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1 毫秒
1.
我国《律师法》已明确规定,律师是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律师执业中,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应当接受国家、社会和当事人的监督。 相似文献
2.
法官和律师同为法律职业共同体和职业法律人,虽身份和职责存在一定差异,但双方都在促进司法公正和社会公正,理应是相互独立、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法律职业共同体关系。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建立法官和律师的良性互动职业关系,曾与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对法官和律师的关系进行规范。 相似文献
3.
王世理 《中国律师和法学家》2006,2(2):78-81
本文分析了二十年来我国律师制度封律师的定位,指出把律师定位为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有其合理的历史原因,但这只是律师的基本属性而不是律师的本质属性。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对律提出了更高要求。律师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本文提出了律师是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独立的法律职业阶层的命题,认为应使律师在政治生活中发挥重大作用,以推进律师制度深层改革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早日实现。 相似文献
4.
《律师法》作为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社会组织,律师事务所应当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与作为个体的律师社会责任不同,律师事务所的社会责任应当从组织的角度出发,从执业伦理、员工关怀,行业发展,环境责任,公益服务以及公平正义等方面进行全面构建。 相似文献
5.
6.
7.
法官与律师均为国家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现代法治社会中捍卫法律公正、维护社会正义的法律职业共同体。在一个法治完备的国家.他们之间应建立起一种彼此尊重、平等合作、相对独立、互相监督的良性互动关系。 相似文献
8.
法律职业共同体是指以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学家为核心的法律职业人员所组成的特殊的社会群体,法律共同体的构建有助于实现法治目标、信仰、权威和法的相对确定性。加强公检法司各方联络交流,切实保证律师执业权利,推动法律共同体职业共同良性互动机制建立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9.
10.
“为权利而斗争”对于中国律师而言具有双重意义,一方面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是为改变执业中的不公正境遇而进行自我维权。律师的职业权利是实现律师职能和维护律师自身生存发展的基本资源,决定并标志着我国律师业发展的水平,是律师立法的核心内容。对于律师执业权利的立法保护的意义在于保障公民权利,保障其在寻求法律救济的过程中得到律师提供的充分的法律帮助,并对法律的正确实施起到重要的保障作用。而对律师职业权利性质的界定则是设定和维护律师职业权利的一项基础工作。本文试图结合律师的职业属性等问题,从不同侧面对律师职业权利的性质及其对律师立法的影响作出分析。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