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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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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思考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多年来 ,我国广大农村的社会保障事业尤其是养老保险因多种原因而推进缓慢 ,使得农村养老问题成为日益严重的社会问题。当前 ,要建立个人帐户储备积累、缴费确定型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积极探索建立适合小城镇特点的养老保险制度 ,尽快开展进城农民工养老保险工作 ,着力解决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障问题 ,逐步启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相似文献   

2.
构建和谐农村与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建设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完善农村养老社会保障制度是保证农村农民和谐相处的基本条件。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也存在着一些缺陷。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为我国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创造了基本条件。构建和谐农村与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建设,当前与今后一个时期,重点应抓好以下几项工作:加强农村社会养老的理论研究和政策研究;增加国家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财政支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要可信,可行;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养老服务保障制度;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建设必须纳入法制化轨道。  相似文献   

3.
推进欠发达地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推进欠发达地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必须大力发展经济,保证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物质供给;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规则体系;积极加强政府信任建设,提升欠发达地区农民对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主体体验;切实践行村民自治制度,加快农村民主政治体制改革的步伐.  相似文献   

4.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作为社会救助的核心内容之一,对维持农村贫困人口的最基本生活起着重要的作用。而这项制度能否有效运行和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是其资金的保障,因而通过分析各级财政补助的支持力度及其成效,才能进一步明确政府责任、落实政府分级分担机制、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等措施,使我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现良好发展。  相似文献   

5.
我国农村低保制度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张国华 《团结》2008,(1):23-26
我国农村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国家和社会为保障收入难以维持其最基本生活的农村贫困人口,建立的一种新型的社会救助制度。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中,与只是针对部分困难户、五保户以及受灾群众的传统救助相比,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起到了“兜底”的作用。这一制度有了明确的保障线标准,避免了过去有钱多救助、无钱少救助的随意性,扩大了保障对象的覆盖面,提高了保障标准,及时有效地保障了农民的基本生活权益,  相似文献   

6.
"硬制度"方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新型养老保险制度的相继试点、建立和实施,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框架已经基本建立。随着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绩效工资在企事业单位的逐步实施,工资逐步货币化。全球金融危机导致的社会保障费的筹资手段软化,社会保障基金筹资困难,失业人员不能按时领到失业保险金,再加上目前中国社会逐步法制化,在这种"软环境"下,社会保障税应成为主要筹资模式。  相似文献   

7.
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在中国农村落实得并不理想。除已基本开展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养老、医疗保险均呈现出覆盖面窄、保障水平低等特点,贫困地区尤为突出。要尽快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和专项救助三大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充分发挥其在调节收入分配、实现社会公平和消除贫困方面的功能,使贫困人口能得到最基本的生活保证,从而持续稳定地解决贫困问题。  相似文献   

8.
农村低保资金问题一直是制约我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的最大障碍.农村低保资金"由该地各级财政和村集体分担"的筹措方式已严重制约了我国农村低保制度的建立.因此,我们在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时,必须坚持分级负责、合理负担的原则,从制度上对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的责任进行明确规定,为农村低保提供可靠的资金保证.  相似文献   

9.
朱基总理在去年5月召开的匡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失业养老保险制度、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构成三条保障线,成为现阶段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仅仅一年的时间,我国这三条社会保障线及其相关政策不断取得新的突破,使这项惠泽千万贫困家庭的“民心工程”在不断完善中日益成熟。今年5月,劳动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做好三条保障线的衔接工作。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在认真协调落实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  相似文献   

10.
建立农村养老保障法律制度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农村养老保障制度是中国农村社会保障工作的基本制度之一.建立农村养老保障法律制度是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解决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的需要.如今,新型农村养老保障制度试点推行,为我们制定<农村养老保障法>提供了实践经验.建立农村养老保障法律制度,应坚持科学原则,从法律制度建设入手,依法推进,保持农村养老保障制度规范、有序、有效.同时,要加强与农村养老保障法律制度相适应的配套制度改革建设工作,以保证农村养老保障法律制度落到实处.  相似文献   

11.
《学理论》2020,(12)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的妇女工作主题经历了从"妇女解放""男女平等"到"全面发展"这一具体化演变,这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贵在落实,崇尚实干"的执政理念高度吻合。新中国成立之后到改革开放之前",妇女运动与妇女解放"仍然是党的妇女工作主题;改革开放初,强调妇女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而对妇女自身的发展较为忽视,1995年北京世妇会的召开",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确立,标志主题的第一次变化;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促进妇女全面发展"主题讲话标志着主题的第二次变化。  相似文献   

12.
社区结构是行为主体为满足居民需求而选择的获取和利用资源的方式及由此形成的相互关系。物质资源对行为主体的相互关系的决定性影响以及主体观念对相互关系的能动作用共同改变着社区的结构,透过物、关系和观念审视社区结构生成和演变所揭示出的内在的规律和发展的逻辑,为解释当前社区体制改革所面临的问题提供了理论依据。  相似文献   

13.
“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的实质是“党纪”严于国法,即“纪严于法”。党纪的严格性应有一定边界。其本质上是党员特殊身份与公民普遍身份何者为先的问题,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理念与执政党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如何协调的问题,是党内法规“姓党”与“属法”如何同时体现的问题。依此,党纪之严,涉及党员基本权利时应与宪法法律相协调,对党员设置更高标准时应根据不同主体分别设计,约束党员内心活动时应配套执纪细则。同时,党纪应限缩绝对服从事项,保障党员权利,并根据党纪的不同类别具体决定党纪“行为模式”的抽象程度,确保其一定程度的明确性和可预期性。  相似文献   

14.
《学理论》2020,(11)
乡村振兴战略明确指出要坚持党管农村工作的原则,这对新时代基层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然而,当前我国基层领导干部存在着责任感(是否愿意干实事)和领导力(是否有能力干实事)两大方面的短板,解决这些短板刻不容缓。为此,在完善基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方面,要选拔高素质人才,引进高水平人才。在健全基层领导干部管理方面,要加强学习培训,提升领导干部素养;完善激励机制,形成物质精神双重关怀机制;加强监督管理,形成全方位监督体系。  相似文献   

15.
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在有着几千年封建传统的东方大国从根本上确立了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并且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发展提供了宝贵的经验教训;第二代领导集体吸取了前人的经验教训,把改革引向政治领域,开辟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新时代;第三代领导集体把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推进到一个新的高度和境界,为新世纪新阶段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相似文献   

16.
谭仕荣 《学理论》2011,(7):38-39
领导干部只有提高政治理论水平,提高学习能力、驾驭市场经济能力、依法执政能力和总揽全局的能力,才能培育其综合能力,才能肩负起领导责任,才能当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  相似文献   

17.
《学理论》2017,(6)
作为执政党,必然有力量。究其实质,执政党的力量之源来自于自身力量,来自于人民力量,来自于国际力量。深入探讨执政党的力量之源对于进一步增强执政党的力量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8.
王英文 《学理论》2013,(13):10-11
当今国际局势错综复杂,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四处兜售其发展理念和价值观念,给世界带来的不是和平与稳定,而是动荡与不安。从当今世界发展现状和中国改革开放的成功实践出发,阐述了中国发展模式的正确性以及对世界的深远意义和影响。  相似文献   

19.
在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80周年的讲话中,江泽民同志从实践“三个代表”对党的建设提出的时代要求上,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方法,深刻阐述了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的辩证统一性,既坚持了马克思主义党的建设理论的基本立场和观点,又鲜明地反映了时代进步和当代中国改革开放实践发展的要求,为推进新世纪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提供了科学指导。  相似文献   

20.
污染环境罪主观方面评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法修正案(八)》对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进行了重大修改,罪名也变为污染环境罪.一般认为,修改前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是过失犯罪,但对于修改后的污染环境罪是故意还是过失犯罪,理论上颇有争议,存有过失说、双重罪过形式说及故意说等观点.但过失说及双重罪过形式说均不能正确反映本罪修改的实质意义,不利于正确认定污染环境罪,不利于有效打击污染环境的行为,因而不足取.无论从文理的角度,还是从论理的角度,污染环境罪都应当是故意犯罪.将污染环境罪解释为故意犯罪,有利于惩治污染环境的犯罪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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