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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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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卫生法制》2020,(3):F0003-F0003
当前,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党全国人民正在全力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为了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深入了解疫情防控工作有关的法律知识,促进疫情防控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全国普法办组织力量汇总整理了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有关的法律规定,形成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当前防控工作有关法律知识问答》,共二十三问。  相似文献   

2.
王德志  李猛 《法学论坛》2021,36(2):135-142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中央应对疫情领导小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有关职能部门,及时发布规范性文件以适应社会救助的紧急需要,扩大了医疗救助的范围,加强了社会救助机构的疫情防控措施,通过下放审批权限、简化救助流程等措施,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了老年人、未成年人、精神病人、流浪乞讨人员、社会贫困人员等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推动了我国社会救助应急法治的发展。我国应当总结新冠肺炎疫情中社会救助应急法治发展的宝贵经验,在相关法律、法规中对重大传染病疫情下医疗救助问题做出特别规定,完善应急状态下社会救助的应急程序规定,加强社会救助机构的疫情防控规定。  相似文献   

3.
张明军  赵友华 《法学》2020,(3):3-18
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越是在重大突发性疫情所致的紧急状态下,越要坚持依法而为来开展疫情治理。疫情治理依法而为的本质意蕴在于:依法保障疫情治理的人民性,将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理念融入到疫情治理的生动实践;依法维护疫情秩序,使得紧急行政权的行使保持适度谦抑且避免对公民权益的过度侵越;依法执行疫情信息传输与规制,实现疫情信息在体制内外及时、准确和高效地传递输送;依法推进疫情防治的多元协同,让政府内部的跨组织联动与社会主体的协作性参与均建构起应急响应的制度化程式。在疫情治理中,唯有恪守依法而为的行动遵循,才能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制度优势转换为疫情治理的整体效能,并在应对疫情危机中深入推进中国法治成长与进步。  相似文献   

4.
“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依法科学有序防控至关重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全面提高依法防控战斗力,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筑牢坚实的法治保障。  相似文献   

5.
许尧 《中国司法》2020,(4):23-24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国政府以保障所有公民的生命健康安全为核心目标,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全民动员共同防控疫情,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在全世界范围内赢得了广泛赞誉,凸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同时,在这种公共卫生危机状态下,为快速有效全面地实施防控.  相似文献   

6.
寂静的城市,空旷的街道,2020年的春节因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而变得与众不同。在抗击疫情的关键时刻,兴平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精锐出战,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扎实推进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聚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领导指挥靠前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启动以来,按照市委和常委会领导安排,机关领导干部主动放弃春节休假,第一时间返回工作岗位,及时制定机关及分包区域卡点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迅速安排、以上率下,深入细致安排部署疫情防控工作。  相似文献   

7.
2020年新年伊始,为有效防控突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发展蔓延,国家启动了中央人民政府层面的多部委协调工作机制平台。疫情期间,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持续发挥作用,其中连续多日的信息发布会引起全民普遍关注。在各种新媒体不断发展的背景下,如何将疫情防控的全民关注转换为全民普法的有利契机,是广大普法工作者应当认真思考的问题。  相似文献   

8.
我国自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已取得较为明显的疫情遏制效果,然而很多"硬核"措施却因非法、过度及"一刀切"等问题引发公众质疑。在疫情防控的严峻情势下,能否为实现及时遏制疫情蔓延这一目的而采取最强防控手段,即使于法无据呢?我们的回答是否定的,防疫执法不仅应于法有据,更要严格依法规范。  相似文献   

9.
新华社北京3月26日电3月26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复信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谭德塞,赞赏谭德塞为推动全球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所作努力,表示中国将继续为国际社会抗击疫情提供支持。3月17日,谭德塞致函国家主席习近平,表示在习近平主席的卓越领导下,中国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付出了令人难以置信的努力。得益于中国政府的坚定决心和中国人民的勤勉奉献,新冠肺炎疫情在中国得到全面快速应对。这向国际社会充分表明,只要明确重点,集中力量,就能改变疫情的发展轨迹。我还要对中国政府向世界卫生组织以及国际抗疫工作提供资金支持深表感谢。  相似文献   

10.
在这场与新冠肺炎疫情搏斗较量的阻击战中,云南省富民县人民调解组织,在富民县司法局指导下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和独特优势,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用责任和担当守护了富民县的万家灯火。立足本职,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凭借人民调解组织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独特优势.  相似文献   

11.
彭涛 《法学》2020,(5):38-49
在以《传染病防治法》及《突发事件应对法》为核心所架构的疫情防治法律体系中,国家起到了绝对主导作用。但从疫情防治实施效果来看,当前“国家主导——社会服从”模式存在一些问题。基于协同治理(公共理性的核心因素)及第三领域的变化,社会在国家治理现代化体系中的作用不容忽视。为实现两者的良性互动,应当在疫情防治体系中提升社会的作用,形成“国家主导全局——社会主导局部”型的法治模式,才能更好地应对下一次疫情,从而提升中国的治理现代化水平。  相似文献   

12.
新冠肺炎疫情已被公认为全球性重大挑战。已经、正在,同时仍将对人类社会的诸多方面产生深远的影响。新冠肺炎疫情下司法精神医学鉴定面临诸多挑战,通过梳理疫情下已实施的有关司法鉴定方面的做法、经验,分析涉疫情主要犯罪类型,开展司法精神医学远程鉴定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但应关注其局限性,实施之前应制定相应的操作规范。  相似文献   

13.
王芳  高升 《江淮法治》2020,(3):43-43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连日来,桐城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全警动员,夜以继日,扎实筑牢疫情防控网。桐城市公安局第一时间吹响集结号,迅速成立疫情防控指挥部,实体化办公、专案化经营、24小时运作,优化疫情防控的指挥、协调、处置等工作;部署警力400余人次在全市高速、国道、省道进出口及乡镇村出入口24小时设卡检査,逐车逐人排查,最大限度遏制疫情传播;组织辖区派出所和治安、特警等精干警力100余名。  相似文献   

14.
王磊 《中国司法》2020,(3):42-43
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这期间行政执法工作任务艰巨、成绩突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行政执法对于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至关重要,疫情防控期间的行政执法与常态下的行政执法相比有一些不同特点,充分认识这些特点对于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推进疫情防控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5.
新年致辞     
同志们:2021年即将到来,学院党委向奋斗在各个岗位上的教职工致以节日的问候!对大家在过去一年里的辛苦工作表示由衷的感谢!过去的一年,是极其特殊的一年,新冠肺炎疫情突如其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我们取得了抗击疫情斗争举世瞩目的重大成果。  相似文献   

16.
今年3月初,山西省首例“非典”病人入住进山西省人民医院急诊科。之后,疫情象洪水猛兽般肆虐全省,山西成为全国“非典”疫情的重灾区之一。在这场突如其来的疫病面前,全省监狱系统的广大民警职工和医护人员在省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视疫情为命令,视疫区为战场,以饱满高昂的斗志、奋不顾身的精神投身到了这场没有硝烟的特殊的战斗中,在监狱这个特殊的防线上涌现出了许许多多可歌可泣、平凡而动人的事迹。  相似文献   

17.
张会甫 《法人》2020,(2):38-40
1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征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下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问题线索及意见建议的公告。公告中涉及的线索包括有关地方和部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责任落实不到位、防控不力、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问题,此外还提到对涉及缓报、瞒报、漏报疫情,落实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重要问题线索,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将直接派专员进行督查。  相似文献   

18.
梅玉兰 《中国审判》2020,(6):110-110
严寒挡不住春天的脚步,正如同新冠病毒挡不住我们胜利的步伐。当前,许多法院干警仍然坚守疫情防控工作一线。2020年2月底,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梅玉兰选择“下沉”到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西沙屯村。从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到疫情向好,逐渐复工,村里的玉兰花从含苞待放到全然盛开,梅玉兰用笔欣喜地记录下了这点滴的变化……  相似文献   

19.
张蕾 《人民司法》2023,(1):96-101
<正>疫情背景下对进口冷链货物尤其是在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区)采取必要的疫情防控措施,是国家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疫情防控策略的具体体现,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以下简称海运合同)项下集装箱超期使用在所难免。大连海事法院于2021年集中受理了一批涉自贸区申请海事强制令强制航运公司交付集装箱货物的案件,以及未申请海事强制令直接就疫情产生的费用进行诉讼的案件。  相似文献   

20.
在当前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妨害公务罪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范围较以往有所扩张,这有助于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解决防疫时期妨害公务罪司法适用突出问题,需要分析"公务说"视角下妨害公务罪对象的扩展与边界,并探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其行使疫情防控职权,特别是居(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受委托的实务判断标准。另外,妨害公务罪对象扩展的前提应当严格限制为从事与防控疫情相关的公务,且执行公务的行为应具备合法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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