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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课》2014,(9):61-61
为了加强党和政府的廉政建设,中央制定了领导干部报告制度,本人表示坚决拥护和执行。请问,领导干部要报告的个人婚姻子女事项都有哪些?——读者 徐明达 答 领导干部应当报告下列本人婚姻变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等事项:(1)本人的婚姻变化情况;(2)本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情况;(3)本人因私出国(境)的情况;(4)子女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通婚的情况;(5)子女与港澳以及台湾居民通婚的情况;(6)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情况;(7)配偶、子女从业情况,包括配偶、子女在国(境)外从业自情况和职务情况;(8)配偶、子女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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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耀 《共产党员(沈阳)》2010,(8):9-9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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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晋璇 《共产党员(沈阳)》2010,(8):39-39
前不久,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颁布实施了《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其中明确规定,干部配偶子女均移居国外需向组织出具书面报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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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武俊 《党的生活(河南)》2014,(4):46-46
近日,中央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较之12年前的版本,此番首次加入“裸官不得提拔”等与实际生活紧密联系的内容——“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不得作为提拔的考察对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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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委市政府不久前颁布了《关于加强党政正职监督的暂行规定》(以下称《监督规定》),《监督规定》中不少提法在深圳都是首次提出,如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裸体官员”,不得担任党政正职和重要部门的班子成员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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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凯 《四川党的建设(城市版)》2015,(1):12
<正>根据中央决策部署,2014年,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进一步加强"裸官"管理监督。截至目前,结合开展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全国共有3200余名副处级以上干部报告了配偶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情况;对近千名在限入性岗位任职且配偶或子女不愿意放弃移居的领导干部,全部进行了岗位调整。近年来携巨额公款"跑路"的"裸官"不在少数,甚至还有先行将配偶、子女转移出国,自己在国内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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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产党员(沈阳)》2015,(2):4
<正>2014年,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进一步加强"裸官"管理监督。截至目前,结合开展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全国共有3200余名副处级以上干部报告了配偶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情况;对近千名在限入性岗位任职且配偶或子女不愿意放弃移居的领导干部,全部进行了岗位调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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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党的建设(城市版)》2014,(8):12-13
全国10余省份摸底清查裸官 中组部目前下发的《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明确,今后,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领导成员岗位在内的5类岗位,将不得由裸官担任。现任岗位上的裸官,要么由其配偶(没有配偶的由其子女)主动回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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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部、国家预防腐败局日前联合印发了《国家预防腐败局2010年工作要点》,指出要“研究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公职人员管理相关规定的具体落实办法”。这是“裸官”监管第一次作为监察部、国家预防腐败局工作重点被提出。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