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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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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而行政自由裁量权是行政权的行使中不可回避的问题。行政自由裁量权随着行政权的逐步发展而不断成熟,无论从社会发展还是从法律规则本身都有其必然性。正当合理地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不仅不与法治相悖,反而符合法治的内蕴,实现实质意义上的法治。而合理地行使自由裁量权离不开一种有效的控制、约束机制。  相似文献   

2.
论法院对行政机关认定事实的审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机关和法院二者是行使一定权力的国家机关,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法院行使司法权,而行政行为一旦引发争议进入行政诉讼程序,其要接受司法审查,这时就有一个问题,法院应如何对待行政机关对有关事实问题的判断和认定。  相似文献   

3.
城市规划是城市未来发展的蓝图,城市规划最突出的特点是具有自由裁量性.①同传统的司法审查功能相比,②行政程序法由于更能体现对行政权力运行过程的制约与监督,所以可以将其视为控制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有力工具.各国在承认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拥有很大自由裁量权的同时,开始着重从程序方面规范和制约规划行政权的行使,强调相对人的合作与参与,公众参与、公开制度、听证制度、说明理由制度等构成了城市规划程序制度的核心内容.随着我国城市化进展的加快,再加上法律、法规的不健全等多种原因,使我国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几乎享有不受约束的自由裁量权.因此,在城市规划制定过程中,如何完善城市规划程序制度,通过正当法律程序防止规划行政权不被滥用,保障公民的民主参与,是我国城市规划管理领域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4.
自由裁量权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行使行政职权的过程中必须行使的权力,它同时是一把"双刃剑"。消防行政自由裁量权行政程序的价值是提高行政效率;监督消防机构依法行使职权;扩大社会公众参与的途径,建立和巩固长期稳定和谐的警民关系。消防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行政程序控制包括行政资讯(信息)公开制度、行政程序听证制度、告知并说明理由制度等。  相似文献   

5.
自由裁量权在行政、司法等领域广泛的存在,行政复议权作为行政权的一个分支,自然也有自由裁量权行使的空间。本文通过对行政复议在操作过程中自由裁量权的具体行使情况分析,勾画出行政复议中自由裁量权的特征,进而采取控权理论,对行政复议过程中的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设计制度进行规制,以期在复议过程中更好的保护行政复议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6.
论依法行政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为我国宪法所确认。由于权力极易扩张而导致腐败,因此,必须对权力加以限制。行政权作为国家权力的一种,其运用范围涉及到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行政权的行使必须纳入法制化的轨道。依法行政在依法治国中有着极为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一、对依法行政的认识依法行政,就是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行使行政权力,履行管理公共事务的活动。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核心和关键。国家行政机关作为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行政权的运用范围涉及到国家和社会生活:包括政治、经济和文化三大领域,关系…  相似文献   

7.
行政机关欲公正行使权利在作出一项行政决定前,应听取相对人的意见,不能单方面认定事实,剥夺当事人的辩护权利,这是一项基本原则,体现在行政程序上就是听证。所以,听证亦称听证会是行政机关在作出重大行政决定之前,听取有关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质证的一项法律制度。它作为一项程序,被世界各国广泛应用,并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下来。最早在法律上确立听证制度的是美国1946年的联邦行政程序法,这个法律的制定改变了传统行政法上以行政效率优先的行政法原则,而代之以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和对行政权行使加以控制的行政法原则。保障公民基本…  相似文献   

8.
浅论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消极性及其法律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社会经济的发展需要快速高效的行政管理,赋予行政机关一定的行政自由裁量权是现代行政的必然要求。但行政自由裁量权由于其行使过程中存在一定的自由度、行政程序规则不健全、行政主体综合素质不高等原因极易被滥用,从而对行政法治及行政管理产生消极影响。因此,应加强程序规制,以程序正义推动自由裁量权的公正行使;加强对行政主体教育与培训,提高其综合素质。总之,行使自由裁量权本身是客观与主观、内在与外在因素、确定与模糊的相对统一,单凭某一种控制方法难有成效。解决这一现代行政中的难题,就要探索多种路径的综合控制,实现各种方法的互补,形成最佳控制格局。  相似文献   

9.
外国行政立法制度述评谢子传资本主义国家一般都实行三权分立制度,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有明确的分工,所以,一般地说,资本主义国家的行政机关都不享有立法权,立法权只能由议会统一行使。然而,随着行政活动领域的不断扩大,行政职权的不断膨胀,议会立法已根本无法...  相似文献   

10.
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正当行使是现代法治文明的基本标志,而从狭义的角度去理解并适用行政自由裁量权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要求。法治和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关系是相互融合、相互促进、互为补充的,而不是敌对的、互斥的。司法审查权完全介入、行政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行政程序的完备是规制行政自由裁量权,创建法治政府的有效路径。  相似文献   

11.
我国人大作为行政和司法机关的产生机关,对它们具有法定监督权。但长期以来,人大在组织结构上和权力行使上都打上了行政化的烙印,剥去其行政化的外衣,使人大具有自己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这是我国人大发挥其源泉权力功能的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12.
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要求任何行政职权的行使都必须有法律的明文规定,但社会事务的复杂性与丰富性使得行政职权在法律之外的行使也不单纯地表现为超越职权的违法形式,在某些场合下,它虽具有"违法"的外在特征,但却合乎于情理之中。法外行政权可分为紧急行政权、特别行政权和异化行政权三种表现形式,它们具有不同的形成原因及相应的控制方法。  相似文献   

13.
在现实的行政实践中,行政指定是一种非常普遍的行政行为,其实质是行政推销。行政指定行为缺乏行政法依据,是一种超越行政职权、违背行政法原则的违法行为。它不仅容易滋生腐败、扰乱市场、危害用户,而且还自损政府形象,最终受害的是政府和人民。  相似文献   

14.
由于缺乏监督与控制、警务管理体制不健全等原因,使得警察权在行使中出现滥用。对警察权进行控制,既不是要分警察的权,也不是限制警察权,而是遵循行政法的"比例原则",将警察权纳入法律的轨道,促进警察权在合法合理的范围内行使,努力达致既能有效保障公民权,又能使警察权高效运行以维持社会秩序。  相似文献   

15.
长期以来,学术界对行政合同法律性质的认识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归纳起来其分歧的焦点在于:行政合同是行政行为,还是行政管理形式?行政合同是单方行政行为,还是双方行为?行政合同是权力行政行为,还是非权力行政行为?行政合同是强权力行为,还是弱权力行为?行政合同是私法契约,还是公法契约?行政合同本身较为复杂,如果对其只在某一层面或者某个角度进行观察与分析,很难全面认识和把握其本质。为了全面、深入地揭示行政合同的法律性质,应当从不同的角度对之加以解析。基于此,行政合同的法律性质大致可以界定为:行政合同是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双方行为,是行政主体的特殊行政行为、弱权力行政行为、弱强制性行政行为和弹性行政方式。  相似文献   

16.
为了解决我国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部门林立、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扰民与执法低效等问题,必须系统地进行行政职权的优化配置,积极推行部门行政职权相对集中,探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与创新的路径,实现行政精简、统一与效能。目前,推行部门行政职权相对集中,在认识因素、适用依据和保障机制等方面还面临着诸多障碍,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部门行政职权相对集中的改革进程。为此,必须更新行政执法观念,加强行政法制建设,促进行政体制与制度创新,完善相应的保障机制等,以使这项改革取得实质性的进展,达到预期的目标。  相似文献   

17.
依法行政的推进必须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观念转变和法律素质提高形成良性互动;应当加强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素质的培育,不断提高其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使依法行政真正成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的行动。  相似文献   

18.
我国行政诉讼法的立法宗旨应该是人民法院、行政相对人与行政主体三者参加行政诉讼的目的之和,然而行政主体参加诉讼是被动的,再加上行政行为的效力先定性及"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原则"的存在,使得行政诉讼的胜诉对行政主体来讲并无多大实质性意义.所以,"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而不是"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才是我国行政诉讼法的立法宗旨之一.考察行政诉讼法的立法宗旨不能从行政诉讼判决的形式去考察,而应考察行政诉讼的理论基础、最根本目的、行政行为的效力及我国行政诉讼制度所面临的加入WTO这样的新的历史环境.只有对这些因素进行综合权衡的基础上,我们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  相似文献   

19.
转型期我国的行政领导权威形态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正处在由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化工业社会发展的转型期 ,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核心的社会主义的根本政治制度 ,确立了法理型行政领导权威的主导形态地位。传统与现代的二元性导致行政领导实践中形成了传统型权威、超凡魅力型权威和法理型权威并存的复杂格局。随着经济、社会的变革 ,这种格局将发生跟进式演变 ,法理型权威必将成为主导趋势  相似文献   

20.
在全球职权主义和当事人主义两大行政审判模式融合的大背景下,我国现行的强职权主义行政审判模式日益显示出其与生俱来的弊病而不宜继续沿用。未来行政审判模式不应是单纯的职权主义模式或当事人主义模式,而应吸取两者的优势之处,选择职权—当事人主义模式,并按照此种模式对我国行政诉讼有关制度进行重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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