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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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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基本制度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土壤污染防治法是预防土壤污染及对污染土壤进行修复与整治的法律规范。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制定对预防与治理被污染的土壤、提高对被污染土壤的可持续利用效率、实现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土壤污染最基本的法律制度,应该包括调查制度、监测制度、整治与修复制度、整治税费与整治基金制度、突发性污染应急制度和法律责任制度等。  相似文献   

2.
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实践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这么多年来,不断有人问我几个问题:一是土壤污染到底是不是病。有人说,我们长期生活在土壤污染的区域(如湖南、广西),但是我也没有得什么病。那么土壤污染到底有什么危害?我们国家是不是需要花大力气来治理污染土壤。二是如果土壤污染是病,怎么治?很多人认为,土壤污染好像没有办法治理,怎样把污染物从土壤中拿出来,或者是把污染物消  相似文献   

3.
正《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防控结合,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对于污染地块,按不同用途,根据不同污染程度,要求建立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目前,我国对土壤污染状况了解不够清楚,很难在短时期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主要困难如下:一是在土壤修复实践中,还存在技术零散、关键技  相似文献   

4.
吴萍 《求索》2008,(10):147-149
我国现行环境法律法规规定的农产品产地土壤污染防治的管理体制特点是环保局、国土资源部、农业部等“都管一点,又都不太管”,这不利于土壤污染的防治。是当今土壤污染日趋严重的因素之一。鉴于农业生产与土壤之间的密切联系,通过对农地土壤污染的两个主要污染源的分析,及对美日等发达国家农地土壤污染防治立法、执法的有益经验的借鉴,未来制定的《土壤污染防治法》应强化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协调监管权,赋予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建议关停企业、定期监测、现场检查和行政处罚等权力。  相似文献   

5.
庞昕 《人大建设》2014,(10):17-19
<正>万物土中生,食以土为本。土壤污染防治直接关系到老百姓的菜篮子、米袋子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是一项重大的基础性民生工程。土壤安全,对于承担国家粮食安全重任的河南来说尤为重要。全省土壤污染现状怎样?政府职能部门为防治污染采取了什么措施?做了哪些工作?防治效果如何?围绕这些问题,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创新监督方式,采取上下联动监督,推进土壤污染治理。2014年3月,联动监督正式启动,为期7个月。  相似文献   

6.
<正>全国土壤污染普查结果表明,我国土壤环境总体状况堪忧,部分地区污染较为严重,已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之一。2016年5月,国务院印发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标志着土壤污染防治已经成为"十三五"期间环境保护的重要任务。土壤环境标准是评价土壤环境风险、土地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的至关重要依据。国家现行的土壤环境标准体系不完善,不能满足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要求,主要问题表现在:  相似文献   

7.
土壤污染问题边缘化状态亟待改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土壤污染的总体形势严峻,对生态环境、农业安全和可持续发展有较大影响。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才刚刚起步,显得滞后,且处于被边缘化的状态。国际上的教训和严峻的现实都要求应把防治土壤污染放到环境保护工作中更为突出的位置上来:对土壤污染严重性的认识亟待提高,对土壤污染危害性的理解亟待加深,对防治土壤污染工作的步伐亟待加快,同时也亟待出台一些措施解决遭受土壤污染侵害的人们的基本安全。  相似文献   

8.
<正>土壤污染该"修"也该"养",切勿进入"污染-治理-再污染-再治理"的怪圈。全国土壤总超标率为16.1%,其中重度污染点位比例为1.1%。土壤污染以无机型为主、南方土壤污染重于北方,长三角、珠三角、东北老工业基地等部分区域土壤污染问题较为突出,西南、中南地区土壤重金属超标范围较大。(4月20日中国环保在线网报)近年来,土壤污染问题已经成为人们广泛关注的焦点。我们知道大气污染、水污染和土壤污染  相似文献   

9.
李宏艳 《理论月刊》2004,(2):148-149
企业年金制度作为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改革的重大战略安排,对完善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结构,推动金融创新和资本市场的发展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需在借鉴国际发展趋势和主流经验的基础上,对企业年金制度的治理结构、基金托管、基金投资、监管模式进一步完善,以适合我国的国情.  相似文献   

10.
<正>2016年2月1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高票通过了《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这标志着湖北将针对土壤污染展开重拳防治。这是我国首部针对土壤污染防治的地方性法规,填补了国家在土壤环境保护方面还没有专门立法的空白。针对现行土壤环境管理体制存在的"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现象,《条例》明确了政府是第一责任人,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中总揽全局,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职能部门各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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