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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13 毫秒
1.
案情: 2006年7月5日,余某到泉州市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某轻纺有限公司。余某称,他于2005年10月15日到该公司上班,与公司签订三年的劳动合同,公司每月从他的工资中扣交贰佰元,分五个月扣押,总计壹仟元作为违约金。余某认为,公司做法不合理,要求公司退还已押的壹仟元。  相似文献   

2.
1案情摘要2001年8月29日凌晨,叶某某在广州市某推拿按摩中心与该中心负责人何某某发生争执并斗殴,何某某的母亲莫某某在劝阻过程中被叶某某打伤,后叶某某和何某某均被带至派出所。莫某某被送往广州某医院诊治,该医院为莫某某拍摄了X光片,诊断莫某某左腕舟骨骨折,并用石膏绷带固定患肢。当日,公安局根据体表检验和医院的病历资料作出法医学鉴定,认为“莫某某的损伤已构成轻伤”,并据此于次日对叶某某实施拘留,同年9月30日改取保候审。2001年12月3日,检察院指控叶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2001年12月13日,法院委托中山医科大学法医鉴…  相似文献   

3.
案情 家住河南省西峡县桑坪镇的余某一直受雇于同村的朱某开办的养鸡场作养殖工作。一天,余某因家中有急事便让自己的儿子余小乐代替他到齐鸡场干活,不料。17岁的余小乐由于年轻。干活缺少技巧,在鸡场老板朱某吩咐下为鸡场拆鸡饲料袋竞失手被剪刀戳伤了右眼,之后,余氏父子虽多方求医,但余小乐的右眼最终还是失明了。余家不仅为此背上了沉重的债务.余小乐的精神也受到了很大刺激。余某多次找鸡场老板朱某协商赔偿事宜,但是朱某对此却是不管不理。万般无奈,余某以自己儿子的名义一纸诉状将养鸡场老板朱某告到了西峡县人民法院,而余小乐的伤情经西峡县人民法院司法技术科鉴定为右眼重伤,伤残七级,余某遂要求朱某赔偿其儿子各类损失共计63291.72元.  相似文献   

4.
讨债可以、拘禁违法2005年,李甲因叶某向其借款5万元未归还,就向借款保证人余某讨要,未果。同年8月28日,李甲到温州永嘉县瓯北镇某阀门厂找到余某,在向其讨要欠款时发生争执。随后,李甲  相似文献   

5.
《中国保安》2014,(16):152-152
编辑老师:余某经他人介绍,由父母包办,与同村的女子曹某订立了婚约,余某花费了3万元的订婚彩礼。半年后,余某向曹某提出选日子结婚,曹某的父母却突然提出要余某在县城买一套住房,否则不允许女儿与余某结婚。余某家中并不富裕,感到无能为力,于是提出与曹某解除婚约。经过乡村干部的调解,双方达成了协议,解除婚约,曹某返还了彩礼2.7万元。由于余家仍有3千元未付,余某感到吃了亏,决心报复,集合了亲友共9人,以向曹家拿回彩礼为由,闯入曾家闹事。余某当众大骂曹某母女,并将粪便泼在曹家的屋内。  相似文献   

6.
2000年12月13日。余某与劳务公司签订赴以色列打工的劳务输出合同一份,双方约定:劳务公司负责与外方签订合同.并按合同规定解决余某在以色列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或意外事件,保护余某的合法权益;余某作为雇员,必须绝对服从劳务公司派驻以色列的代表、领队和业主的管理和调动;余某在以色列期间不遵守当地法规,引发社会问题,有违法行为的,除劳务公司和业主有权将其遣返回国内。同时扣罚保证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相似文献   

7.
1案例2004年1月14日,湛江市某区人民法院送来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的欠据原件一张,余某案前、案后笔迹样本原件若干,要求鉴定欠据上欠款人处“余×”签名与余某笔迹样本是否同一。欠据书写内容为“欠据……2002年5月15日”,经检验发现欠据上的笔迹是用蓝色钢笔书写在红头信笺纸上,笔迹运笔流畅,自然,属正常笔迹,余某的案前、案后笔迹样本亦属正常笔迹。笔者将检材、样本笔迹用扫描仪输入电脑,制作笔迹特征比对表,仔细分析比对检材、样本的笔迹特征,经综合评断,最终做出了送检欠据上欠款人处“余×”签名与余某的笔迹样本同一的鉴定结论。对这…  相似文献   

8.
对郑某不应数罪并罚张庆鸿1994年暑假,犯罪嫌疑人郑某,到朋友余某(某县交通民警)处玩。郑偶然发现余某写字台抽屉中放有现金,即生邪念,乘余不备,偷配了余某房间钥匙。1994年8月28日,郑某找到无业青年毛某,告知毛:余抽屉中有现金,两人预谋盗窃作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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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问答     
强行售鸭千只抵债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编辑同志:   村民万某开办一养鸭场,在余某的饲料门市部赊销饲料 6700元,并打有欠条,归还期限为 2001年 1月 27日。 2000年 10月,还款期限未到,余自认为万可能为躲避债务逃跑,于是约 20余人乘摩托车到达养鸭场,捉走鸭子近千只出售抵债。请问:此案是普通的经济纠纷还是哄抢公私财物 ? 四川 泸县公安局刑警五中队 泸县公安局刑警五中队:   余某与万某之间有正当的债权债务关系,余某约集多人强拿万某的财产,行为确属不当,但目的是为了保护和实现自己的债权,而不是非法占有,不构成聚众哄抢…  相似文献   

10.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件土地流转纠纷案:原告杨某流转承包了被告余某沿袭其岳母的承包土地,在耕种了18年之后,余某和杨某发生合同纠纷。后经法院判决,杨某一审败诉。接到判决书不久,杨某发现余某作为户主竟然获得了两份土地,由于对土地法懂得不多,他特此向一些法律人士进行了咨询。没想到,这一问,竞问出不少法律问题。  相似文献   

11.
[案情回放] 被告莫某(男)和被告牟某(女)原系夫妻关系,2014年3月因孩子抚养等纠纷分居,2015年12月双方经法院调解离婚. 2014年4月5日,被告莫某因家庭开支、抚养小孩向原告张某借款1.2万元.2015年1月8日,莫某以偿还车贷及家庭开支为由再次向原告张某借款4万元.莫某向张某的两次借款均出具了借条,但并未约定借款期限和是否支付利息.之后,原告多次催收借款未果,诉至法院,要求判决二被告莫某和牟某共同偿还借款5.2万元及利息.  相似文献   

12.
大勇是湖北省保康县两峪乡人,36岁了还没结婚,这让他的家人十分着急。2012年11月上旬的一天,大勇的亲戚来到两峪街小卖部购物。闲聊中老板娘余某称,今年年初,她为表侄儿介绍了对象,如今已育子。亲戚将这一情况告诉大勇后,大勇和弟弟大海找到余某,希望余某能再当一次红娘。"我是江西人,给你介绍我娘家的姑  相似文献   

13.
【案情】范红明(女)在灌阳县某镇经营一家蜜枣厂,属于个体工商户。1997年8月,范红明向某单位借款10万元,双方签订了抵押借款合同,借款以范红明的房屋作抵押。可签订合同的当天,范红明即拿拥有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到灌阳县土地  相似文献   

14.
新农 《人民政坛》2013,(11):48-48
【案情】2013年4月20日,农民莫某因为要建新房屋,雇邻村的钱某、孙某等4人为“小工”,并提供一日三餐和房屋居住。5月7日傍晚,天下起了小雨,钱某、孙某等4人居住的房屋出现漏雨的情况,因天气已晚,钱某等决定不想麻烦莫某,遂自行维修。期间,钱某不慎从屋顶掉下受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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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扬子晚报》报道,继南京浦口区日前发生一起老教授砍死结发老妻的恶性案件之后,建邺区法院最近也审结了一起 81岁的退休老工人用菜刀杀死 78岁老伴的离奇案件,被告人以故意杀人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 12年。据南京市检察院介绍,今年受理的刑事案件中,老年人犯罪案件已有 34例,犯罪人年龄最大的竟已 93岁!这些老人本该过着含饴弄孙的幸福晚年,是什么原因将他们送上坐牢甚至死亡的“末班车”呢? 在建邺区法院,记者调阅了被告人余某的口供。今年 4月 29日凌晨,余某问酣睡中的老太几点钟了,问了几遍老太都没回答,最后老太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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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7年6月22日清晨5点,杭州城东高档小区蓝色钱江18楼一住户家中发生大火,女主人连同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共4人经抢救无效死亡,3个孩子最大的11岁,最小的6岁。事情的起因是女主人发现保姆莫某偷表偷钱,想要解雇她。莫某怀恨在心,离开前不忘把雇主家的金手镯等值钱物品带走,并用"放火"的方式掩盖其偷盗行为。但是没想到火情太大控制不住,保姆坐电梯逃跑了,但是女主人和三个孩子却永远离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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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010年7月30日,扬州市邗江区某镇刘某(男)与原告余某(女)前来邗江区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婚姻登记员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要求,审查了服务对象所提供的资料,经过询问,双方都表示是自愿离婚,在完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婚姻登记员为他们颁发了离婚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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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问答     
法律问答编辑同志:被告人余某因在外赌博,受到外地公安机关处罚,因其是党员,也被单位纪委追究。今某怀疑是外单位粱××、陈××、翁××所举报,在某晚9点30分左右,身藏1.5尺长尖刀一把,带一同伙,以家中玻璃被人打破为由,分别到这3户人家闹事。在纺××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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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王德礼,1955年出生于广西灌阳县,1976年毕业于广西艺术学院。现为广西美术家协会会员、桂林市美术家协会理事、灌阳县书法美术家协会主席。自幼酷爱绘画,大学毕业后服务家乡,于基层从事书法美术的教育、辅导及创作工作40余年,在国画创作方面几十年来笔耕不辍,作品多次在《美术报》上发表,在北京民族文化宫、江西井冈山纪念馆等地展出并被收藏,作品《丰碑》在《解放军美术书法》刊物发表。  相似文献   

20.
成戈 《当代广西》2004,(22):57-57
[案情]蒋某某原系灌阳县洞井瑶族乡石家寨村委会主任。2003年1月7日, 灌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下拨“石家寨村四级公路建设项目”扶贫款 15400元,通过洞井瑶族乡财政所转账划拨到该村委会的账户上。当日,时任村委主任的蒋某某取款5400元,转给村委副主任唐某某用于本村相关项目的公共开支,蒋某某则负责保管存折上的扶贫款余额10000元。2003年1月至7月期间, 蒋某某擅自分六次持村委的存折取款 10000元,分别用于其私营的木材厂购买木料、办理木材经营许可证和个人购买摩托车等项开支。案发后,蒋某某退还了所挪用的全部扶贫款。近日,灌阳县法院以挪用公款罪依法判处被告人蒋某某有期徒刑一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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