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00 毫秒
1.
朱坚钢在《撬盗保险箱案件之我见》一文中介绍:1993年以来,浙江省撬盗保险箱案件已成为盗窃案件中的一匹疯狂的黑马,仅上半年就发案386起,平均每天2.1起,被盗财物达200万元之巨,比去年同期猛增189起,上升幅度为95%。犯罪分子作案如同"扫荡"一般,往往在一个地区连续作案几天,甚至一个晚上作案几次,使刑侦队现场都勘查不过来。现场吃、吸、喝、拉、翻一片狼藉,作案中车拉、船载、肩扛、人抬如入无人之境。撬盗保险箱的犯罪分子大部分为流窜结伙作案,从杭州、温州、嘉兴等地破获的案件及各地已经申并上的案件看,流窜结伙作案要占85%以上。犯罪分子中除本省外,主要为江西、河南农村闲散人员,甚至一个村庄大部分人在专事此职,作为发财致富的一条途径,长年流窜在外专撬保险箱。1993年5月19日凌晨,江西玉山流窜犯李斌等十几人经密谋,闯入杭州市江干区海 相似文献
2.
3.
运用偏振光照相技术提取指纹尝试 总被引:4,自引:2,他引:2
偏振光照相在刑事照相中运用十分广泛 ,主要用于消除非金属物面的反射光、消除镜面倒影和重影进行物证脱影照相以及偏振光显微检验等。近年来 ,盗窃、抢劫计算机的案件日益增多 ,犯罪分子多采取拆开计算机机箱 ,盗窃机箱内的CPU、内存、硬盘等电脑部件。作案过程中 ,犯罪分子难 相似文献
4.
1993年4月13日,江西省广丰县九名犯罪分子组成的重大流窜撬盗保险箱集团的主犯张如良、林诒丰在我市落网,一举攻克省内外保险箱案件35起,价值25万元。1993年5月18日,犯罪分子徐越华、于健被抓获,5月17日发生的扬州历史上最大的住宅盗窃案件(价值15万元)宣告破获,赃物如数追回。1993年8月7日,“深藏的大鱼”——罪犯刘金保束手就擒,久侦未破的两起夜间入室盗 相似文献
5.
盗窃自行车案件,在整个盗窃案件中约占百分之二十左右。这类案件,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权益,给群众的正常上班工作,学习带来了困难,群众叫苦不迭,严重地影响治安秩序的稳定。因此,研究其特点,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很有必要。一、盗窃自行车案件的特点1、这类案件作案迅速,时间短暂,白天夜晚均有发生,多无现场可勘查,犯罪分子串街走巷,流窜性大,得手快,易逃不易捕,不易被发 相似文献
6.
农村系列性盗窃案件有一定的规律,一人或一伙人在实施多起盗窃犯罪时,在选择作案时间、侵害对象、作案工具、作案手法和过程、猎取目标等等,都有其同一性,并保持相对稳定,在不受外界冲击和影响时,一般不会改变。其基本规律是:□作案时间不变。在我们侦破的20串系列盗窃案件中,选择夜间作案的13串,占65%;白天作案的7串,占35%。一人或一伙人一旦选择某一时间作案并频频得手,他们就认为是作案的最佳时间,一般不会轻易改变。建昌大盗苏桂纯,从1990年11月至1991年11月的一年时间里,在建昌县的12个乡镇盗窃农户作案102起,盗窃现金和有价证券4.3万元。他从第一起案件得手到最后一起案件被查获,每次作案都选择集日上午9时,趁人们赶集之机作案,作案时间始终没变。□侵害对象一致。在20串系列盗窃案件中,以住户为侵害对象的犯罪分子,一般不盗窃企、事业单位;选择侵害对象是医院的,一般不盗窃供销社。系列性盗窃案件的侵害对象一般都保持一致性。 相似文献
7.
8.
2008年12月24日晚,江苏省宜兴市芳桥镇无锡天裕建材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特大盗窃案件,犯罪分子撬开公司总经理室一只保险箱,窃走现金320万余元。此案被盗金额巨大,创下江苏个案之最。案发后,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江苏省公安厅首先将该案列为2009年第1号督办案件,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刑侦部门迅速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全力开展侦查工作。孙文德厅长、王琦副厅长等各级领导先后实地勘查现场并慰问民警,要求不惜一切代价侦破此案。 相似文献
9.
近年来,侵财性的撬盗保险箱犯罪十分突出,发案逐年上升,损失越来越大,社会危害严重。面对这种情况,我们适时调整工作思路,狠抓保险箱防范工作,确立"侦防结合,标本兼治"的指导思想,采取多种措施,加大侦防工作力度,经过几年的努力,使案件持续上升的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现笔者总结江苏省近几年来的做法和经验,对撬盗保险箱犯罪案件的侦防对策作一阐述。一、加强宏观对策研究,明确指导思想1.深入分析研究犯罪活动的规律、特点对撬盗保险箱犯罪进行专门的深入调查研究,是研究侦防对策的前提。从近年来江苏省的撬盗保险箱犯罪活动情况看,具有案件高发、经济损失巨大、危害严重以及流窜犯罪、外来人员犯罪突出和经济发达沿江地区发案突出等特点。1995年,江苏全省共立案866起,比1994年上升4.8%,比1993年上升56%,是1990年的4倍。其 相似文献
10.
11.
由于某些方面的防范仍然存在着漏洞,在很多城市居民区屡屡发生攀爬楼房翻窗入室的盗窃案件,这给居民区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困扰,笔者结合本市的一些案例谈谈攀爬楼房盗窃案件的特点。1攀爬案件的主要特点作案时间:多为夜间12点以后,乘居民处于熟睡状态;作案地点:选择保安力量比较薄弱的小区,比较隐蔽,便于逃跑的居民楼;作案人数:一般为2人或3人,1人或2人攀爬入室行窃,1人负责望风;攀爬方式:借助于楼房的落水管道或窗户的铁栅栏攀爬,然后从阳台、客厅或厨房的窗户入室行窃。有些犯罪分子为了避免发出响声,进入现场时常常将鞋子脱去,进现场后,… 相似文献
12.
说起同案关系人,可能很多人特别是刑事法官并不陌生甚至有些熟悉,但是笔者却遇到了一起与此相关的申诉案件:一被告人因为收购他人盗窃的赃物而被判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在涉及盗窃犯罪分子的销赃供述时,法官在判决书中用了"同案关系人"的字眼. 相似文献
13.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6,(11):33-40
一、依照法定程序收集的电子文件如果与案件关联,并在与其他证据印证后能够客观地反映案件真实情况,依法可成为刑事诉讼中的证据。二、行为人通过网络实施的虚拟行为如果对现实生活中刑法所保护的客体造成危害构成犯罪的,应当受刑罚惩罚。三、秘密窃取网络环境中的虚拟财产构成盗窃罪的,应当按该虚拟财产在现实生活中对应的实际财产遭受损失的数额确定盗窃数额。虚拟财产在现实生活中对应的财产数额,可以通过该虚拟财产在现实生活中的实际交易价格来确定。四、盗窃罪的犯罪对象是种类繁多的公私财物,盗窃公私财物的种类不同,认定盗窃既遂、未遂的方法就会不同。审判实践中,不存在唯一的具体案件盗窃未遂认定标准,应当根据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着手实行犯罪"、"犯罪未得逞"、"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等三个条件,结合盗窃财物种类等具体情况,认定盗窃犯罪行为是否未遂。行为人在网络中盗窃他人的虚拟财产,只要盗窃行为已实现了非法占有该虚拟财产在现实生活中所对应的被害人财产,理当认定犯罪既遂。至于行为人是否对赃物作出最终处理,以及被害人事后是否追回该虚拟财产,均与行为人已完成的犯罪形态无关。 相似文献
15.
近年来,我们在审理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案件中,遇到一些问题,主要是:对退役军人在服役期间犯罪的主体界定;在军人与非军人共同盗窃、抢夺部队武器装备、军用物资案件中,对非军人犯罪的罪名认定;对军人抢劫或者利用职务之便侵吞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的罪名确定;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的数额起点和情节把握;同时实施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数个行为,是定一个罪还是数罪;刑法第438条第2款是定罪条款还是处罚条款;与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密切相关的行为如何定罪.在"罪刑法定原则”条件下,正确运用法律手段同犯罪分子作斗争,是司法工作者的历史责任.本文根据立法精神和司法实践,谈谈我们对<中化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438条的理解和对上述问题的处理意见,抛砖引玉,以繁荣军事刑法的研究. 相似文献
16.
<正> 盗窃案件发案率高,居各类刑事案件之首。加强同盗窃犯罪活动的斗争,是刑事审判工作当前和今后一个较长时期的重要任务。为了更有效地同盗窃犯罪作斗争,笔者就当前盗窃案件量刑中的几个问题谈点看法。一、对共同盗窃的犯罪 相似文献
17.
2002年5月31日,河北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参与“4.17”盗窃、抢劫、贩卖婴儿的刘谷春、代军等35名犯罪嫌疑人公开宣判。其中,刘谷春、代军、钱昌洪等12名案犯被判处死刑,其他22名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轻重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一案判处12个死刑,这在我国犯罪史上也不多见。天怒人怨,作恶多端的犯罪分子终于得到了应有的制裁。至此,全国最大的一起盗抢婴儿案件,终于可以在人们的关注中划上句号。 相似文献
18.
钢丝钳夹压防盗窗管痕迹的实验研究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长久以来,钢丝钳在盗窃及持械破坏案件巾被使用率很高,是犯罪分子常用的工具。南于钢丝钳具有省力、便携、多用等特点,犯罪分子多选用它来夹压破坏一楼或二楼的防盗窗,实施犯罪行为。 相似文献
19.
为了适应反盗窃斗争的需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总结近几年同盗窃犯罪作斗争经验的基础上,于最近联合发出了《关于办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对历次有关盗窃罪的司法解释进行了清理、修改和补充,删去了一些过时的规定,对办理盗窃案件实践中提出的九个方面的法律适用问题作了比较全面、系统的解释。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