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正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产煤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各有关部门,各煤矿企业: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99号)精神,推进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加快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一)明确关闭对象。坚决关闭15万吨/年以下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坚决关闭15万吨/年以下煤与瓦斯突出、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和煤层自然发火严重的煤矿,坚决关闭发生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相似文献   

2.
各产煤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2006年度全市煤矿整合关闭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各产煤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结合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煤矿  相似文献   

3.
<正>陕政办发[2015]56号各产煤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陕西省煤矿瓦斯防治十条规定》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6月21日陕西省煤矿瓦斯防治十条规定一、树立瓦斯零超限理念。瓦斯超限必须立即停产停工撤人,并按事故追查处理。凡因瓦斯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发生瓦斯超限的矿井一律停产停工整顿。  相似文献   

4.
各产煤市、县人民政府 ,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河南省煤矿专项治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 ,现予印发 ,请认真贯彻执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相似文献   

5.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自《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产煤地区农村贫困农民生活用煤问题的意见》(黔府办发〔2005〕44号)实施以来,各地积极采取措施贯彻落实,产煤县乡贫困农民生活用煤困难问题得到缓解。但由于一些地方煤炭生产布局调整滞后,煤炭市场价格和运费上涨等原因,目前部分产煤县乡贫困农民生活用煤仍然困难。为进一步妥善解决产煤县乡贫困农民生活用煤问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各地人民政府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贯彻落…  相似文献   

6.
<正>陕政办发[2015]2号各产煤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省安全监管局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项目建设安全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1月14日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项目建设安全工作的意见省安全监管局为进一步落实煤矿项目建设安全监管责任,强化在建矿井现场管理,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现就加强我省煤矿项目建设安全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落实安全责任煤矿项目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安全工作全面负  相似文献   

7.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加快全省整合煤矿办理各种审批手续,推进煤矿整合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建立整合煤矿办理审批手续“一条龙”办公机制(以下简称一条龙办公机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通知所指整合煤矿,是指经省人民政府批复的各地区《煤矿整合方案表》中所列的整合煤矿。二、一条龙办公机制涉及省工商局、省国土资源厅、省煤管局、省环保局、省水利厅、贵州煤监局、省质监局、贵州电网公司。(一)省工商局负责整合煤矿名称变更登记、…  相似文献   

8.
各产煤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省国土资源厅、煤炭工业局、工商局、公安厅、监察厅、环保局、电力公司等部门制订的《关于整顿和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关于整顿和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工作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5〕21号)要求,现结合我省煤矿实际,特制定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以下简称“整顿关闭”)工作方…  相似文献   

9.
正豫政[2014]63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现将《河南省强化煤矿安全生产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河南省强化煤矿安全生产暂行规定为进一步强化全省煤矿安全生产措施,有效防范和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发生,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规定。一、对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水  相似文献   

10.
《贵州政报》2013,(10):28-29,26
黔府办发[2013]45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各有关部门:为充分发挥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员(以下简称驻矿安监员)对煤矿的监督管理作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驻矿安监员队伍建设和管理,督促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驻矿安监员队伍建设(一)驻矿安监员为事业编制的国家工作人员,各市(州)、各产煤县(市、区、特区)政府要根据本地煤矿情况及时落实驻矿安监员事业编制。(二)驻矿安监员对煤矿实施实时驻矿监督,每处煤矿派驻驻矿安监员不少于2名。(三)驻矿安监员的工作经费、工资、福利待遇列入县级财政预算,按照全额事业单位管理。下井补助由各地自行确定,但不低于国家煤矿安全监察部门规定标准。  相似文献   

11.
各产煤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国家工商总局《关于严厉打击煤矿违法生产活动的通知》(安监总煤矿字〔2005〕5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相似文献   

12.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面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13.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黔府办发[2008]5号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切实加快我省大煤保大电煤矿规划项目建设步伐,增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所需的战略资源和基础产业的保障能力,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4.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省人民政府决定对省煤矿瓦斯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孙国强(副省长)副组长:陈训华(省政府副秘书长)吴勇(省经贸委副主任)何刚(省安全监管局、贵州煤监局局长)张仕和(省煤管局副局长)成员:陈富庆(贵州煤监局副局长)张宜华(省公安厅副厅长)黄汉金(省监察厅副厅长)王先耕(省财政厅副厅长)麻少玉(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薛宝军(省国资委副…  相似文献   

15.
《贵州政报》2013,(1):22-26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黔府办发[2012]61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安全监管局、贵州煤监局《贵州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方案(试行)》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6.
各产煤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5〕6号)精神,加强对我市煤矿瓦斯集中整治工作的领导,切实有效地开展煤矿瓦斯治理,建立煤矿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规定,市政府决定成立煤矿瓦斯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7.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黔府办发[2008]106号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全省煤炭工业取得长足发展,但仍然存在结构不合理、增长方式粗放等问题。今年来,我省部分产煤地区开展了大煤矿帮扶小煤矿试点工作,对提  相似文献   

18.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委等部门关于重庆市2006年度关闭煤矿经济补助实施意见的通知各产煤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相似文献   

19.
<正>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切实加强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20.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渝办发[2009]286号各产煤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小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