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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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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黔医保发[2020]30号各市(州)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军队驻黔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号)、国家医疗保障局等九部门《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的实施意见》(医保发[2019]56号)、国家医疗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0]2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我们制定了《贵州省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实施方案》,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  相似文献   

2.
正GZ0320200108广州市医疗保障局文件穗医保规字[2020]6号各有关单位,各定点医疗机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号)、《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医保配套措施的意见》(医保发[2019]18号)、省医疗保障局等八部门印发《关于  相似文献   

3.
正黔医保发[2021]42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各有关部门: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2021年5月24日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实施意见为加快推进我省医疗保障基金(以下简称医保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全面提升医保基金监管能力,严守医保基金安全红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0号)精神,  相似文献   

4.
正黔医保发[2021] 49号各市(自治州)医疗保障局,省医保事务中心:为完善我省基本医疗保险慢特病门诊保障制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根据《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20] 26号)精神,现就进一步规范我省慢特病门诊保障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5.
<正>宁政办规发[2019]11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降低群众用药负担,规范药品流通秩序,提高群众用药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号)、《国家医疗保障局等9部门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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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杭政办函[2015]153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杭州市改革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机制工作方案(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2015年11月17日杭州市改革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机制工作方案(试行)为完善杭州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机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国家卫生计  相似文献   

7.
正鄂医保发[2020]5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医疗保障局,在汉部省属公立医疗机构、有关部队公立医疗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26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8]91号)和《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指导意见》(医保  相似文献   

8.
正黔医保发[2020] 92号各市、自治州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医保局机关各直属单位:按照《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医保发[2019] 46号)要求,根据《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1号),我们制定了《贵州省医疗机构制剂医保支付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厅局,计委,经贸委,药品监管局,中医药局,纠风办: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等部门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16号)和《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试点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卫规财发[2000]232  相似文献   

10.
正川医保规[2021]13号各市(州)医疗保障局,各省管公立医疗机构、西部战区总医院、西部战区空军医院: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精神,促进医疗新技术及时进入临床使用,满足人民群众就医需求,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我省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6]136号)相关要求,我局对2021年第一批50项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系原我局公布的四川省2020年第二批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履行了相关定价程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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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宁党发[2021] 13号各市、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区直各部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中央驻宁各单位,各大型企业:现将《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21年2月28日(此件公开发布)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相似文献   

12.
正渝卫发[2017]31号各区县(自治县)卫生计生委、两江新区社发局、万盛经开区卫生计生局,各委属医疗机构,重庆药品交易所,大型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191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备案采购行为,市卫生计生委制定了《重庆市药品备案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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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渝卫发[2017]30号各区县(自治县)卫生计生委、两江新区社发局、万盛经开区卫生计生局,各委属医疗机构,重庆药品交易所,大型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191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联合体药品采购行为,市卫生计生委制定了《重庆市医药采购联合体采购规范》,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本规范由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施行,原《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药品备案采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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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皖医保发[2019] 37号各市医保局,省管县医保局,局直属单位,各省属公立医疗机构:现将《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分组付费指导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9年11月6日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分组付费指导方案(试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 55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实施意见》(皖政[2017]7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基本医保按病种分组付费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相似文献   

15.
正鄂医保发[2020]8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医疗保障局,各定点医疗机构:为贯彻落实《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救治工作的意见》(鄂医保发[2020]6号)要求,确保患者不因医疗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对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抢救治疗使用的药品和诊疗项目,不在医保目录支付范围内的,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按乙类报销;在  相似文献   

16.
正川医保规[2021]12号各市(州)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员会: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55号)精神,推广实施全省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结合点数法付费(以下称DRG点数付费),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全省DRG点数付费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相似文献   

17.
正黔府发[2021] 10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贵州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1年9月13日贵州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19]29号)及教育部等部委相关文件要求,  相似文献   

18.
正甬医保发[2019]32号各区县(市)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局,相关功能园区医疗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各区县(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国办发[2019]10号)和浙江省医疗保障局等4部门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医保联发[2019]19号)文件精神,做好我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制定《宁波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方案》,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9.
正甬医保发[2019]35号各区县(市)医疗保障局,相关功能园区医疗保障部门:为推进我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统称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工作,根据宁波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关于印发宁波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医保发[2019]32号)文件精神,制定《宁波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细则》,请遵照执行。2019年11月14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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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11月13日,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机制的意见》(浙政办发[2015]57号)精神,为切实加强对全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及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的领导,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温州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温政办机[2015]27号)。组长:郑朝阳,副组长: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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