流长,在大陆法系国家呈现出勃勃生机,究其根本原因,在于其物权性.我国现实生活中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与法律的抽象规定相背离,表现出的债权特征有明显的弊端.应当借鉴永佃权制度,改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为农地使用权.  相似文献   

2.
永佃权与我国农村土地承包制度的改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永佃权制度渊源流长,在大陆法系国家呈现出勃勃生机,究其根本原因,在于其物权性.我国现实生活中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与法律的抽象规定相背离,表现出的债权特征有明显的弊端.应当借鉴永佃权制度,改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为农地使用权.  相似文献   

3.
现行农村承包地调整制度主要集中体现在我国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草原法及土地管理法中,同时还深受相关农地政策的影响。该制度既有保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的正面效应,同时也存在一定不足。应以尊重农民合法权益为价值目标,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意识,进一步明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享有主体;遵循财产权的基本原理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特性,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变动制度;在现行制度框架内构建多元化的调整模式,使承包地调整制度能够真正遵循物权理念进行构建。  相似文献   

4.
农地使用权的界定及转让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缺陷决定了其必须物权化为农地使用权。农地使用权是一项独立的用益物权。我国物权立法应当在确立农地使用权制度的基础上 ,允许农地使用权转让。  相似文献   

5.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化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成为一项独立征收客体,获得征收补偿提供正当性理论基础,然而现行的农地征收补偿制度构造的理念是建立在债权性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基础上,忽视对失地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单独进行相应的补偿,这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属性产生了严重的偏差,并受其强烈冲击引发了现行农地征收补偿制度的缺憾,亟须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征收补偿进行制度化构建.  相似文献   

6.
随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发展,农村土地权利自发形成了农地集体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的“三权分置”结构体系.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下,土地承包经营权分离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后,家庭承包的土地经营权被赋予了抵押、担保权能,农户始终持有承包权,理论上任何法人、组织及自然人均可成为土地新的经营者,土地经营的市场化空间显著扩大.农村土地权利“三权分置”下,家庭承包的土地经营权与“四荒”地承包经营权呈现大体一致的流转方式,然而,国家政策的意图和土地经营权分离的法理逻辑以及稳定家庭为基础的土地承包法律关系,决定了规范新的农地财产权利法律关系,尚难以整合两种不同承包方式之间的关系,进而也不能在土地经营权上构建一体的抵押担保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7.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问题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规范有序流转涉及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针对我国现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制度存在的不足,应进一步明晰农村土地所有权主体,将有条件的抵押作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合法方式,并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  相似文献   

8.
为了适应新时代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的客观需要,避免“两权分离”的局限和不足,充分发挥“三权分置”提升农地资源配置效率,实现农地权利财产化,保障农民权益的最优作用,新《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新颁行的民法典为“三权分置”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保障,具有鲜明的时代价值。土地经营权的引入是构筑农村土地“三权”的关键的步骤,土地经营权的性质从立法过程、法规层面和体系逻辑看,都应归属于物权。土地经营权的再流转、融资担保受到“承包方书面同意”的法律限制,体现了“三权分置”制度对农民意愿的尊重。土地承包权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剥离土地经营权后的剩余财产“权利束”,对农民权益具有兜底保障效能。  相似文献   

9.
我国现行的农地利用制度主要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界定为用益物权是导致当前农地征用征收过程中农民利益严重丧失的一大重要原因。我国农地利用制度的设计基础与大多数大陆法系国家不同。大多数大陆法系国家土地物权制度设计是建立在土地私有制基础上的,而我国实行的是土地公有制,这一基础制度目前是不可动摇的。因而我们应在借鉴英美法系国家地产权制度的基础上重构我国的农地利用制度。农地持有权作为一种独立的权利形态,应该替代土地承包经营权成为我们的现实选择。  相似文献   

10.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确立了农民对土地的承包经营权,200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农民对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扩大了农民对土地的承包经营和使用权限。与此同时,还逐步完善了国家对农民土地的征用办法和程序以及对农民的补偿安置办法。我国土地制度变革的总体特征是在政府主导下,农民积极参与推动,扩大了农民使用土地的自由度,增加了土地使用的灵活性。在新的土地制度变革过程中,应进一步确保农民对土地的产权、完善征地制度和规范土地流转。  相似文献   

11.
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自由之实现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的核心权利,其自由流转至关重要.农地承包经营权自由流转主要包含流转主体宽松界定、流转内容自愿、流转方式多元、流转效力肯认,流转纠纷解决等方面.相关立法对农地承包经营权的规定多立足方便规范、管理上,在指导思想和制度设计上还需进一步改进.农地承包经营权的自由流转是必要的,这是保障农民的基本权利、权利内容本身和我国的现实要求;也是可行的,进行自由流转的政策背景、立法现状与立法体制已经初步具备.为了进一步保障、规范农地承包经营权的自由流转,我们需要在民法原则的适用以及习惯法的立法承认等方面加以实现.  相似文献   

12.
对农村土地流转问题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逐步发展规模经营。这对于全面繁荣农村经济,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必要性。家庭承包经营制度是我国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是农村长期稳定和发展的基石。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是我们党自改革开放以来在农村的一贯政策。从第一轮15年承包到期以后,中央决定将农村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变,到从法律上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再到2003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其宗旨只有一个,就是确保家…  相似文献   

13.
农民土地权利的法律性质模糊是造成我国农村土地资源浪费的重要原因.本文评述了我国法学界对农民土地权利法律性质的几种主要观点,即"承包经营权说"、"土地使用权说"、"新型总有说".用经济实证分析的方法,论证了农民土地使用权物权化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并提出了相关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4.
农村土地制度对于广大农民而言至关重要,它是农民维持生计的基础,也是推动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新修订的《农村土地承包法》首次对土地经营权做出了规定,"三权分置"的土地制度从政策层面正式上升到法律层面。《民法典》也对土地经营权做出了相关规定,标志着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在立法层面取得了巨大成就。农村土地经营权从政策上升到法律规范,需要不断完善具体的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5.
我国农村土地制度变革受到政治、法律、资源制度和资源禀赋、人口等几个因素的约束。现行的农村土地制度制约了农村发展、城市化和资本向农村的流动。农村土地制度设计的基本出发点是贯彻以人为本,解决农村土地制度问题应确立农民是土地主人的主体地位,规范农村土地管理,构建有效的农地使用权制度,促进农地流转,规范征地行为。  相似文献   

16.
家庭承包制下农地制度如何变迁,已成为一个亟待问答的问题。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问题。农村集体土地产权模糊并不由于所有权主体缺位造成的,而是三个所有权主体之间关系错位、农民承包经营权内容不完整及其保护成本高共同作用的结果。从农村实际来看,笔者认为目前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接近于债权性质;农民权益的保护和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又要求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化。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化的途径不是实行永佃制和私有制,而是在坚持农地集体所有制和家庭承包制的前提下,通过土地权利的界定和保护来实现。  相似文献   

17.
《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于2003年10月1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在“深化农村改革,完善农村经济体制”中再次明确提出要完善农村土地制度,尤其是要“依法保障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的各项权利”,“农户在承包期内可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因此,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民承包土地使用权的依法合理流转,坚决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  相似文献   

18.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在土地权利中最核心、最重要的一项权利,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合理流转是今后农村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事关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的大局。但是,目前我国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面的法律法规存在着诸多缺陷,给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以及纠纷解决造成了极大的困扰,急需对相关的法律法规予以完善,以促进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农业产业结构的转型。  相似文献   

19.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我国现行农村土地使用制度的核心。因此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性质的正确认识,决定了对现行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法律性质的认识和把握。长期以来,学术界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性质的认识一直争论不休,有主张是用益物权者,有持债权说者,还有人认为我国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劳动关系,亦有人主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田面权”。但归纳起来占主导地位的主要有物权说和债权说两种观点。本文就此问题提出一点看法,以引起大家的思考。一、土地承包经营权债权化的弊端长期以来,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被定位为债权,从理论上…  相似文献   

20.
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民最基本、最重要的一项土地财产权,在农村土地使用制度中处于至关重要的地位。目前我国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处于改革阶段,相关法律制度数量众多但内容并不完善,主要表现为权利属性模糊、流转规定混乱、登记制度不全等。在如今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完善以流转制度为核心的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改革方案,提升土地利用与生产价值,健全承包地的"两权"分离到"三权"分置制度的融合与转化是农地改革的目标。因此,笔者主要在分析土地权利重构过程中所出现的阻碍因素的基础上,从问题切入反向探索如何使土地健康有序流转,并主要从立法角度提出合理化建议与对策,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以期既能使广大农民从中受益,又能最大程度实现土地利用价值。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