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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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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崔丽 《新法规月刊》2021,(1):154-165
为了回应现代基因编辑技术发展对人格权保护带来的风险与挑战,民法典人格权编第1009条创设了人体基因保护的私法规范.但本条规范的原则性决定了基因权利的法律地位和保护方式还需进一步厘清.人体基因与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的保护密切相关,关涉个体的人格尊严和人格利益,应纳入人格权保护范围.基因权利是一种新型人格权,即自然人所享有的保障人格尊严、维护人格利益而独立存在的权利.基因人格权的生成逻辑符合新兴权利"新"的形式标准和实质标准,具有主体多元性、客体复杂性、内容和情境丰富性的表现形式.基因人格权作为新兴权利"兴"的动因在于多元主体的复杂性利益及其权利诉求,应受道德伦理标准、人格尊严、公序良俗以及禁止权利滥用等原则限制.基因人格权保护应借鉴域内外立法样本与司法实践经验,明确其权能范围和行使边界.基因人格权的保护应遵循类型化、渐进式、体系性的策略,以民法典适用为契机,结合现行法律规定进一步完善基因权利的实现路径.  相似文献   

2.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了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但在中国各地“扫黄”行动中,性交易者的人格尊严却被任意侵犯。西方完政国家普遍确立了人格尊严在宪法人权体系中的核心价值,从而为公民人格尊严宪法保护规范的确立及司法实践中的权利保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我国现行宪法的人格尊严未被确立为公民基本权利的核心价值地位,更无行之有效的宪法保障机制和法律救济机制,加之受到我国公权优位传统思想的影响,执法者以政治逻辑解决法律问题,致使违法者人格尊严得不到应有的尊重。  相似文献   

3.
李昊 《法制与社会》2012,(15):252-253
平等既是重要的宪法权利,又是一项宪法原则,在宪法基本权利体系中具有基础性地位;平等权源于对人格尊严的尊重,构成了正义的核心内容;平等权的法律保障机制分为正面的“宪法平等保护”和侧面的“法律禁止歧视”两种方式,保障平等权应当着力完善违宪审查制度和反歧视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4.
宪法权利与法律权利:区别何在?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宪法权利的主体是整体性的个人,法律权利的主体是个体化的个人或部分个人的集合体(法人).某一公民可以放弃自己的法律权利,但人民不可能放弃全体公民的宪法权利.宪法权利作为母权利可以派生出一群大小不等的法律权利(子权利).宪法权利不仅是重要的权利,还应是抽象的权利.  相似文献   

5.
人格尊严意味着,人作为法律主体应当得到承认和尊重。进入21世纪后,人格尊严在现代法律体系中具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它已经上升为宪法上的基本权利。人格尊严必须通过人格权制度具体化并转化为一项民事权利后,方能获得民法的保护。任何人侵害他人的人格尊严,受害人将依据民法获得救济。在我国,要更好地维护人格尊严,未来的民法典中就应当将人格权法作为独立的一编加以规定。  相似文献   

6.
变性人是指患有性别紊乱症的自然人个体,这些个体自我心理认同的性别与生物学性别不一致,有些个体为了达到两者的一致,选择通过外科手术改变外部生殖器官特征(俗称变性)以达到外部生殖器官特征与心理认同的性别特征一致。由于法律通常只承认生物学性别,由此导致变性人的身份和地位不被法律认可,进而导致变性人的权利和利益得不到法律保护。承认变性人的身份和地位是尊重其人格尊严及保护性别平等权的人权要求,也是落实宪法保护变性人基本权利的要求,已经有一些国家制定了承认并保护变性人权利的专门法律。变性人的特殊权利通常与其人格和身份有关,通过英国的诉讼案件可以归纳出变性人权利的特殊领域。  相似文献   

7.
在宗教、哲学与伦理中,“人的尊严”被视为人本主义思想的重要内涵.它旨在强调生存于社会中的每一个人的个体都具有至高的内在价值和尊严,基于社会伦理层面上都需要加以保护与尊重.在现实社会中,“人格尊严”已经被人们所约定俗成,早已得到了社会公众的普遍认可.但实际上,如果追溯人格尊严与人权的关系及其在法律中的定位,却还是能够发现许多并存于理论与现实中的争议,造成了人格尊严与诸多物质因素的鱼龙混杂,模糊了人们对人格尊严的认识,最终导致了行为上的错误追求.本文详细剖析了人格尊严的构成、特点及实现条件,研究了它在法律中的定位,并结合中西,对比分析了人格尊严在法律中的具体权限内容和保障制度.  相似文献   

8.
隐私权作为一种人格尊严权利,我国宪法与民法、刑法、行政法、诉讼法等法律都作出了保护性规定,并初步形成了以部门法尤其是民事保护为核心的权利保障体系.当下需要明确隐私权与名誉权、人格权之内在本质与差异,确立宪法上的隐私权以及保障机制,明确隐私权就是个人对私人领域内的各种隐私信息享有独享权与私生活不被非法或不正当侵扰的独处权的概念与基本内涵,从而才能有效地对隐私权予以保障与救济.  相似文献   

9.
自然法宣扬人生而平等,但凡理性的生存实体都应受到法律平等的保护,享有平等的权利,然成为现实却有其必然的发展历程.同时,在实现了人格平等后因个体能力差异有需要对主体行为能力加以规制,从而对主体权益更为完善的保护.  相似文献   

10.
当下的许多国家都在宪法或相关法律中明确规定了工作权,并对其内容、实现方式、保障机制等方面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但我国仅在现行宪法第42条中规定了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对其实现方式、义务主体等方面的规定也较为笼统。工作权是一项基本人权,应被写进一国的宪法之中,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对其加以保护。  相似文献   

11.
人格尊严权指人之作为一个“人”所应当享有的起码的社会地位并且应当受到社会和他人起码的尊重的权利。对此不论是国内法律还是国际法律均有规定。被拘禁者享有人道待遇和人格尊严权是对禁止酷刑的重要补充。在我国对服刑人员人格尊严权的保障已具备了各项基础,应注意的是:要树立尊重服刑人员人格的理念;注意对服刑人员平等权的落实;在具体规定上要尊重服刑人员的人格尊严权;注意对涉及服刑人员人格尊严的一些具体权利的保护。  相似文献   

12.
论宪法未列举权利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基于人的认识能力有限性、成文宪法本身的局限性和基本权利内容的发展性,任何国家都不可能在宪法文本中将应当受到保障的基本权利尽数列举,由此而产生所谓宪法未列举权利的问题。相对于宪法已列举的权利,宪法未列举权利以何种形态存在,如何去证成与保障,这些问题的研究与解决,可以使宪法的基本权利体系能够不断接纳新的权利而成为一个开放的系统,不至于僵化;同时又可以合理区分宪法权利与普通法律权利,避免宪法对权利的保护不堪重负。  相似文献   

13.
妇女平等就业权是实现男女平等的基础性权利,是妇女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妇女宪法"人格尊严"的重要机制.中国宪法上的平等是一种形式平等,这种立法模式下妇女平等就业权也是形式平等下的宪法权利.形式平等下的妇女就业平等保护面临着诸多难题和危机,为走出危机,破解妇女就业平等保护的困境,必须确立就业性别歧视的普适性评价标准,并以此为基石,整合妇女就业平等权保护的法律机制.  相似文献   

14.
规范地位是指某一条款在基本权利内部乃至宪法规范体系中的效力,取决于该条款在特定宪法秩序中的法律属性。尊严条款因其法理基础、宪法文本表述及宪法解释实践的差异在各国宪法上享有不同的地位,归纳起来可分为宪法原则、基础价值、规定功能的宪法概念。我国宪法第38条人格尊严的哲学基础不同于其他国家的人是目的、人格发展、交往理论,而是着重于个人的名誉与荣誉保护;宪法文本表述并非人的尊严、人性尊严,而是人格尊严,且该条既未规定在总纲中,亦未置于"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一章之首,即使与"国家尊重与保护人权"一款结合起来阅读,亦无法取得与其它国家宪法上的规范地位。人格尊严在我国宪法上属于独立条款,也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具有具体的法律内容,在宪法解释过程中可作为规范与特定宪法事实相涵摄,证明公民的人格尊严受到了侵犯。  相似文献   

15.
我国宪法中相关税收条款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在明确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义务的同时,需要强调征税主体也有依照法律征税的义务,通过淡化税收优先权、加强对税收法律关系中利害关系人权利的保护,进一步加强对人权的保护和市场经济秩序的维护。  相似文献   

16.
肖像权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应具有的权利,是一种重要的人格权。肖像权直接关系到公民的社会形象和人格尊严,在这样高速发展的文明社会,人们开始认识到肖像权的重要性并加以保护。因而,对肖像权  相似文献   

17.
再论“无财产即无人格”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自然人人格不仅是享有民事权利的资格 ,且其本身即由宪法和法律直接赋予的各种实体权利所构成 (不仅包括各种基本的政治性权利和伦理性权利亦即人格权 ,而且包括广义上的财产 )。财产 (广义 )是人格不可或缺的构成要素 ,其展示的是人的物质生存状态。民法所保护的财产都是为人所支配的物 ,对财产的保护就是对人的保护。在我国 ,“民法调整商品经济关系”理论的提出 ,为中国民法的生存和发展奠定了基础 ,而将保护个人财产的意义提升至保护人格尊严的高度 ,是使穷汉真正具有人格的唯一出路。  相似文献   

18.
张豪 《法治研究》2007,(8):37-43
我国宪法上的人格权体系存在"人格尊严与人格权的混同"以及"人格权与人身自由关系混乱"等问题,通过对德国、日本等国宪法上人格权体系的规范分析有助于我们理清人格尊严、人格权、人身自由这三者错综复杂的关系,重构我国宪法上的人格权体系。同时,在此体系中,"人格尊严"的主观权利性又是学界众说纷纭的问题之一,通过对判例进行实证的梳理与整合,可以看出"人格尊严"的主观权利性在司法实践中已经得到了展示,我们需要的是对其构成要件、裁判标准等内容的精准探悉。  相似文献   

19.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于2004年在我国成为宪法原则,并将在立法、执法和司法各个领域推动和发展人权事业.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核心内涵是尊重人的人格尊严,保障任何人受到人的待遇.保障人权的主要义务主体实质上是政府,因此,要求国家不仅通过立法、行政活动推动人权的进步和发展,而且要求立法、行政活动在保障人权的程序规则下运行.由于社会生活中不断发生权力与权利、权利与权利的冲突,又由于在权力与权利冲突中受害的总是权利享有者一方,因此需要在权利受侵害时予以救济,即所谓没有救济就没有权利.公正、民主、科学的程序就是处理权利与权力冲突的不可或缺的救济措施.倘若立法者制定违反宪法、侵犯基本人权的法律,行政主体违法行政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刑事检控机关非法剥夺受刑事追究者的人身自由,公民将如何面对强大的国家权力的侵害或可能的侵害?  相似文献   

20.
隐私权入宪,确立隐私权的地位是根本 从当今国际的趋势来看,隐私权正在被逐步确立为一项独立的人格权,将隐私权作为一宪法权利加以保护不仅是有关国际公约的要求,也是很多国家的一致做法.而我国宪法并未确立隐私权的独立权利地位,只是在第38条、第39条、第40条原则性地规定了公民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公民住宅不受非法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的内容.这只是规定了与隐私权有关的相当少的一部分内容,并没有明确规定隐私权,因此在宪法中明确规定隐私权显得相当必要.只有这样刑事诉讼法保护隐私权才能切实做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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