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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09 毫秒
1.
我国"反黑"法律对策刍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随着我国有组织犯罪的迅猛激增,我国现有的刑事法律体系在打击有组织方面尽显疲态,应加强以下几个方面工作增设黑社会组织罪的条款;规定金融机构的反黑义务,对黑社会犯罪规定没收财产刑;增设与有组织犯罪相牵连的犯罪行为的加重刑条款;从刑法上鼓励单纯参加犯罪组织者自动退出;提高有组织犯罪法定刑量刑幅度;通过法律推定,确立举证责任倒置;采用特别证据规则;建立污点证人、卧底证人和证人保护制度;改革相关法律,堵塞漏洞等.  相似文献   

2.
论反黑工作中的卧底侦查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黑社会性质犯罪、黑社会犯罪组织严密,具有经济基础和权力背景,首要分子具有双重身份且远离犯罪现场,证人证言难以获取,一般的侦查手段难以对其成功地追诉。 反黑工作中卧底侦查不失为一种行之有效而又十分必要的侦查手段。要成功实施卧底侦查,卧底人员的选择是先决条件.必须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成功打入内部后.要取信于敌,正确使用各种取证技术和谋略。卧底任务完成后应妥善安排好撤离工作。  相似文献   

3.
污点证人豁免制度是通过免除污点证人的罪行来换取更重要的证据,在打击隐蔽性强、取证难的行贿犯罪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尽管该项制度与现代法治观念存在一定的冲突,但为达到侦破犯罪、提高诉讼效率的目的,我国应当借鉴先进,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污点证人豁免制度。  相似文献   

4.
目前,我国法律没有证人保护的启动程序、证人保护的具体措施、证人保护机关的相应职权等具体规定,可操作性差;同时证人保护机关也不统一,难以保证证人保护的连续性和有效性.根据我国刑事司法体制、国情,并借鉴国外相关国家经验,我国应建立以检察机关为中心的有组织犯罪证人保护制度.其内容包括:1.制定有组织犯罪法案,明确规定检察机关为我国有组织犯罪证人的保护机关:2.明确规定有组织犯罪证人保护程序的启动权由检察机关行使;3.明确规定保护机关及保护人员的具体职权;4.为检察机关划拨证人保护所需的专项经费;5.赋予有组织犯罪证人拒绝出庭作证权.  相似文献   

5.
论卧底警察取得证据的效力及相关配套制度的建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卧底警察是侦破有组织犯罪、团伙犯罪等案件的有效手段。世界各国在打击有组织犯罪、毒品犯罪、严重暴力犯罪等复杂犯罪时,都不约而同地赋予侦查机关使用卧底警察的权利。我国有关卧底警察的法规过于原则化、简单化,在司法实践中很难适用。在有限度地承认卧底警察的合法性已成为国际趋势的情况下,我国也应该将卧底警察立法化。  相似文献   

6.
污点证人豁免制度是犯罪嫌疑人作为检控方证人出具重要证言,从而得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刑事处罚的一种刑事司法制度。目前,美、英、德、加等国和我国港、澳、台等地区都设立了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对有效打击有组织犯罪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我国应当引入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并结合本国国情将其本土化。  相似文献   

7.
证人在刑事诉讼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尤其是在当今日益复杂的犯罪形势下,污点证人提供的证据往往起到决定性作用。因此,有必要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较为完善的污点证人豁免制度,结合我国诉讼的实际情况,在我国建立污点证人豁免制度。  相似文献   

8.
证人保护制度是刑事诉讼活动中的一项重要的保障措施,证人安全问题在世界各国的刑事诉讼活动中普遍存在,建立健全适合本国国情的证人保护制度符合当今世界的司法发展趋势。本文拟对完善我国的证人保护制度问题谈一谈自己的看法。一、明确证人保护制度的保护对象范围。首先,证人保护的对象不仅应当包括证人,而且应当包括被害人、证人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以及其他需要类似保护的有关人员。从各国的立法和实际实施情况来看,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对证人保护制度的对象范围上采用的是广义的概念,也就是说证人保护制度保护的是一个信息源,保证追诉犯罪的…  相似文献   

9.
卧底侦查是世界各国普遍适用的刑事侦查手段,具有追诉犯罪的高效性和侵犯人权、损害程序正义的高风险性,许多法治国家都对其进行法律控权。卧底侦查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也如火如荼,但立法上还是空白。理性地分析卧底侦查的价值冲突,借鉴美、德两国对卧底侦查的法律规制经验,对我国卧底侦查的实施主体、适用范围、适用对象、适用原则等予以明确、合理的法律规制,探析我国卧底侦查的法律化路径,以寻求国家追诉犯罪与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平衡。  相似文献   

10.
从总体上来说,澳门地区的秘密侦查立法系针对日益猖獗的有组织犯罪做出的立法反应。澳门地区的秘密侦查立法采取了"分散型"的立法模式,《澳门刑事诉讼法典》、《有组织犯罪法》、《通讯秘密及隐私保护》等法律对电话监听、函件扣押、卧底证人、污点证人等秘密侦查行为作了法律规制,从而解决了长期以来秘密侦查的于法无据问题。澳门地区的秘密侦查立法带有明显的葡萄牙法制的痕迹,这表明澳门地区的法律本地化工作虽已启动经年,但要真正制定出符合澳门本土的法律制度,并逐渐摆脱葡萄牙的阴影依然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不过,相对于秘密侦查立法至今仍然一片空白的中国大陆地区来说,澳门地区的秘密侦查法律制度依然具有较大的参考与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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