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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敏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5,(5):131-136
附随义务是指合同关系发展过程中及合同关系终止后的一定时期,依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所应负担的给付义务以外的义务。附随义务的理论基础来源于诚实信用原则。确立附随义务有利于平衡各方利益关系、强化对债权人的保护、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及完善合同法立法与理论。附随义务内容随合同关系发展而有不同的体现。基于附随义务发生阶段的不同,违反附随义务的法律后果亦不同。 相似文献
2.
郭鹏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20(2):35-39
附随义务是一项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在德国判例法上发展起来的制度。明确附随义务的界定有利于保护双方的利益,均衡双方负担,保证双方当事人实现合同的目的。附随义务作为一种法定义务是在合同履行中由当事人之间承担的一种辅助义务,旨在弥补当事人约定的漏洞。 相似文献
3.
杨国平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7)
合同附随义务为诚实信用原则衍生之法律制度.一般情况下合同附随义务的违反不能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但在特殊情况下,违反合同附随义务排除同时履行抗辩权之适用,则有悖公平原则.完善我国<合同法>关于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规定,对违反合同附随义务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场合,赋予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则可以平衡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充分发挥同时履行抗辩权制度的应有功能. 相似文献
4.
刘拂洋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17(3):14-18
附随义务是一项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在德国判例法上发展起来的制度。附随义务的界定有利于保护双方的利益 ,均衡双方负担 ,保证双方当事人实现合同的目的。附随义务作为一种法定义务是在合同履行中由当事人之间承担的一种辅助义务 ,旨在弥补当事人约定的漏洞。 相似文献
5.
吴汉勇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1):64-66
我国《合同法》借用合同概念对不同阶段的附随义务分别作出规定,并分别针对不同阶段的附随义务,各自适用独立的请求权基础、归责原则和法律责任.《德国民法典》用债的概念对附随义务进行法定化,实现了各阶段附随义务请求权基础、归责原则的统一.这值得我国立法借鉴. 相似文献
6.
现代合同法中的合同义务较传统合同义务发生了极大的扩张,附随义务就是其中一个例证,然而学界对此重视不足,附随义务的界定仍处于不统一的状态。以对附随义务全新定义为突破基点,通过对合同关系发生、发展各阶段上的附随义务分别与先合同义务、合同从给付义务和后合同义务的比较,从而实现对合同附随义务的准确界定。 相似文献
7.
范军 《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7(2):50-53
先合同义务并非传统意义上的合同义务,其产生于缔约双方产生合理信赖之时,终止于合同生效。法定义务有具体和抽象之分,先合同义务既可能是具体的法定义务,也可能是抽象的法定义务。附随义务与先合同义务完全不同,认为先合同义务是附随义务的一种是缺乏法律根据的。它与合同的发展阶段相关,并独立于合同附随义务而存在。 相似文献
8.
王月春 《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2):86-88
关于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的性质主要有附随义务说和法定义务说两种学说。附随义务说将安全保障义务定位于合同义务存在诸多不足。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的性质应以侵权法上的法定义务为原则,以约定义务为例外。 相似文献
9.
文凯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17(2):47-50
从一定意义上讲,合同法的发展和演变过程也是合同义务不断延伸的过程,即合同义务由给付义务延伸至先合同义务、附随义务和后合同义务的过程。深入探究合同义务延伸的现实基础和理论基础,有助于对合同义务延伸的不同表现形态和法律后果有整体、全面、深入的把握。 相似文献
10.
熊伟 《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6,8(12):40
合同的附随义务是相对于合同的主义务而言,是合同的标的、价款等主条款以外规定的或法律规定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第九十二条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其设立的目的在于一是促进实现主给付义务;二是维护对方的人身或财产利益。违反附随义务与违反给付义务一样产生违约责任。 相似文献
11.
宋宗宇 《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21(3):7-10,67
债的相对性或合同的相对性一直以来为两大法系所确认,在债法特别是合同法领域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但是近代各国立法及判例对它已有突破,产生了为第三人利益合同、第三人侵害债权及债的保全等制度。我国也应顺应世界潮流,在民法典中坚持债的相对性原则,完善第三人利益合同制度,建立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和细化债的保全制度。 相似文献
12.
在信用证作为普遍支付方式的国际贸易过程中,基础合同是否独立于信用证一直是理论界和司法界颇具争议的问题.文章从理论基础和司法实践两方面对基础合同的独立性问题进行探讨,认为基础合同不能完全独立于信用证而存在,信用证的修改将对基础合同产生影响.在论证基础合同不完全独立于信用证的同时,分析了在信用证修改的情况下,基础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还能不能以原合同中的权利救济条款向另一方主张权利的问题,并提出了处理具体案件所应遵循的规则. 相似文献
13.
弓永振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3):79-81
合同法中有关缔约过失责任的规定,标志着我国已正式建立缔约过失责任制度。但我国的缔约过失责任制度只是刚刚提出,比较抽象、原则、简单,缺少可操作性。应尽快作出补充规定或出台相关的司法解释。 相似文献
14.
曾品杰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21(4):34-45
从我国台湾地区债务不履行之发展趋势,发现近来台湾地区最高法院的判决,对于从给付义务之违反、附随义务之违反以及不完全给付的法律关系,着墨甚多,理由构成多属严谨,似乎已经点出我国台湾地区契约法未来的研究方向,殊值重视。 相似文献
15.
诚信原则和对价平衡原则始终贯穿着保险法律行为,基于前两原则又衍生出了诸多原则和制度。缔约前告知义务便是其中之一。投保人向保险人如实告知有关订立保险合同的重要情况,是投保人履行诚信原则的体现。 相似文献
16.
论国际合同中最密切联系原则的运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周新军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1,9(3):29-33
最密切联系原则已是国际民商事合同法律适用的主要原则之一,灵活性是其突出的特点,但有过分随意的危险;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国家确定最密切联系的方法中利益分析说和特征履行说都有其不可避免的弱点.针对我国<合同法>第126条的实施,最密切联系原则的运用应与国际私法调整对象相适应,并区分国际商事合同和国际民事合同. 相似文献
17.
李小峰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9,7(2):45-47
附随义务是伴随着民法理念从追求形式正义转而追求实质正义,民事权利因顺从社会本位而受限制、民事义务因而扩张而逐渐发展起来的,虽然至今没有一个明晰的解释和定义,但却散见于各国立法和判例之中,从其肇源到正式法典化,已经有100多年的历史。在其背后是诚实信用和合同自由的衡平,正是二者的此长彼消,孕育了附随义务。而在现代合同关系中,义务已经演变成一个群落,这些不同的义务紧紧围绕在主给付义务的周围,基于诚信原则和对债权圆满实现关系的紧密程度,由近及远,这其中,毫无疑问,附随义务应该处于最外围,和主给付义务、从给付义务相比较,效力也最弱。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