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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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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00年12月27日,8位律师受中国14位在日本侵华战争中被掳掠到日本强迫劳动的劳工委托,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诉状,对5家日本企业当年的侵权行为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在中、日两国的主要媒体上公开道歉和赔偿每位原告100万元人民币。  本次向法院起诉的魏香田、车士学、刘沛臣、朱文彬、宋元子、李廷夕、李振山、逯全雪、张小生、吴同学、胡麦熟、张双计、王小伏(劳工王宝宝之女)、李小眼等14位原告,均为当年被日本军人从中国胁迫到日本强迫劳动的幸存者和他们的子女。他们状告的株式会社熊谷组、住友石炭、业株式会社、住友金属…  相似文献   

2.
康健 《中国律师》2002,(8):69-69
强掳劳工是日本军国主义侵略中国所犯罪行之一。1942年11月为了解决日本国内劳力短缺,应日本财阀的要求,日本政府内阁做出决议将由中国向日本输入劳工定为一项国策。三井矿业株式会社是日本三井财阀发迹的创始企业,也是三井集团的核心公司,该公司在战时使用了5000多名中国劳工。本次福冈地方法院提诉的15名原告是当年在福冈煤矿劳动过的幸存者。2000年5月10日,张宝恒等15名中国劳工以日本国及三井矿山株式会社为被告向日本福冈地方法院  相似文献   

3.
秋实 《中国律师》2003,(5):20-21
2003年3月11日,日本东京地方法院以所谓“赔偿请求权已失效”为由,驳回了被侵华日军强掳至日本充当劳工的42名中国原告要求日本政府和奴役他们的日本10家企业谢罪和赔偿的诉讼。日本东京地方法院的判决遭到中国原告的痛斥和引起社会各界的义愤。 诉讼案判决后,以日本律师高桥融为团长的中国原告律师团立即发表了抗议声明。他们在声明中指出,日本东京地方法院的法官以顽固的态度,没有采用一个证人,而且只允许2名原告出庭接受询问,对侵华日军强掳中国劳工和日本企业奴役中国劳工的事实不加认定,故意回避历史事实的恶劣做法,与其他几个劳工诉讼案的判决形成很大反差,明显地逆历史潮流而动,公然挑战历史,其影响非常恶劣。为此,日本律师高桥融等人于21日来到北京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向中国的史学专家和律师同行报告该案件的诉讼经过和该判决的恶劣影响,并与中国专家商讨解决类似诉讼案在审判过程中出现问题的对策。  相似文献   

4.
《中国律师》2004,(6):37-37
2004年5月24日福冈高级法院民事1部(田孝行审判长)就张宝恒等15名诉日本国与三井矿业公司损害赔偿案上诉审作出了二审判决,以“除斥期间消失”驳回了原告的上诉。对于这份极不负责任的判决,我们表示强烈抗议。1942年日本侵略中国期间,日本政府同日本的某些大企业根据日本内阁会议决定,强掳近四万名中国人到日本各矿山、港口达135处惨无人道地强迫其服苦役,从事奴隶劳动。1995年始,原中国劳工的幸存者以日本政府和相关企业为被告在日本各地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诉讼,即中国劳工对日索赔案。福冈中国劳工诉讼案是当年在日本福冈的田川和三池…  相似文献   

5.
康健 《中国律师》2007,(7):16-18
日本国最高法院于2007年4月27日分别对中国劳工诉日本西松建设公司损害赔偿案,中国国民(原"慰安妇")郭喜翠、侯巧莲诉日本政府损害赔偿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了中国劳工及原"慰安妇"郭喜翠、侯巧莲要求加害者给予赔礼道歉及赔偿的诉讼请求。该法院在同日还以电话通知的形式驳回刘面换、李秀梅等4位原"慰安妇"诉日本政府损害赔偿案,中国劳工刘连仁诉日本政府损害赔偿案,张宝恒等15名中国劳工诉日本政府和三井矿山株式会社损害赔偿案的中国战争受害者一方当事人的上诉。日本最高法院在判决中以旧金山和约为基础,认定《中日联合声明》没有违背旧金山和约的框架,从而,中国政府放弃了因战争产生的包括个人在内的所有请求权。该判决驳回中国战争受害者诉讼请求的唯一理由,就是认为中国国民已因《中日联合声明》第5条的规定而丧失了请求权。该法院对放弃"请求权"解释为丧失了诉权。日本最高法院作出的这一带有司法解释性质的判决,明显违背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6.
案情简介:原告:手家株式会社被告:北京黑豹电器公司被告:北京市大发商贸公司被告:北京市西四电讯商店被告:北京阜宁音像中心被告:中国国际广播音像出版社案由:侵犯著作权纠纷原告手家株式会社是一家在日本国注册的经营电影、漫画的策划及制作等多项业务的公司。1997年该公司制作了动画电影《狮王大帝》(日文名称为《)七)久J卜大帝》)一片。对该片名称、制作年份、制作人的身份以及该公司享有该片相关的全部著作权等内容,日本影像软件协会出具证明书加以确认。该片至今未在中国大陆地区出版发行。原告分别于1998年9月18日、10…  相似文献   

7.
声明2003年1月15日,日本京都地方法院对中国劳工诉日本国及日本冶金工业株式会社损害赔偿一案,作出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一审判决,我们对此深表愤慨。众所周知,当年日本军国主义者发动的侵华战争给中国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强掳中国人作为苦役,是日本在侵华战争中实施的反人类罪行中的一部分。近千万中国人被强行掳掠作苦役,其中部分人被押至日本国。非人的虐待致多人惨死于非命。日本军国主义者与相关日本企业用残酷的手段榨取中国劳工的血汗和生命,维持战争机器,谋取巨额不义之财。那场战争已结束多年,亲自制定强掳中国劳…  相似文献   

8.
原告:日本株式会社寿被告:北京创益佳商场被告:北京依谷伟来科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依谷伟来公司)被告:温州市爱好笔业有限公司(简称爱好笔业公司)  相似文献   

9.
吴意 《中国律师》2002,(6):40-40
中国劳工集体诉讼案首次获胜2002年4月26日,日本东京时间1点10分(北京时间12时10分),二战期间在日中国劳工诉讼案在日本福冈地方法院有了一审判决:日本三井矿业将对当年在其企业的中国劳工每人赔偿110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70万元)。这是中国劳工集体诉讼案首次在日本获得部分胜诉。在日福冈中国劳工诉讼案始于2000年5月,原告是至今仍健在的15名二战期间中国在日劳工,被告是日本政府以及在福冈地区的日本三井矿业。经过两年的审理工作,上述判决结果在日本福冈地方法院开庭公布。而诉讼涉及日本政府及三井…  相似文献   

10.
原告日本国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  法定代表人吉野浩行,代表取缔役社长。  委托代理人魏启学,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专利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辛哲生,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专利代理人。  被告上海飞羚摩托车制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小林,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徐申民,上海市公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傅远,上海市公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日本国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诉被告上海飞羚摩托车制造有限公司专利侵权纠纷一案,于 1997年 12月 25日向本院起诉。原告于起诉的…  相似文献   

11.
王工 《中国律师》2003,(5):54-58
“中新网3月10日电 包括‘花冈暴动’领袖耿谆在内的河南省20多名该事件的受害者及遗属,4月2日,每人将在郑州领取25万日元(约合人民币1.6万元)的赔偿金。” “信报讯‘花冈暴动’领袖耿谆将不会出现在4月2日花冈赔偿金郑州发放现场。”耿谆表示:“虽然花冈事件以和解告终,身为当年的首席原告,对《和解条款》一直难以认同。” 据中国青年报3月16日的消息:耿谆说:“花冈诉讼彻底失败于‘和解’之中。鹿岛公司声明中对杀害中国劳工只字不提,相反,竟以慈善家自居,真可谓‘怙恶不悛,恬不知耻’。” 前一条新闻,《北京法制报》(2003年3月11日)标题:战后对日本诉讼第一案胜诉——中国劳工及遗属获得赔偿;后两条新闻,《北京信报》(3月18日)标题:花  相似文献   

12.
刘小娜 《山东审判》2005,21(4):115-116
[案情]原告:克士莫斯株式会社。被告:中国物资储运青岛公司。被告:青岛中储华宇国际货运有限公司。原告克士莫斯株式会社(以下简称克士莫斯)与山东机械进出口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机械)订立了SK-03001和SK-03002号来料加工合同,合同载明:1.克士莫斯向山东机械免费提供原料,运输、保险等费用均由克士莫斯负担。2.山东机械向克士莫斯提供成品尼龙包共计23000个。成品装运期为2003年3月7日,付款方式为信用证付款,成品交付目的港为日本大阪。  相似文献   

13.
上诉人(原审原告)(日本)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住所地日本国东京都港区南青山2-1-1。 法定代表人福井威夫,董事长/专务董事。 委托代理人张守志,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  相似文献   

14.
第一、判决主文1、判决三井矿山株式会社支付原告每人1100万日元,并且,对原告张宝恒、郑振国、鲁文平、路久文、张五奎、高国栋、刘星祥、陈桂明、叶永财从2000年5月26日起,对原告杨大启、刘千、卢勤由2001年5月22日起,对原告杜宗仁、马德水、卢占龙从2001年11月15日起,每人支付年5%的利息直至支付完毕之日止;2、驳回原告对三井矿山株式会社的其他请求;3、驳回原告对日本国的一切请求;4、诉讼费用,原告发生费用的二分之一,被告三井矿山株式会社发生的二分之一以及被告国发生的费用由原告负担,其余由被告三井矿山株式会社负担。  相似文献   

15.
花赪  张铮 《中国公证》2006,(1):67-68
1937年7月7日,日军发动侵华战争。随着侵略不断扩大.日本国内劳动力日益匮乏.日本决定强制押送中国劳工到日本做工。据日本《外务省报告书》的保守统计,1943年4月至1945年5月间,日本共强征中国劳工38935人。这些劳工主要来自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山西、河南、上海、江苏、浙江等地。直到日本投降,这些中国劳工才陆续被送回国,但已有6830人长眠异国他乡。今天,一些战争中幸存的受害者已拿起法律武器欲讨回公道。  相似文献   

16.
《中国律师》2004,(8):74-74
从日本侵华战争被掠劳工到日本起诉至今,在日本各地法院起诉的案件已有数起,但被法院判决败诉的居多。从2003年以后,案件的判决向着有利于被害者的方向发展。7月9日,在日本法院审理多时的中国劳工起诉日本西松建设公司索赔案,在日本广岛高等法院做出二审判决:法院判令西松建设公司赔偿5名原告每人550万日元,推翻了2002年广岛地方法  相似文献   

17.
1994年8月25日,被告富丽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与被告郡山综合建设株式会社签订协议,将富丽高尔夫俱乐部会馆的整体建筑工程由被告郡山综合建设株式会社承包施工。郡山综合建设株式会社又将该工程转包给原告中原工程局进行施工。1995年9月20日,原告中原工程局与被告郡山综合建设株式会社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协议书,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承包内容:建筑结构、室内外装修、水、电、暖、通风等。工程备料款暂定1250万元的30%支付给原告。该协议还对工程的其他方面作了规定。上述施工协议签订后,该工程按约由原告的下属企业某建筑安装工程处组…  相似文献   

18.
2003年9月29日下午12:30(日本时间13:30),日本东京地方法院民事35部审判长片山良广就侵华日军遗弃化武受害者对日诉讼(1996年第一批)做出了一审判决,判决孙景霞等13名中国原告胜诉,全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赔偿原告每人2000万日元。为此,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抗日战争史学会、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北京中国抗日战争史研究会联合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举行新闻发布会,并发表了《联合声明》。人们普遍认为这一判决与《中日联合声明》所阐述的精神相符合,是送给中日邦交正常化31周年的一份适当的礼物,并首肯了审…  相似文献   

19.
原告:雅马哈发动机株式会社。住所地:日本国静岗县磐田市。法定代表人:长谷川至,该株式会社社长。被告:天津港田集团公司。住所地: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法定代表人:龚兆杉,该公司董事长。被告:天津港田发动机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法定代表人:何万利,该公司董事长。原告雅马哈发动机株式会社(以下简称雅马哈株式会社)因与被告天津港田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港田集团公司)、天津港田发动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田有限公司)发生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向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诉称:原告在中国注册了“YAMAHA”、“VISI…  相似文献   

20.
1997年9月李万忠等42名二战受害劳工以10个日本企业和日本国为被告在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经过4年半的审理,2002年3月26日法庭最终辩论。5名原告方面的律师在法庭上从不同角度阐述他们的意见,其中最年轻的犀川治律师用战后日本出生的青年人的眼光,阐述了他对二战劳工案的观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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