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828 毫秒
1.
刑法中的认识错误是刑法研究中的热点和难点,本文试图对该问题做一点思考。具体涉及到三个最基本的问题,首先是对刑法中认识错误的定义问题,其次是对刑法中认识错误的分类问题,最后就是法律认识错误这一层面对认识错误与刑事责任承担的关系问题,对此,从一种比较法的角度,就我国现行立法与实践对该三个问题的态度进行了思考,并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相似文献
2.
3.
错误对刑事责任的影响是法学理论研究的一个重要问题。我国刑法学界对认识错误的研究也不甚完备,我国刑法学界从不同角度出发也得出了不同的研究结论。多种观点百家争鸣,都有其具有科学性、合理性。但即使理论上的研究再具体,在遇到实际问题的时候仍然不一定能够清楚地辨别,所以对刑法上的认识错误继续地研究探讨还是有其意义的。 相似文献
4.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时代的进步,关于法律认识错误与刑事责任关系的传统观点开始受到人们的质疑.应本着立足于现实社会,尊重历史的精神,坚持客观、全面的观点,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角度重新审视法律认识错误与刑事责任的关系问题. 相似文献
5.
目前,我国刑事立法没有关于事实认识错误的具体规定,司法实践中对有关事实认识错误问题的处断各地不一,国内刑法学界对该问题的研究也尚未形成统一的体系和成熟的理论。因此,本文在比较分析各国立法和国内外主流学说的基础上,结合多个真实的案例,对刑法中的事实认识错误的概念及其对刑事责任的影响等问题提出见解。 相似文献
6.
7.
不作为犯以行为人违反作为义务为构成犯罪的必备条件.而作为义务的地位及其与故意的关系则直接关系到不作为犯中行为人主观方面的认识内容及其法律评价.而行为人对作为义务发生认识错误时,如何正确评价行为人的主观方面,不仅关乎到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成立问题,同时也影响到行为人刑事责任的轻重. 相似文献
8.
罪过形式、刑事责任、犯罪既遂、未遂是刑法中的重要内容,对行为人的刑罚产生重要影响,刑法中的错误论正是围绕这一类问题展开的,故而刑法中的错误论问题在整个刑法理论中意义非凡。行为人认识的事实与现实的事实不一致在何种程度上阻却故意、何种程度上不影响故意的成立是其重难点,也是错误论的核心问题。不论是英美法系还是大陆法系理论界都认为错误论问题在整个刑法理论中既相当重要又相当困难。本文拟就刑法中错误的各种概念及其分类进行剖析,针对其利弊提出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9.
错误是指人的认识与事实不一致。根据德国刑法规定,构成要件错误排除故意,并依轻罪处罚。行为客体错误与打击错误的区别在于:前者是事实与行为人的想象发生了单纯偏离,后者是事实与行为人的想象发生了双重偏离。德国刑法中的禁止错误包括直接的禁止错误与间接的禁止错误。禁止错误一般不阻却故意,但减轻处罚。只有在违法性认识错误不可避免时,禁止错误才阻却故意。德国刑法有关错误规制对我国刑事司法与立法的启示:对客体错误一律以行为人意图侵犯的客体定性并不合理,应考虑错误能否避免;打击错误应以欲图犯罪的未遂犯与错误犯罪的过失犯并合处罚;法律错误不应一律成立故意犯,在错误不可避免时可以阻却故意。 相似文献
10.
11.
12.
刑法中的错误论是一个重要而又复杂的问题,基于研究需要,错误一般被分为事实错误与法律错误,其中关于事实错误的界定是刑法错误论的重点.我国刑法理论历来都将刑法事实错误界定在认识错误的范围内,是指行为人主观认识对客观现实的不正确反映.本文将对刑法上事实错误的概念、分类进行了介绍,并详细论述了各个认识错误的处理规则,以期达到深化事实错误理论的目的,从而为正确解决错误与刑事责任的关系问题奠定基础. 相似文献
13.
违法性认识问题的提出,根源于绝对的知法推定的动摇。知法的推动动摇后,传统的法律错误处理规则与责任主义的冲突随之而来。笔者认为,有必要从责任主义的角度,重新审视不知法不免责的准则,并对法律错误的处理还原为刑事责任的一般问题。围绕违法性认识所引发的纷争,折射的是责任主义刑法在风险社会所遭遇的困境。各国通过对法律技术或制度的选择性运用,来求取刑法规制与责任主义之间的平衡。对我国刑法而言,问题的关键不在于违法性认识在犯罪论体系中的位置,而是构建或完善能够维护个体正义的制度技术。 相似文献
14.
【裁判要旨】符合期货交易特征的场外交易行为属于期货交易的范畴,未经批准组织他人参与此类交易属于非法经营期货业务;非法经营活动的一部分发生在我国境内即属于在中国境内从事非法经营,应受我国刑法管辖;法律认识错误影响刑事责任的轻重,就非法经营罪而言,外籍被告人不知法的抗辩应当查明。 相似文献
15.
<正>事实认识错误分为具体的事实认识错误与抽象的事实认识错误。具体的事实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认识的事实与实际发生的事实虽然不一致,但没有超出同一犯罪构成范围的情形(因而也被称为同一犯罪构成内的错误)。刑法理论一般认为,具体的事实错误包括对象错误、方法错误与因果关系的错误。[1]对于具体的事实错误,主要存在具体符合说与法定符合说的争论。[2]前者认为,行为人所认识的事实与实际发生的事实具体地相一致时,才成立故意的既遂犯;后者主张,行为人所认识的事实与实际发生的事实,只要在犯罪构成范围内是一致的,就成立故意的既遂犯。[3] 相似文献
16.
刑法中认识错误在刑法理论中占有重要地位,是一个涉及面广、具有重大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而又有相当难度的课题,本文试从刑法中认识错误中法律认识错误这一个方面的概念、罪责认定以及处罚原则等方面探讨错误问题并作出自己粗浅的评价。 相似文献
17.
本文从刑法上承诺之正当化根据入手,重点研究了中国刑法理论以及刑事审判关于被害人承诺的理解和处理案件的基本立场。承诺之正当化的根据乃是意思自治;在中国,被害人承诺是一种超法规的正当化事由;没有达到法定年龄的人的同意是无效承诺;重型精神病人无论是同意和他人发生性关系,还是同意他人拿走自己的财物等,其"同意"都不能排除相对行为人的强奸或盗窃等行为的犯罪性。中国刑法学一般将基于认识错误的承诺分为"事实错误"与"动机错误"两类。事实错误不能排除相对行为人之行为的犯罪性,动机错误则可以排除相对行为人之行为的犯罪性。 相似文献
18.
刑法中认识错误在刑法理论中占有重要地位,是一个涉及面广、具有重大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而又有相当难度的课题,本文试从刑法中认识错误中法律认识错误这一个方面的概念、罪责认定以及处罚原则等方面探讨错误问题并作出自己粗浅的评价. 相似文献
19.
在我国违法和犯罪分开的二元立法背景下,必然使犯罪概念蕴含着罪量要素,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当中的数额犯、情节犯等概念亦成为绕不开的重要话题,故此数额犯便成为了我国刑法理论上所特有的犯罪形态.因此,有必要对数额犯中数额认识错误的问题进行系统讨论,并提出相应的评判标准,以期能更好的解决司法实践中所遇到的难题.从数额犯所涉及的数额的概念入手,明确数额在数额犯中乃至我国刑法中的定位问题是研究数额认识错误评判的前提,由于数额认定是司法实践中定罪量刑的重要因素,但由于数额在刑事案件中看似具体但又包含着抽象的成分,所以既需要对其进行量的判断,又需要相应的价值判断.有了对数额认识错误的法理评判,就能结合刑法条文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对具体案件中行为人的数额认识错误问题作出正确的诠释. 相似文献
20.
走私犯罪的概括故意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公布的《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第六条有规定,但本文认为此规定混淆了走私犯罪中概括故意与对象认识错误。因此本文在区分走私犯罪概括故意与对象认识错误的基础上,对《意见》提出建议,明确界定走私犯罪中的概括故意,将概括故意与对象认识错误分别处理。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