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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护广大购房者的权益,国家对商品房的预售有着较为严格的法律限制,特别是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预售商品房时,硬性条件非常鲜明。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的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已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国家还对规范商品房预售后有关合同的登记备案制度及产权登记等事项进行了详细的事后调整,如《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等规定对商品房的预售条件、市场准入等予以事前调整及规范。另外,《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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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按照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定义,是指在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设的行为。作为一种周期长、环节多的商业活动.房地产开发的过程也是一个风险相伴的过程。而法律风险在房地产开发的各个环节上亦无处不在,充斥于从立项报批、土地取得、施工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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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第15条规定是关于合同效力与物权效力相区分的规则,与本条紧密联系的是,审判实践中特别需要明确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不符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9条规定的条件,该合同是否有效?以及如何理解第39条之规定?本文就此问题结合审判实践做一论述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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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项目转让实质上是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长期以来,《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被看作是转让合同的有效要件。最高法院新颁布的司法解释对投资要求的规定采取回避的态度,但通过案例和其他形式强调不符合《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之情形的,不影响转让合同的效力。本文从我国物权变动的债权形式主义立法模式出发,对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和所持观点进行了评析,并对其他与转让合同效力有关的情形也作了分析和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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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而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符合下列条件:(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否则不得转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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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全面修订工作已经启动,并列入本届人大立法规划;此次修订是在《物权法》颁布、不动产(房地产)物权规则基本确立,在房地产市场和市场监管框架相对成熟的背景下进行的,这意味着此次修订要重新定位《房管法》的目的、原则和适用范围,赋予它新的含义、功能。《房管法》应当以管理法为基调,搭建房地产业的管理制度框架,妥善解决农村与城市的关系、管理法与《物权法》的协调、建设用地规范、房地产开发和房屋建设等基本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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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了商品房预售的条件和监督管理措施。但在实践中,不但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当事人及有关房地产管理部门对该法条的理解或执行情况不同,就连一些审理此类纠纷案件的法官也认识各异。尤其是对该条第二款即“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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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新近实行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担保法》开始将我国房地产抵押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但是,这些房地产抵押法规并不很完善,在房地产抵押实践中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法律问题:一、关于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与地上房屋一同抵押的法律问题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一种不完全的物权,不能单独作为抵押物。但是,在划拨土地上建成的房屋,业主事有完全的物权,具有交换价值,可以设定抵押担保,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划拨土地使用权亦应相应设定抵押。因此,《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7条将依法取得房屋所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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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2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建设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法发[2004]5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第19条和第20条对轮候查封问题做出规定,第11条对查封期限做出规定。司法实践中,大多数法院均按照《通知》要求,在法律文书上注明查封期限,但个别法院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后续送达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和裁定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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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6条规定: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草案)的说明》指出:抵押担保的关键是抵押物的范围,哪些可以作为抵押物.作为抵押物必须是能够转让的财产,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担保的目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7条规定了在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地产抵押权的设定范围;担保法更加明确具体地规定了在我国可以抵押的财产和禁止抵押的财产.根据这两部法律的规定,笔者认为下列财产可作为房地产抵押的抵押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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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前发生的房地产纠纷诉至人民法院后,致使全国各地法院在处理这类案件中,产生了适用法律与处理结果的不统一。鉴于这种情况,1995年1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777次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审理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前房地产开发经营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并通知全国法院贯彻执行。但在审判实践中,曾有过一些在城市房地产法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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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地产开发仅限于国有土地。我国目前的土地使用权可分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两类。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房地产开发商所需要的土地仅限于国有土地,而非集体土地;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转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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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下简称"本法’)已于1995年1月1日起施行。本法虽然在很大程度上是对原有法律的整理,但仍然在内容上作了较多改变,并确立了一些新的原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注意。本文首先从房地产开发的定义着手,接着对我国在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方面的现行法律与原有法律进行了比较分析,最后研究了本法在《物权法》背景下修改的必要性并提出了相关的修改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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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8,(3):27-39
[裁判摘要]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的规定,转让方未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证书与受让方订立合同转让土地使用权.起诉前转让方已经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同意转让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